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工会贯彻执行《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了深入了解全总《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我市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状况,正确评估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形势,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以利今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我们于2000年8月至9月对我市基层工会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共发出138份调查问卷,调查范围包括19个区、产业工会属下的121个基层工会经审会以及17个直属单位工会经审会。除问卷调查外,我们还会同部分区、产业工会经审会先后深入到吴天集团、广州卫生材料厂、市收容站等17个基层工会进行实地调查,掌握了第一手材料。现将本次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审组织状况。从调查情况看,目前我市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基本是健全的。138个被调查单位均建立了工会经审会,其中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会经审会有133个,占调查总数的96.4%,只有5个单位没有经过民主选举产生,仅占调查总数的3.6%。在有辖下分厂、车问科室分会组织的基层工会,二级经审组织也得到加强。在本次调查中有28个基层单位建立了分会经审组织,其中成立经审会的有8个,成立经审小组的有10个,设立经审委员的有16个。

经审人员方面,在所调查的基层工会经审会中一般由3—5个委员组成。138个基层工会共有经审委员439人,平均每个单位3.18A。在经审会成员中有一人懂财务审计的有55个单位,2人懂财务审计的有464个单位;3人懂财务审计的有30个单位。委员基本健全无缺额。有的单位因经审委员退休或调动工作暂时缺额都能及时补选。经审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196人,占44.6%,中专(包括高中,技校)185人,占42%,初中以下38人,占8.6%。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政工师等高级职称的10人;有会计师、审计师、政工师等中级职称的106人;有助理会计师及会计员等初级职称的201人。有职称人员占调查单位经审委员总数72.2%。在参加经审工作时间方面,1998年以前参加经审工作的268人,1999年参加经审工作有57人,2000年才参加经审工作的有32人,参加经审工作时间较长的人员占了多数。从以上数字可见,我市经审干部队伍的文化程度和技术素质是较高的。   

(二)经审监督的情况   

1、开展预决算审查的情况。   

《条例》规定基层经审会每年要对同级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进行审查,这也是经审会的主要工作之一。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我市基层工会基本上都开展了此项工作。在138个单位中开展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决算)审查的单位共有135个,占调查总数97.8%,其中每年审查一次的有58个单位,每年审查2—3次的有74个单位。不少单位在审查预决算时认真负责,积极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并得到工会领导的采纳。提出过不同意见而被工会领导采纳的有37个单位。如广东轻工机械集团公司工会经审会在审查1998年公司工会经费预算时,提出根据当年收入预算情况来看,安排支出预算过少,建议予以调整,将会员活动费由48万元增加为60万元;业余教育费由1.3万元调增为2万元;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费由35万元增为45万元等。这些建议全部被公司工会领导接受。白云山企业集团在预算审查中,建议在工会培训费中适当增加2—3万元;建议工会出纳必须日清月结,会计要定期对出纳现金进行盘查,被工会领导采纳。

在审查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时,有114个单位能按规定要求召集全体经审委员会议审查。未按规定进行会议审查而由经审主任个人审查的有22个单位,只签名不审查的有2个单位。有100个单位在开展预决算审查时注意积累文字资料,采用会议记录的有60个单位;写出审查报告的有48个单位;整理会议记要的有7个单位。个别单位既有会议记录又有审查报告或会议记要。

2、开展实务审计的情况。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我市基层工会经审会近年在开展实务审计方面有所加强。主要审计项目有工会经费计拨审计、工会主席离任审计、工会财产审计、工会企事业审计和工会专项基金审计等,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其中尤以工会经费计拨审计开展较好。在138个单位中有135个单位开展了工会经费计拨审计工作,共查出欠漏拨工会经费214.53万元,已补交入库90万元。鹰金钱集团工会经审会通过计拨审计,发现企业因经济效益不好等原因从96年下半年至今欠交工会经费70多万元,正积极向行政要求补拨。开展工会主席离任审计对于明确工会主席任期经济责任,加强工会内部反腐倡廉具有重要意义,已成为各级工会经审会的重要工作。在调查中了解到,近年有工会主席离任的单位有43个,开展了工会主席离任审计的有32个,占74%。还有23个单位分别开展了工会企事业、职工技协、专项基金的审计。有76个单位开展了工会财产(包括工会代管的行政财产)的审计。占有工会财产单位91.6%。在开展工会实务审计中,共查出违规违纪资金7.1万元。如某单位工会经审会开展审查时发现工会所办三产公司存在账外经营的违纪现象,及时提请厂行政处理,其中1人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人受行政警告处分,并追回有关责任人私分的公款2万元。

3、实行民主监督账务公开的情况。从调查看,大部分单位都能注意督促同级工会向职工群众公布经费收支账目,接受群众监督。有128个单位每年向群众公布账目,占总数的92.8%。公布形式上墙公布的有28个单位,向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议公布的有105个单位,将收支账目印发到分、小组的有8个单位,有些单位既上墙公布,又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实行帐目公开使职工群众明白工会经费开支的来龙去脉,把群众监督落到实处,也使群众更加关心工会的各项工作。

二、主要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这次调查的情况来看,当前我市基层工会经审工作主要存在如下的问题。

(一)经审监督还未完全到位。一是相当一部分单位的经审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本次调查中发现有24个基层工会经审会在审查同级工会经费预决算时没有召开经审会全体会议,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进行审查,而只由主任一人审阅签名完事,起不到真正的监督作用。有的单位工会经费收支没有编制年度预算,经审会也不过问、不督促,更谈不上审查。二是部分基层经审会不敢理直气壮地进行监督,不能全方位履行职责。如某单位经审会对工会主席主管的三产就不敢开展审计,怕得罪领导,“抓不到鱼反弄一身-腥”,致使该三产开业多年,经审会对其经营状况、盈亏情况一无所知,极易造成管理上的漏洞和导致工会资产的流失。

(二)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工作无计划、无总结。在138个调查单位中,有近40%的单位没有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有近46%的单位不进行工作总结,由于没有工作计划和目标,工作中盲目性和随意性很大,思想上没有压力,干多少、算多少,造成经审工作不落实。二是制度建设滞后,工作不够规范。在所调查的单位中只有65个单位建立了有关经审工作、学习、议事制度和经费预决算审查制度,仅占47.1%。由于经审制度不健全,带来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没有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有27个单位没有每年向同级工会报告工作,有的单位在换届时也没有向大会作经审报告;有的单位经审委员没有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有的单位开展实务审计时没有审计报告,如开展工会财产审计的76个单位,写出审计报告的只有30个单位,仅占39.5%;有的单位工会委员和经审委员交叉任职过多,既是工会委员又是经审委员。某单位三个经审委员全部由工会委员兼任,没有体现执行与监督职能分离,不利于开展经审监督。

(三)培训工作不适应经审工作要求。在138个单位439名经审委员中只有174人参加过各级业务培训,培训率仅为39.6%,接受过业务培训的人员比例较低,必然影响经审工作开展的质量。有的单位本身不重视经审干部培训又不积极派人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班,致使经审干部得不到系统的业务知识教育,难以提高经审工作业务水平。

根据调查情况分析,产生以上的问题主要有如下原因。一是个别单位的工会领导对工会经审工作认识不足,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从人力、物力、时间上予以大力支持,使经审工作难以开展。二是基层工会经审干部均为兼职.本身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工作忙起来时顾此失彼,投入经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都不足。三是有些基层工会经审干部业务素质跟不上,对经审工作不熟悉,经审工作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够明确,有的经审干部存在怕得罪人,不敢审同级的畏难情绪,经审工作流予一般化,缺乏开拓创新的意识和勇气。四是某些上级工会指导不力,对基层欠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平时又关心不够,检查督促不到位,助长了某些基层得过且过的甘居中游倾向。在这次调查中有46个单位认为上级应加强对下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上的问题。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当前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经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工会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有企业演化改革和工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强化审计监督,建立内部制约机制是推动工会健康发展,搞好工会廉政建设的根本保证。为此,全总一再强调“经审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在充分认识经审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领导,把经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会全局工作,纳入工会目标管理,纳入考核评比条件。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保证、工作上支持、经费上落实、权力上尊重,为经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工会经审组织和广大经审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和政治敏感性,认真履行经审监督职责,要抛弃无所作为的观点,克服畏难情绪,增强信心,在工会内部经济活动中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更好为工会全局工作服务。

(二)大力加强基层工会经审会的基础工作。

“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工作不夯实,不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水平就不可能提高。当前,首先是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全年要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克服随意性,并要做好总结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二是加强审计监督的规范性,每从事一项审计工作都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写出审计报告,明确相关责任,提出

审计结论和建议,做好资料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加强工会经审会的制度建设。从我市的

情况看,当前基层工会经审工作主要有两方面的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一是要建立和健全基层经审会自身的工作制度,如经审会向同级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经审会议事规则和学习制度等。二是经审会审查监督工作制度,要普遍建立健全对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办法等工作制度,基层经审会可参照市总经审会制订的市总本级审查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制度,切实规范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做到依法审查,按章运作。

(四)加强对下指导,帮助基层工会解决实际问题。

基层以上的各级工会经审会负有指导督促和帮助基层经审会搞好工作的职责。在推行下审一级的同时要帮助基层建立有关经审工作制度,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提出有指导性建设性的意见,要加强逐级考核,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推进经审工作。市总经审会将提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指导基层工会经审会改变目前工作滞后的局面,全面推进我市的工会经审工作。

(五)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经审干部业务素质和水平。

只有高素质的经审干部队伍才能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从这次调查的情况来看,基层经审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还不能适应经审工作发展要求,必须加大力度。市总经审会要继续办好全市性的经审干部培训班,各级经审会应克服困难积极派人参加;各区、县级市、产业直属单位工会经审会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多形式、多渠道培训本系统的经审干部,尽快提高经审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水平。这也是广大基层经审干部的强烈愿望和要求。各级经审会务必切实抓好经审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完善激励机制,激发经审干部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部条件具备以后,经审工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经审干部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完善激励机制至关重要。一是要按照有关规定保障经审会的权利和落实经审干部的待遇,使经审干部责、权、利相统一,最大限度激发经审干部责任感和积极性。二是区、县级市、产业工会要加强对基层工会经审会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建立考核制度,对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三是及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以榜样力量带动广大经审干部努力工作。通过上述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广大经审干部积极性,努力做好经审工作。

(执笔:易耀权、孙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