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协助党政解决特团职工“四难”问题的意见

(2001年3月1日)

2000年11月,省委、省政府以粤发[2000]21号文下发了《关于解决特困群众“四难”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省委、省政府从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全局,充分认识到解决特困群众“四难”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而作出的重要决策。《意见》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解决特困群众子女读书难问题,帮助城镇特困户改善居住条件,全面落实城镇特困人员基本医疗救助制度,保障特困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加大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为特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意见》精神,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解决特困职工子女读书、住房、医疗和法律援助方面的“四难”问题。

一、提高认识,把协助解决特困职工“四难”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切实帮助特困职工解决“四难”的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必须提高认识,根据尉健行同志提出的“把维护困难职工群体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意见》精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解决“四难”问题的意见和措施,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并把各项工作纳入重点实施定性考核。要充分发挥工会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深人实施“送温暖工程”,履行帮扶特困职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协助党政制定和落实解决特困群众“四难”问题的政策和措施,力所能及地为特困职工办好事、实事。   

二、健全特困职工档案,准确及时地掌握特困职工的困难状况 

准确及时掌握特困职工的困难情况是解决特困职工“四难”的前提和基础。因此,特困职工档案必须在原有基础上加以健全并强化管理。

1、增加新的内容。特困职工的子女人学、住房、患病(含家属患病)等方面的状况,导致特困的原因、是否纳入民政救济、有无领取特困职工证以及帮扶情况等均要列为档案的内容。省总将制印新的“特困职工档案”的统一格式供各市参照使用。

2、实施动态化、电脑化管理。各级工会要定期走访、了解、核查特困职工的状况,每半年向同级党政和上级工会上报一次特困职工的状况以及本地、本单位解决特困职工“四难”问题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经验。要将特困职工状况按统一的档案格式输入电脑,实施电脑化管理。

三、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沟通,强化“特困职工证”的帮扶效用

各级工会通过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特困职工在就医、子女入学、再就业、用水用电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使持有“特困职工证”的职工在这些方面享有一定的优惠待遇。要在落实这些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教育、医疗卫生、房管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等单位的协调沟通,根据特困职工的“四难”状况提出建议和意见,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更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和优惠待遇。同时,依据《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等规定,积极协助民政部门完善特困职工社会救济制度,向民政部门报送特困职工的情况,尽快使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纳入民政救济范围。

四、继续推广实施各种形式的联系特困职工户制度,实现送温暖活动的经常化和社会化

各级工会要继续推广实施党政工领导干部和单位与特困职工的对口帮困、工会定期或不定期给特困职工送粮送油等各种形式的联系特困职工户的制度,并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帮扶对象、帮扶措施、帮扶目标”三落实。帮扶人和帮扶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走访被联系户,全面掌握被联系户各方面的状况,做好思想工作。除帮助特困户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还要对其子女入学、住房、医疗、法律援助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予以力所能及的扶助,与特困户共同研究解决困难的出路与措施。

五、大力发展职工互助保险,提高特困职工社会保障水平

随着全省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推进,省总将大力推进互助互济性质的职工互助合作保险,以提高职工的社会保障水平。今年将重点推广医疗互助保险。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职工互助保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参加职工互助保险,尤:其是符合参保条件的特困职工,在年内均须纳人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的参保范围,减少因大病造成特困的情况。

六、不断壮大送温暖基金和解困救急基金,增强工会的救助能力

各级工会要继续积极争取党政和社会各方力量对送温暖工程的重视和支持,争取政府增强对送温暖活动的资金投入,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募集资金;规范基金的运用,注意防范金融风险,保证其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基金的功能,定期或不定期对特困职工予以救助。救助面较大时,可动用基金本金予以救助。

七、加快建立健全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依法维护特困职工的合法权益

面对复杂多样的劳动关系,依法调处劳动争议成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各级工会要加快建立健全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在年内要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机构,配备人员开展工作。各级工会要培养法律服务专门人才,为职工尤其是特困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依法维护职工的权益。

针对职工对法律援助了解不多的状况,要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让更多的职工了解和接受法律援助。职工法律援助机构要设立服务电话,并通过传媒广为宣传。

省总和22个市总工会(含顺德市)及《南方工报》开通的职工权益热线电话,要特别关注特困职工有关“四难”问题的咨询和投诉,要本着“咨询必有答复,投诉必有处理,处理必有结果”的原则,满腔热情地为他们释疑解难。

八、充分发挥产业工会在解决“四难”问题上的作用

教育、医疗卫生、公用事业等产业工会在协助解决特困职工“四难”问题上具有一定的有利条件,必须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为解决特困职工“四难”问题多做工作。要根据本产业的特点和条件向党政提出帮扶特困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本产业职工开展为特困职工献爱心活动,督促落实好有关的帮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