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城市应如何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今年1月,梅州平远县总工会开展2019年“暖流行动”春运志愿服务,在境内设立了两个服务点,为返乡“铁骑”提供便利。/ 肖丁城 供图
山区城市交通不便,无论是职工办理入会手续,还是强化基层工会组织建设,都面临一定的困难。梅州正是这样一个有特殊地理情况的山城,下文将以梅州为例,谈谈山区城市应如何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一、如何创新工会入会形式?
梅州交通不太方便,特别是两个工业园区所处的位置都比较偏远,职工如要入会,便需要有专人过去办理入会手续,十分不便。传统的入会形式已经不能满足职工的需求。如今,社会正日渐走向“万物互联”。为适应职工特别是新生代职工“在线在网”的新趋势,破解企业建会难题,建议在传统入会方式的基础上,加上网上申请入会的“二合一”的入会形式。
二、如何强化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完善工会组织形式和组织制度。
目前我市基层工会组织建设遇到的问题大致有三类:
一是运行机制不完善。基层工会领导不够重视工会工作,很多基层工会没有专职的工会主席,内部分工模糊。工作人员通常是被动应付工会工作,严重影响工会组织的正常运行。
二是内部凝聚力低。原因是基层工会的制度不完善,领导过于重视人情或者工会比较弱势。这导致了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的过程中不够为职工着想,影响职工对工会的信心。
三是缺乏发展活力。基层工会的特殊性质,导致很多领导干部都是兼职人员,以致在工作中马虎应付,也缺乏开展相关工作的热情,使得工会组织的内部工作未能做到位,缺乏活力。
针对以上几个问题,建议重点做到如下四点,以强化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
1、完善内部建设制度
基层工会组织不断发展和改革的前提条件是完整、合理的制度。所以,基层工会组织的实际工作中,必须要不断完善建设制度和领导队伍。这就需要做到:选拔工会领导时,不仅要重视其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还要充分了解和认识其文化涵养以及内在素质,同时安排工会组织进行培训学习,以提升整体工会领导队伍的综合素质;强力维护工会职工的自身合法权益,增强其对于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熟识程度和学习力度,并组织工会职工进行监督,促使基层工会组织更好的发展和改革。
2、提高内部凝聚力
由于工会组织服务于全体职工,并由全体职工直接参与,因而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个人问题或利益分配问题造成的意见分歧,致使组织内部的凝聚力和团结力受到严重影响。所以,一定要采取有效、合理的措施,以提升工会组织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比如,征求职工意见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尊重职工的自身权利,进而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强化民主性工作,以便吸纳更多的会员。
3、明确内部职责分工
一般来讲,工会组织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基层工会组织,且其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组织,但不属于行政科室或党委部门。所以,基层工会组织的实际工作中,应将维护和代表工会职工利益作为发展的首要任务,同时不断加以强化,并将其当作安排工会工作的重要依据。此外,由于基层工会组织涉及很多领域,因而要紧抓和关心职工的教育和生活,并大力倡导抓生产、搞劳动保护等活动,这就需要工会组织科学安排人员,并明确内部领导及人员的职责,以便更好的完成工会工作。
4、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通常情况下,工会组织由相关事业单位职工组成,且员工积极性直接决定着工会整体形象。所以,工会组织必须要强化组织建设,同时注重提高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并促使工会组织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职能得以充分发挥。其具体方法是:利用民主选取制代替委派制,以加强工会领导的维权责任感和职工的责任意识;落实会员直选制,即由会员直接参与工会负责人或干部的选举,以确保工会组织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进而形成工会职工完全信赖和依靠的组织。
三、如何加强对基层工会干部的保护?
我们认为《工会法》是保护工会干部最有利的保护伞,建议要重点做好如下几方面:
1、要加大《工会法》的宣传和培训,使《工会法》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2、要加强对工会干部进行《工会法》专题培训考核,使每个工会干部了解熟悉掌握《工会法》的相关内容和规定,筑起保护工会干部的防护网。特别是企业工会干部既要起到劳资双方对话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又要照顾到劳资双方的切身利益,在利益冲突中起到平衡作用,依情、据理、守法灵活处置矛盾,尽量避免将工会干部置于企业的对立面。
3、企业工会干部任期宜短不宜长。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企业工会属于基层工会组织,工会干部任期可以是三年或者五年,但鉴于工会干部劳动合同终止的特殊保护机制,建议采用较短的任期。
4、工会干部选举注意不要“任人唯亲”。《工会法》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故在进行工会干部选举时,公司应注意审查候选人资格,企业行政负责人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近亲属,不得成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否则选举结果无效,工会干部相关的工作行为也将归为无效。
□ 作者单位:梅州市总工会组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