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保护状况调查报告

近年,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迅速,但事故频繁,连续发生了多宗重特大伤亡事故,形势严峻。2000年全省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27起,死亡173人,重伤34人。这些事故大多集中在非公有制企业,如惠来县“3.28”打火机厂火灾、江门“6.30”烟花厂爆炸等事故,已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注,多次批示要严肃查处,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为了解这类企业事故多发的原因,省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部发文(粤工劳[2000]6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外商投资、乡镇、私营企业的劳动保护状况问卷调查,问卷分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工会工作三部分,详细了解这类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分析总结工会在这类企业中开展劳动保护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探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粤工劳[2000]6号文下发后,各地和产业积极行动,按文件要求逐级召开会议,下发有关文件,发动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参与,按照文件的要求进行选点和布署,做到对象明、数据准、情况实。有的地方还直接到企业去进行实地调查,生产现场检查,查看有关档案资料、规章制度、合同文本、各类台账、机械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有的还召开形式多样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实了许多问卷所不能涉及的内容,现将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省共调查非公有制企业418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166家,乡镇企业82家,私营企业170家。调查企业有电子、制衣、制鞋、印刷、玩具、纺织等行业,既有劳动密集型企业,也有高新技术企业;有大中型企业,也有量大面广的中小型甚至是家庭作坊式企业;调查企业职工总人数为116329人,其中:男职工53195人、女职工63134人;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职工6321人,占调查企业职工总数的5.4%。调查企业累计发生职业中毒5次,中毒26人,没有人员伤亡;调查企业尘毒作业检测点610个,合格点513个。合格率84%。

调查显示,企业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强,注重企业劳动条件的改善,职工有较强的劳动保护意识,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劳资关系融洽,企业前景好。但是,一些中小型或家庭作坊式企业则存在问题较多,企业经营管理和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意识淡薄、守法经营意识差,劳动环境恶劣,劳资关系紧张,企业虽然经过多年的治理整顿,但效果仍不理想。

调查企业行政大部分都有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他们分别占调查企业的84.7%和91.6%;企业新员工进厂经过“三级”安全卫生教育的有329家,占78.7%;有92.34%的企业在用生产设备有安全防护装置;有83.49%的企业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有89.23%的企业建立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卫生教育持证上岗制度和防灾应急方案与制度;有93.5%的企业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能及时整改;加班加点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占78.4%;有81.58%的企业能按规定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有70.57%的企业建立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或委员;有69.85%的企业工会小组配备了劳动保护检查员;有78-71%的企业工会有组织开展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活动;有81.82%的企业工会有参与或组织劳动安全卫生检查。

二、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率低。2000年广东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率只有22.33%,远远达不到全总的要求,如潮州市2000年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率只有21.1%,这些没有组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很难覆盖,这类企业以民营企业、三来一补企业和规模较小的外商投资企业居多,他们对工会组织的建设存在偏见,耽心工会把职:[组织起来与经营者对坑,影响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其次是对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理解不够,导致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对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持证上岗等总是漫不经心;有的企业制度不健全,没有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员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只是作简单的交代,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有的上岗证过期仍在上岗等,由于这些企业无工会组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在这类企业履职艰难。

2、民营、“三来一补”中小型企业劳动条件恶劣。调查发现,中小型以下的民营、“三来一补”企业大多是起点低,以投资少回报快诸称。这类企业的建设和竣工大都没有经过劳动安全卫生的“三同时”审查验收,导致一投产就存在着隐患或危害因素,如江门市有一礼品厂生产车问的苯浓度在投产初期就超过11倍,其生产设备无防尘防毒设施,开业时间不长就造成11人慢性苯中毒。这类企业安全管理松懈,作风马虎,形式主义严重,对事故隐患存在侥幸心理,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期和必要的投入,急功近利,有的还想摆脱有关部门的监管,发生事故不报告,用“私了”逃避监管,在这类企业中劳动争议案件时有发生。

3、未组建工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仍有差距,侵权严重,主要表现在:

(1)劳动力流动性大。相当部分职工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平时的福利待遇由经营者说了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2)企业工作时间违反国家规定。有的企业为少招用工人,少交劳动力管理费,就将三班倒的流水线压成两班倒,每天工作时问长达12小时,连星期六、日都不休息,每月累计加班加点远超过36小时,调查企业有34。93%的企业每天实际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有20.8%的企业每月加班加点累计超过36小时,有47.61%的企业每周工作日超过5天,有的还反映企业不按规定发给加班加点工资,如东莞塘厦镇正典五金塑料电气厂工人每天两班倒,星期六、日要加班,加点工资每小时才1.5元,员工每月收人只有400-600元,明显偏低,而且还要被拖欠。

(3)部分非公有制企业欠薪情况严重,拖欠时间2—3个月较普遍,有的长达一年之久。

(4)非公有制企业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的(以下简称“三同时”)审查验收难执行。调查企业有34.21%没有执行“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他们一投产就存在着不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先天不足导致中毒事故频繁发生。

(5)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档案和职工的健康档案不健全。调查企业有42.8%的企业没有建立劳动安全卫生档案,有30.62%的企业没有执行就业前健康检查,有45.69%的企业没有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有36.84%的企业没有建立健康监护制度。

(6)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差,劳动者权益难保障。调查企业有37.8的女职工没有享受不少于90天的带薪生育假;有17%的企业没有为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4、劳动安全卫生经费投入不足,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由于新的会计制度不允许设立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科目,导致这类企业的劳动保护措施经费投入不足,拼设备、拼人力现象较为普遍,短期行为导致隐患增加,当企业效益好时还有一部分资金投入,当经济形势紧张企业为发工资而奔忙时,那还有能力整改事故隐患,从而也是导致“三合一”治理不彻底的根源。调查企业仍有15.07%存在“三合一”隐患,仍有7%的企业在用生产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问题依然突出。

5、劳动安全卫生的宣传教育不到位,员工安全素质差、观念淡薄。调查企业普遍反映社会性的劳动安全卫生宣传教育适应不了经济形势的发展,安全文化的氛围没有形成,中小型以下的民营、“三来一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接受过劳动安全卫生培训和教育的还不到50%,住企业中开展了全员安全教育的还不到30%。因此,导致经营管理者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意识淡薄,一旦发生事故不能自救,如东莞市塘厦镇有一企业,由于企业主管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自己去采购含苯浓度极高的“去渍水”,强令工人用此液体清洁地面和注塑机,当时班长和工人都提出不安全,并有过事故教训,但主管听不进去,仍一意孤行,酿成了重大火灾事故。就此,也说明班长和工人们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敢坚持原则抵制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结果葬送青春。   

三、建议。   

为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认识不深,手段落后,基础不牢,管理不适应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扭转当前的被动局面。

1、强化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劳动保护是工会维护职能的重要方面,各级工会组织要按照健行同志提出的:“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首先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的思路去开展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把它当作主要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网络,建立制度、充实人员、确保工作到位。企业没有组建工会的,其上一级工会或地方工会有责任也有权力去监督检查,不能留有死和空白;对已组建工会的,要注意完善网络,建立机制,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确保工会组织的政策和主张在企业基层和职工群众中得到落实。

2、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速依法治理安全卫生工作的步伐。当前我省非公有制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对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认识极为肤浅,法制观念淡薄,适应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因此,必须加大对这类企业的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办班培训、注册安全主任等方式,树立法制观念,提高经营者和劳动者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三违”,实现三不伤害,遏制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3、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建立.一个稳定的行之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机制,对企业的监管要到位制约要有力,才能促使企业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机制,通过自律意识的加强,促进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建设和深化。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如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三合一”隐患治理、工作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企业职工健康档案、女职工带薪生育假、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等,必须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对不作为的行为人要追究其及其行政领导的责任,通过从严执法约束企业和执法部门依法办事,逐步走上依法治理安全卫生的轨道。

4、推动企业落实“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当前,广东省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力量严重不足,组建企业注册安全主任队伍和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水平是当务之急,通过在非公有制企业配置注册安全主任来提高安全卫生工作的整体水平。

5、推进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安全卫生工作机制。对于安全卫生工作,在经济与法律手段尚未完备齐全,而行政管理手段又在逐步弱化,市县两级机构尚未改革到位,靠传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与模式已无法适应当前经济运行环境的需要。因此,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新型安全卫生工作机制是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如政府统管安全生产的格局要加强,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要明确)。

(执笔:李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