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厂务公开”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

1999年下半年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推行的“厂务公开”制度,由于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纪检部门和工会组织的通力协作,广大职工的大力支持,进展顺利。据今年6月底统计,全市已有622家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218家集体企业、394家事业单位建立了这一制度,推行面分别为100%、100%、81.7%,有1198个单位制定了厂务公开实施细则,较好地开展了“厂务公开”工作。

从实践看,推行“厂务公开”制度有以下几点好处:

一是有利于扩大职工民主参与。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实践证明,推行“厂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发挥职工当家作主精神,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南雄市医药总公司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后,恢复了曾经终6年之久的职工代表大会,把企业的存在问题和困难向职工公开,实行民主监督,建立和健全了企业管理制度,职工群众主人翁精神大发扬,人人动脑动手为企业分忧,积极支持企业开拓经营,公司的药品经营有明显好转,面临倒闭的企业出现了生机,扭转了连续多年亏损的被动局面。“厂务公开”也是困难企业摆脱困境的有效途径。新丰县造纸厂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后出现的喜人变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个厂在1999年6月复产后,认真推行“厂务公开”制度,注意根据企业职工群众关注的物资采购、产品销售、车辆使用、医药费用、非生产性开支等热点问题,通过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制了10多项制度,并做到每门向各车间主任,每季向班组长,每半年向全厂报告所制订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大额资金投放,重大技改项目的立项,都及时征求全厂职工的意见,集思广益,有效地抑制了费用开支,堵塞了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跑、冒、滴、漏”。职工群众满意地说:“以往我们对厂领导班子不那么放心,现在完全放心了。”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加强,极大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出现了人人为搞活企业出谋献策的喜人景象。在大家的努力下,到当年年底,就产出牛皮纸9080吨,产值300多万元,半年完成的产值超过以前9个月的产值。2000年以来,由于生产经营的发展,厂还请回30多名下岗职工重返生产岗位。

二是有利于加强职工群众民主监督,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实践证明,“厂务公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有效措施。由于“厂务公开”规定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须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议定,有效地改变了过去相当部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暗箱”操作行为,克服了以往由某个人或极少数人决定企业的大事,造成“主人”的利益有时被“公仆”出卖都不知道的不正常状态,保证企业的深化改革能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乐昌市张滩水电站长期以来认真落实“站务公开”制度,电站的重大决策、生产经营情况与人事安排都坚决公开;电站的经济活动与工程发包坚决公开;业务接待费用坚决公开;职工的福利事业坚决公开;物资采购情况坚决公开。这样做一方面为电站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打下坚实的基础,一方而有利于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保证了电站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电站连续多年被省、市评为小水电管理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实现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比翼齐飞的喜人局面。

三是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企业的民主政治建设。实践证明,推行“厂务公开”为企业找到了一个在新形势下既能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又能不断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效保证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依法管理好企业的事情,实现职工愿望和利益的有效形式。通过实行“厂务公开”,使一些没有建立职代会制度或职代会制度不健全的企业把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尽快地建立和健全起来。原来一些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比较健全,工作开展比较好的企业,如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金岭南韶关铅锌分公司、大宝山矿、韶铸集团等企业,通过推行“厂务公开”,进一步丰富、充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内容,促进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巩固和提高,使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适应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的需要,企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有了实质上的提高。

总的来看,我市推行“厂务公开”制度所取得的成绩是明显的。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看到,由于推行这一制度的时间不长,工作经验尚缺,加上有些企业的领导和职工群众对此项工作思想认识未到位,行动欠热情等原因,工作开展不平衡。有些企业虽然订了制度和实施方案,但没很好落实,职工不太满意;个别企业领导班子对这一工作缺乏热情,支持不够,致使制订出来的方案措施变成一纸空文;部分企业只满足于原来取得的成绩,缺乏创新精神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厂务公开”工作是难以发展巩固,完善提高的。

为了确保我市推行“厂务公开”工作能够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企业工委、国家经贸委、监察部和国总工会等6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01年厂等公开工作的通知》(即中纪发[2001]5号文),切实抓紧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行“厂务公开”制度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这是搞好“厂务公开”工作的前提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作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十条指导方针之一,把实行“厂务公开”作为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的一项内容。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实行厂务公开是近年来的一些地方创造的加强企业管理,维护职工权益的好形式,也是体现全面维护的一个结合点,应当推广并不断规范。”江泽民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伟大创造精神,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实现自己的愿望和利益。”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贯彻落实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实行“厂务公开”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是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行使民主权利和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企业改革发展沿着正确轨道运行,实现党的十五大确定的跨世纪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是各级领导干部应尽的职责。各级党政、企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领导班子一定要提高推行“厂务公开”制度重要性、必要性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才有可能把“厂务公开”制度贯彻好,落实好。

从外地和我市一些“厂务公开”制度搞得比较好的实践经验看,必须抓好几方面人员的思想教育:

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应侧重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牢固树立职工是国家主人翁、企业的主人的观点。做到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可忘记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江总书记关于依靠工人阶级要在“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权益上维护,索质上提高”的指示,正确理解国有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含义,清楚地认识到不管是企业管理制度改革还是转换经营机制,职工是企业主人的地位都不能改变,应特别注意处理好经营者与劳动者的关系,切不可认为自己是一厂之长,就可以独断专行,拒绝接受群众的监督。认识到推行“厂务公开”是接受群众监督的好形式,真心实意按党和政府的要求,切实把“厂务公开”制度执行好,落实好。

对企业工会组织和从事工会工作人员,应侧重于地位、责任教育。使其明确在企业的地位、作用、责任,明确工会是工人群众组织,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积极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人员重要的社会职能。而实行“厂务公开”制度是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的重要体现。通过“厂务公开”,使职工可以知厂情、议厂政、务厂事。对这种有利于广大职工发扬当家作主,履行民主权利,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好形式,工会组织和工作人员对搞好这项工作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坚决按照中央负责同志关于工会组织要积极主动地承担起推行“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想尽千方百计排除阻力,努力把“厂务公开”工作做好。

对职工群众要抓好主人翁精神再教育。使广大职工明确无论是企业转制还是重大管理制度改革,职工主人翁的地位不会改变,都要发扬当家作主精神,积极为企业的振兴和发展贡献聪明才智。认识到推行“厂务公开”制度是党和政府赋予广大职工群众的权利,是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密切干群关系和稳定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的重大措施。一定要珍惜这一制度,积极、热情、负责地参与和投入到推行“厂务公开”工作中去,充分发扬当家作主精神,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

总而言之,无论是企业法人代表,还是工会组织或是职工群众,都要充分认识“厂务公开”是党和政府的要求,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所有干部职工都有责任把这项制度执行好、落实好。

二、严格规范“厂务公开”的程序和内容,是搞好“厂务公开”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也是落实好“厂务公开”的关键   

俗话说得好,“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搞好“厂务公开”也不例外。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厂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即中纪发[2000]2号文)实行“厂务公开”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要求和《韶关市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单位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必须按照实事求是的态度,制订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对公开的时间、公开的内容、公开的程序提出明确的要求,减少随意性,提高可操作性,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我们要求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并不是要求所有的企业对“厂务公开”制度要按一个模式搞“一刀切”,而是强调要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做好“厂务公开”,对公开的内容、形式允许有所不同,有所侧重。但不能因为强调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而对要求公开打折扣,或以任何借口不公开应当公开的内容。要坚决按照中纪委、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规定应公开的内容做好公开。总的原则要求是:凡是需要依靠职工民主参与的事坚决公开;需要依靠职工民主管的事坚决公开;需要依靠职工民主监督的事坚决公开;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应坚决公开。只有这样,才能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充分发挥纪检部门工会组织在“厂务公开”中的重要作用,是搞好“厂务公开”组织保证   

实践证明,实行“厂务公开”制度是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其在企业民主管理中的作用。通过“厂务公开”不仅可以较好地解决职工代表对企业情况不了解而影响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发挥的问题,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了职工代表大会的内容,同时还找到了职工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新形式。可以这样说,推行“厂务公开”是新形势下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建设的有效措施。“厂务公开”是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载体的,而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对搞好“厂务公开”责无旁贷。但是,由于有些企业的工会组织对“厂务公开”制度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够,认为企业内部都是厂长说了才算,搞不搞“厂务公开”无所谓,导致“厂务公开”教育在这些企业难以开展,进度缓慢。这种状况应认真改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全国总工会主席尉建行同志多次明确指出:工会组织要积极主动地承担起推行“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这与工会是职代会工作机构的法定地位是完全一致的。由此可见,工会对“厂务公开”工作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之所以在一些企业工会组织出现对“厂务公开”工作的消极现象,有两种原因,一种原因是在主观的即工会组织和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足之外,还存在着怕惹麻烦,觉得弄不好会既得罪法人代表还得罪职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难得清闲的想法。另一种原因是客观的,恐怕是这些企业的党政班子对工会在推行“厂务公开”制度中担负什么角色不清楚,对他们的工作欠支持,影响工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我们要认真落实尉建行同志的指示,除了要抓好工会组织及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调动工作热情之外,更重要的是希望企业的党政领导班子,还有事业的主管部门,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支持工会搞好“厂务公开”工作;对他们在推行这项制度过程中出现某些考虑不周或疏漏,应热情、诚意帮助其改进,而不应讽刺、打击,甚至压制。这样,才能使工会组织和工作人员热情、认真、大胆负起搞好“厂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不断把这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开创新的局面。

四、切实加强对推行“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是推进“厂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措施

为了不断完善巩固提高我市“厂务公开”工作成果,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不久前中央和国家6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01年厂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进行一次检查对照。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纪委、工会和监事会的作用,监督检查公开事项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等等。做得比较好的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巩固提高,做得不够的应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制订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迎头赶上。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注意抓好两头,加强分类指导。一头是抓尚未建立“厂务公开”制度的企事业单位,尽快发动职工制订实施方案。从现实看,这些未建立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单位,多数是规模比较小,经济效益相对比较差,开展“厂务公开”工作难度相对比较大,决不是开过动员会或已经下达了文件就可以万事大吉,而是需要做更加细致的思想发动,不断提高对推行“厂务公开”重大意义认识,才能有效保证“厂务公开”工作的展开。在开展思想工作的过程中,注意选择一些相对可比的企业由于推行“厂务公开”后改变了生产经营被动局面的单位介绍经验。通过组织学习,交流经验,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认识到为什么要搞“厂务公开”,如何搞好“厂务公开”。另一头是对已经推开“厂务公开”制度的企业,应认真做好检查落实的调查研究,确实搞得好的应予以大力表彰,广为宣传他们的做法经验;对不够完善或没严格按规范运作的应认真组织他们找差距,及时填平补齐,不断完善;对少数阳奉阴违的则应批评教育,敦促其改正;对屡教不改,顶住不办的则应采取组织措施,以坚决的态度请法人代表下台,不能心慈手软。这样,才能有效调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厂务公开”的积极性,不断开创“厂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作者单位:韶关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