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职工群体上访工作的思考

随着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企业转制越来越多。而企业在转制过程中,不执行《劳动法》,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职工上访不断增多。其特性表现为次数增多,人数增多,解决的难度增大,特别是群体性上访增多。为此,笔者根据工作经历对职工群体上访情况作了深入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做好群体上访工作的一一些见解。

一、职工群体上访的特点:

1、职工上访的内容带有普遍性。职工上访所反映的情况,综合起来,主要是表现在如下几方面:①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而引发出的补偿金问题,包括补偿标准如何、怎样兑现补偿金;②拖欠原工资及原集资款、押金等;③企业拖欠社保费,造成职工办理不了退休手续及失业后不能领取失业金;④改革方案不经职代会讨论,只由行政说了算;⑤停产期间的生活费;⑥医药费报销问题;⑦退休职工买断工龄问题。   

2、上访人员年龄偏大。在上访的群体中,以年龄偏大者居多,而其中又以退休职工占多数。企业在改转中,要裁减一定的人员,而年龄偏大者,则首当其冲。由于他们失业后,再就业的能力较弱,利益最容易受到侵害,所以他们要求保护合法权益的愿望更加强烈。改制企业在处理退休职工关系时,采取买断工龄的做法,退休职不理解,也不接受,所以就频频上访。

3、上访人员情绪偏激。在上访的群体中,普遍表现有偏激的情绪,如扬言要越级上访,罢工,封厂等,有些言行矛头直指个别行政领导。在今年九月、十月份,我市两个企业的几百名职工在多次上访要求解决拖欠工资而未能解决的情况下,采取罢工封厂,造成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社会稳定受到影响。个别职工甚至以死相争,过激行为表现突出,如不加以正确引导、会引发不可预料的后果

二、造成职工群体上访的原因:   

1、改制方案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显然,企业的改制方案波及企业发展的方向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企业而言,是一项重大决策。按照职代会的职能,企业改制方案须经职代会讨论,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获得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这样,才体现党的“依靠”方针。同时,经职代会讨论的改制方案,由于职工取得共识,这样的方案在职工中更容易执行。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企业的改制方案都是未经职代会讨论,而是由行政报送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批准而执行。由于职工对整个改革情况毫不知情,积极参与的热情受到影响。同时,改革措施波及到职工的利益,在得不到职工的支持和理解的情况下,职工必然到有关的职能部门咨询政策,反映情况,祈求使他们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我市在九月份和十月份出现的罢工封厂事件,就是由上级主管部门在职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企业租赁承包给私人,职工感到企业所拖欠的工资及岗位工作安排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采取极其偏激的方法来迫使主管部门和原企业重视解决所存在的问题。   

2、职工的思想认识跟不上形势的要求。

我国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打破旧企业框框,建立新的经济秩序,必然要实行经济改革。在:计划经济年代,国家实行统包统分的福利型就业政策,企业对劳动力实行单一的固定工制,这样,造成企业冗员严重,直至拖累企业。要改革,就要实施“减员增效”,减轻企业负担。劳动力实行市场化管理,意味着相当数量的职工下岗走向社会。下岗与就业相比,很显然,职工首先选择就业。毕竟,就业优于失业。失业就等于失去了经济的来源。而一直捧着铁饭碗的职工,突然要接受打破饭碗的现实;显然,他们的思想是想不通的。其实,职工的要求是很简单的。据我们调查,职工的最大愿望就是不要下岗,只要有一份比较固定的工作和比较稳定的收人,职工就心满意足了。由于对职工的形势教育不足,职工的思想未能跟上形势的要求,以致对当前改革的形势不理解,在思想上产生了一种改革就是与我过不去的念头,所以,凡是改革的东西,我都反对,都向上反映。

3、《劳动法》贯彻不力。

《劳动法》自颁布以来,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起了法律保障作用。但是,由于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以及为了达到追求最大利润的目的,企业负责人不惜违反《劳动法》,使超时加班、拖欠工资、工作环境恶化及生产事故现象经常发生,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而地方劳动行政部门由于人员和经费的制约,以及地方行政领导的认识偏差,使劳动监察不到位,未能做到防范于未然,对违反《劳动法》的个案也未能及时处理。而侵害职工权益的现象不消除,职工的上访就不会终止。

4、企业经营亏损,对职工欠帐太多。

企业经营不善,出现亏损后,未能兑现职工的工资及相关的福利,更有甚者,有的企业拖欠相当长的时间,使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张生活上陷入困境。

5、厂务不公开,职工疑虑多。

在全面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今天,个别企业的领导们仍然拒绝厂务公开或假公开。厂务不公开,职工不知道也不能知道厂务的有关情况,就不能真正发挥监督作用。由于职工什么都不知道,不但职工民主管理企业的作用不能发挥,而且更使职工疑心重重。这样,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加强企业凝聚力就难以落实。在上访过程中,职工反映企业情况时,普遍都反映企业负责人的一些违法违规的事情,如大吃大喝,参与一些违法活动等。而这些情况,相当部分是“听人家观的”。这就反映出企业在实行厂务公开过程中,并没有真正的公开,或只公开一些无关紧要的内容来愚弄职工。这样,难免职工疑心重重。

三、做好群体上访工作的思考:

工会的信访工作是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职工投诉的渠道。工会组织要发挥职能作用,做到“有投诉必处理,处理必有结果”,达到“党委、政府满意,职工群众满意”,就要做好信访工作。为此,要做到“四个加强。

1、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依靠职工办好企业。

企业民主管理的职能有几个方面,如审议与决策职能、监督职能、维护职能、协调职能和教育职能。从以上的职能可以看出,企业民主管理在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而党一直以来倡导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的具体体现,就是要求企业依靠职工实行民主管理,依靠职工办好企业。民主管理基本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它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代会的基本任务是审议企业重大政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些职能体现了职工在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知情和参与”的要求。而且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时,职工以“主人翁”的角色参加企业的管理,这样更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使他们主动投身企业的改革,真正成为改革的促进派。同时,要实行真正的“厂务公开”,使职工知厂情,议厂事,参厂政。

2、加强政治思想工作,,转变职工观念。

省委粤发[1999]19号文《中共广东省委关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中指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与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结合起来。这说明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与改革和发展相结合,使职工深刻认识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意义,树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正确的择业观念和自强自立精神,支持和参与改革,并正确处理好在改革过程中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关系。绝不能以牺牲国家利益来换取个人的绳头小利。只有这样,职工对改革就多一点理解,多一点支持。

3、加强维权工作,确保职工合法权益。

尉建行同志在山东考察工作时强凋:如果工会不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没有存在的必要。由此可见,工会工作的重点就是维权工作。维权工作做好了,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就会减少。这样,既稳定了职工队伍,又确保维护职工的权益,职工上访的现象就会减少了。为此,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落实《广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依法大胆做好监督工作,为职工说话、办事。

4、加强和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做好疏导工作。

政府和工会的信访部门,是接待和受理职工上访的职能部门。加强和发挥这些职能部门的作用,认真做好疏导工作,对减少职工上访将发挥积极的作用。信访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建立预警机制,及早掌握和发现上访的苗头,并有针对性做好疏导工作;对职工反映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和主管部门反映,争取早日解决问题,以消除造成上访的因素;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上访人员,耐心听取他们反映的情况。对相关的政策应及时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对一些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使上访人员感受到我们是诚心为他们服务的。只有这样,职工才相信我们,并依靠工会组织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工会组织只要坚强“有投诉必处理,处理必有结果”,那工会信访工作就能取信于职工。 

(作者单位:云浮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