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努力为特困职工排忧解难
——梅州市总工会积极协助党政解决特困职工“四难”问题纪实
梅州市总工会认真学习和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工会联系职工群众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在贯彻和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特困群众“四难”问题的意见》过程中,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解决特困职工群众“四难”问题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工会组织在促进梅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中的
一、努力实践“三个代表”,为特困职工排忧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最基本职责。工会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努力实现三个最大限度”。市总工会联系梅州的实际,从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出发,把解决特困职工“四难”问题的工作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五突破一加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工会“承担第一责任人”制度结合起来,发挥工广泛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的优势,千方百计为职工办实事、好事,把解决特困职工“四难”问题作为实现“三个最大限度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全市工会“五突破一加强”工作计划,一把手亲自抓落实。市总主席与各县(市、区)总工会主席签订了落实《工会帮助特困职工第一责任人责任书》,从制度上落实帮困和解“四难”工作的责任。市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职工解困工作,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制订工作计划和措施办法,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搞好协调,先后由市总工会发出《关于工会协助党政解决特困职工“四难”问题的意见》、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解决特困职工“四难”问题的通知》,文件分别对各级工会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工作部署,制定了对有“四难”的特困职工可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
为落实好文件精神,促进工会帮助特困职工解决“四难”问题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总的正、副主席带领机关各部门人员,分成四个工作小组,先后深入到8个县(市、区)总工会检查督促,了解各县(市、区)开展工作的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指导和协调,帮助解决有关方面的问题。工作小组还分别在市直12个大系统召开动员座谈会,与各系统工委会主任及所属基层工会主席交流和研究开展职工解困工作的情况,把市总的计划安排和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工会中。各级工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帮助特困职工解决“四难”问题,为特困职工排忧解难,使帮助特困职工解决“四难”问题的工作在全市工会组织中迅速普开。
二、落实具体行动,切实帮助特困职工解决“四难”问题
梅州市各级工会从实施送温暖工程,切实帮助特困职工解困人手,加大工作力度,层层落实责任,用具体行动落实各项措施,配合党政做好解决特困职工“四难”问题的工作。
1、进一步完善特困职工档案,为源头参与制定有关政策文件提供依据。市、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及系统工委会、基层工会通过调查摸底,建立了完善的特困职工档案,全市入档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职工8866人。今年,在原有建档基础上,增加了特困职工“四难”的情况。并加强了特困职工档案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全市“四难”职工的分布及困难情况。市总还针对原来联系挂勾的市直钢铁厂、西氮总厂、汽配厂、火柴厂等四间特困企业职工的“四难”情况,组织了一次专题调查。调查职工总数4476人,其中下岗职3050人,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职工1796人,职工子女读书难的33人,职工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172户,居住危房的83户。市总及时将调查掌握的情况向党政领导汇报,并在市人大、政协会议期间向大会提出议案,希望引起政府及有关方面重视,尽快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制定优惠政策,解决特困职工“四难”问题。1998年以来,市总就把解决特困职工的家属就医难及子女读书难问题作为重点,先后与市: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发文,为全市特困职工提供优待优惠条件。为进一步贯彻好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市总通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于今年6月18日与市教育局、卫生局、司法局、房管局联合发出《关于解决特困职工“四难”问题的通知》,把解决“四难”问题的各项优惠优待政策统一规范起来,使之便于执行和检查、监督,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文件对特困职工的“四难”问题给予的 优惠政策作了明确的规定。市直的的特困职工及家庭成员凭市总及有关部门核发的优待证,可享受:(1)子女在城区就读中、小学免收学、杂费(小学、初中免收杂费,高中免收学费)优惠;(2)在市属各大医院就医时分别免收挂号费、招工就学体检费,适龄儿童免收计划免疫劳务费;门诊一般检查费、住院手术费(不合材料)减收50%,检验费、B超、X光、护理费等减收30%等优惠;(3)由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免收法律服务费用;(4)租住市房管局下属管辖的公房实行减免房租优惠。全市在落实解决特困职工“四难”工作中,联系实际千方百计为特困职工解“四难”。据统计,全市先后发出特困职工《优待卡》、《优诊卡》、《法律援助卡》等优惠证1080份,为特困职工提供各种优惠和扶持救济。市总工会专门设立职工热线电话,接受特困职工的咨询,帮助职工按规定享受优惠待遇。市总领导还与有关部门领导深入到为特困职工提供优惠的单位检查文件落实的情况,使各项优惠政策能得到如期如数的兑现。
3、“一帮一”结对帮扶活动,帮助特困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市总工会把解决特困职工“四难”问题列入今年维权工作的重点,年初就发出《关于工会协助党政解决特困职工“四难”问题的意见》,要求各级工会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切实把协助解决特困职工“四难”问题的工作抓紧抓好,不断健全和完善特困职工档案,强化“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帮扶作用,大力发展职工互助补充保险,扩大帮困基金,实施送温暖工程。今年市总重点在全市工会组织中推出“一帮一”结对帮扶活动。具体做法是由各单位、基层工会及有条件的党政领导干部、劳模、职工与特困职工进行对口挂勾帮扶,单位或基层工会帮扶资助特困职工每户800元,个人帮扶资助特困职工每户300元单位帮扶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80元的特困户,由市总分期分批对其中的150户进行为期一年的救济,每月发给30斤大米和4斤生油,并为特困职工免费提供再就业技能培训。个人帮扶款主要用于特困职工子女读书难的资助等。在“一帮一”活动中,市总带头捐款2万元,正、副主席带头认捐扶助2—3户,机关全体在职人员每人挂勾认捐扶助1—2户,合计捐款23200元。市总还分成若干小组,带着文件、资料和表格到市直和省属驻梅单位做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各系统工会主席座谈会,深入到较大的基层单位找党政工领导做动员工作,很多单位当即认捐了帮扶款。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已收到46个单位捐款9万多元,86人捐款3万多元。目前,这项工作仍中。
4、实施“211”工程,尽快落实帮困措施。市总工会在先后为502户特困职工提供救济及各种优惠待遇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实施"211”工程,即分别给200户特困职工核发《特困职工优待证》、《特困职工优诊卡》和《特困职工法律援助卡》;持证(卡)的特困职工及其家属可以分别享受子女读书、医疗保健、法律援助和租住公房等方面的优惠;给100户特困职工发放为期一年的优待券,每户每月发大米30斤、生油4市斤;资助100名特困职工子女读书,考取大中专学校的应届生每人资助500元,中、小学读书的每人资助300元。8月30日上午,市总工会举行了发放特困职工优待证、优待券及“一帮一”资助特困职工子女读书助学金发放仪式,受到了广大职工的好评。
5、送温暖工程和建立工会帮困“第一责任人”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市总坚持把送温暖和职工解困工作列入每年重点工作的考核目标中,并建立了市、县两级工会帮助特困职工解困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定期检查、考核、落实各项具体帮困措施。近年来,全市送温暖活动形成制度化和社会化,党政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送温暖工作,每年春节、元旦前后均筹集发放慰问款500—600万元。今年全市又筹资699万元,慰问困难企业1168家、特困职工34153户。设立了市、县两级职工解困济难基金,已有基金520.3万元。建立了联系特困企业和“一帮一”帮困活动,做到帮扶的对象、措施和目标三落实,全市先后捐献的帮扶款186.41万元,物资3187件,救济特困职工8000多人。市总从1998年起,每年从解困基金及其他方面筹资16万元,先后给502户特困职工救济,免费发放粮油。为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先后举办6期再就业技能培训班,免费培训下岗特困职工291人。全市先后有800多名特困职工的子女读书享受了免收学、杂费的优惠,市总还筹资23万元,先后对550名应届考取大、中专学校的特困职工子女每人资助300-500元。
由于市总工会指导思想明确,措施得当,工作细致,加强了检查监督,并在全市工会系统中率先推出各种帮困解困措施办法,带动了全市各级工会帮助特困职工解决“四难”问题工作的深人开展。全市8个县(市、区)总工会联系本地实际,先后发了协助党政解决特困职工“四难”问题的文件,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采取了各种不同形式的帮困的措施,帮助一大批特困职工解决了暂时的困难,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和爱护,为稳定职工队伍,促进梅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