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情况 开拓新领域 全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
宁波是以市场为取向改革起步较早的城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市的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私营经济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已有25633家,其中实际投产开业18060家,从业人员38.1万人;全市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有2487家,其中实际投产开业1160家,有职工9.2万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已占经济总量的40%以上。
面对我市所有制结构、经济体制和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近几年来,在市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我市工会抓住机遇,把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到今年9月底,全市已建工会组织的私营企业达到了16832家,建立村联合基层工会1558家,镇乡联合基层工会44家,镇乡工会联合会3家,行业工会9家,共覆盖企业13977家,累计发展会员31.3万人。外商投资企业已组建工会928家,发展会员6.9万人,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网络。
一、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强党建”,加快新建企业工会组建步伐
工会工作如果得不到党委的领导和重视,就很难有所作为,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也是如此。宁波市委一直关心工会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一是先后批转和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的文件,强调要把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同时,确定了我市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的目标和任务。二是坚持“以党建带工建,以工建强党建”,市委组织部与市总工会联合召开了“党建带工建,工建强党建,全面推进工会组织建设”现场会。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工会建设作为党建的基础任务来抓,把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的轨道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三是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的检查、督促。今年,市委先后召开“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团建设汇报会”和“全市工青妇工作会议”,市委领导多次听取各县(市)、区委的汇报,经常进行检查和督促。市委书记黄兴国同志明确党群副书记负责镇乡工、青、妇干部配备问题,并在年底检查落实情况。由于市委的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委也都就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问题,专门发文,并且全部成立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80%以上的镇乡党委制订了贯彻实施意见或办法,成立了工作机构。
不少县(市)区委分管书记、常委还与工会干部一起深入镇乡或企业直接抓组建。镇乡领导分工负责,分片包干,实行目标考核,把组建工作落到实处。全市上下形成了以“党委领导、工会动作、政府支持、各方配合”的格局,大大加快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组建步伐。
二、积极推动地方立法,为依法建会创造条件
为了使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有法可依,市总工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1996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制定《宁波市私营企业工会条例》的立法建议。1998年9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宁波市私营企业工会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市总工会抓住条例贯彻实施的契机,及时与工商、劳动、宣传、司法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学习宣传条例的文件,并印发条例及有关私营企业工会工作资料1万多册,下发到基层。同时召开了全市贯彻实施条例的动员大会,各新闻媒体也积极配合,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的步伐,短短三个多月时问里,新建的私营企业工会数相当于1997年底前累计建会数的9.5倍。同时,条例的实施也有效地保证了建会的质最,新建工会能够履行法定程序,工会委员会和正、副主席都经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按自愿原则及时吸纳职工人会。
三、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
在全面推进新建企业工会组建的实际运作过程中,我们首先确立了“依法建会,先行覆盖;逐步规范,保证质量;联手运作,健全体制;突出维护,全面推进”的思路,明确提出三个目标,即:(1)1999年到2000年,基本实现哪里有企业,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2)2001年至2002年,有80%基层工会建成合格职工之家,80%的镇乡、街道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3)2001年至2002年,对镇乡、街道、基层工会主席普遍轮训一次。其次,在工作要求上,切实把好两个关口。一是把好依法组建关。各新建工会均需履行应有程序,工会正副主席必须经民主选举产生,及时办理职工入会手续。二是把好基础建设关。我们提出了“三个同步”要求,即在成立工会的同时,同步签订集体合同同步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女职工、经审等组织,同时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第三,在工作重点上,切实加强镇乡(街道)工会建设,充分发挥中间环节作用。一是将全市已有61个镇乡(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逐步改建为镇乡(街道)工会委员会。二是配备了享受正科级或副科级待遇的镇乡(街道)工会专职常务副主席(副主任)125名。三是把镇乡(街道)工会工作列为区委对镇乡(街道)工作的考核内容,并由县(市)、区工会负责考核。四是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在宣传发动、工作部署、人员配备、办公条件、经费安排等方面,对工会予以大力支持。五是开展镇乡(街道)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市总工会适时下发了《关于镇乡(街道)工会制度化、规范化工作的试行意见》。目前,一些基础较好、工作领先的县(市)、区普遍开展了“镇乡(街道)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有效地提高了镇乡(街道)工会干部的能力,也对基层工会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
四、振奋精神,转变作风,把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真正抓到实处
非公有制企业是一个新的领域,工会建设任务十分艰巨。要做好这项工作,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工会必须要有知难而进的良好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为此,我们坚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工会干部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复学习尉健行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认识,使广大工会干部认识到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的重大意义,我们号召全市工会干部振作精神,正视困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我们还要求市和县(市)、区两级工会必须转变工作作风,沉到基层,直接帮助、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中的问题。市总工会连续多年坚持“常委联系县(市)、区工作制度”,并在调研基础上,下发了12个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的专题性工作指导意见。今年8月,又抽调24名机关干部,分11个小组,集中半个月时间,下到各县(市0、区和4个开发区,跑镇乡(街道),访企业,帮助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县(市)、区总工会也都实行了联系基层制度,受到了基层的好评。
五、努力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的成果
近两年来,我们在非公有制企业一边抓工会组建,一边抓工会作用的发挥。一是认真履行维权职能。目前,我市镇乡(街道)、村、企业三级工会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劳动争议处理网络体系。去年,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共调解劳动争议案557件,并涌现了…批劳动争议不出厂、不出村、不出镇的先进典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基本建立。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已签订集体合同3140家。一些县(市)、区积极探索以工资谈判为主要内容的平等协商试点工作,并逐步向面上推开。许多县(市)、区还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送温暖”制度,有效地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对社会的影响力。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比武等活动,提高了职工素质,推动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三是深入开展“双爱双评”活动,促进了企业劳资关系的和谐。我市工会近年来坚持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双爱双评”活动,今年,又进一步丰富“双爱双评”的内涵,并把这项活动统一纳入到创建职工之家的总体工作中。
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尉继行同志提出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尚有许多难题需要我们继续去探索去解决。
一是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着重抓好建立市县(市)、区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立完善区域性、行业性协商谈判、集体合同制度。从明年起,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建立以工资谈判为主要内容的平等协商机制的力度,努力保障职工切身利益。
二是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参加企业管理的形式。在市重点骨干私营企业,倡导建立职工(员工)代表大会制度。在规模较大的外商独资、合资、合作企业,推行工会主席参加、列席董事会和经理办公会制度。在有条件的企业成立企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由经营者、工会、职工代表三方组成。除上述三种基本形式外,我们考虑通过建立职工代表与经营者对话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提合理化建议等方式,组织职工参与非公有制企业的管理。
三是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领导体制。首先要完善镇乡(街道)工会组织领导体制。到明年上半年将全市的镇乡工会工作委员会全部改建为镇乡工会委员会,明确镇乡一级工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能任务、人员编制。其次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完善私营企业工会领导体制。第三,要完善开发区工会组织领导体制。
四是努力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收缴的有效办法。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经营者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的意识,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采取有效办法,努力使全市经费收缴总额每年都有递增。
全总把这次大会放到宁波来开,这对我们来说是难得的机会,我们一定深刻领会尉健行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虚心向兄弟省市工会学习这次大会为契机,真正做到思想上再统一,认识上再提高,工作上再动员,在市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以更加振奋的精神和更加勤奋的工作,出新思路,做新文章,创新局面,全力推动我市的工会工作朝着更高的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