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会在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系到工会贯彻执行工会工作的基本指导原则,关系到正确履行工会的全部职能。当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及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不断深化,企业走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转轨道。劳动关系出现了新的走势和特点,企业内部利益格局的调整,使企业劳动关系呈现出一一种不稳定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发挥工会组织在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已成为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影响企业劳动关系稳定的三大因素
一是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关系没有理顺。企业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或者说本质属性是调动与全面发挥包括经营者在内的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因此,建立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对企业的发展起直接制约作用。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的理论宣传和工作实践存在着很大的倾斜度,即在强调确立企业的行政管理权威,强调经营者积极性的同时,忽视了强调职工在企业的主人翁地位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如在确定企业经营方式方面,由少数人说了算;在利益分配方面,不民主、不公正,经营者和劳动者收入差距过大;在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福利待遇方面,不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职工感到生活、医疗、安全无保障等等。据我们调查,有相当一部分职工认为:企业经济效益差时,最大的受害者是工人。上述问题的存在是当前稳定企业劳动关第的主要障碍。
二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缺乏坚强的精神支柱。建立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不仅包含着物质文明这个基本要素,而且离不开精神文明和企业精神这个坚强的支柱,这种精神支柱在企业劳动关系中的表现和作用反映在:经营者和劳动者能围绕企业发展的共同目标,同心同德,实现思想上和精神上的高度统一;经营者、劳动者互相尊重,相互依靠、相互关心、同甘共苦、和衷共济;热爱自己的职业,热爱自己的岗位,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豪感;对事业、对工作有一股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能够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关系等等。但从当前的现状看,与建立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还有一定的差距。近年来,在新旧体制交替的过程中,由于认识上的片面性,过于强调经济手段和物质的刺激作用,致使部分职工群众从追求大公无私,助人为乐而转向为物质利益方面倾斜,使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的路子越走越窄,成本越来越高,导致精神动力机制减弱,思想政治工作苍白无力,对职工中出现种种复杂混乱的思想倾向束手无策。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必然给稳定企业劳动关系带来重重阻力。
三是企业改制加大了对职工的心理压力。首先,企业与职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增强职工的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使职工在利益上同企业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但由于风险意识的加大,反过来又刺激着职工的心理,使部分职工认为实现劳动合同,职工就再不是企业的主人,思想上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同时,由于劳动关系的转换,职工与企业既存在着利益上的一致性,经营者和生产者在观念上又存在着一一定的差异性,使劳动争议,调处事件出现上升趋势:其次,分配制度改革很难一步理顺到位,利益调整中产生的矛盾冲突也会时有发生。第三推行减人增效,竞争上岗的过程中,难免出现局部或个别的亲化现象。同时,对企业老弱病残人带来的阵痛和冲击等等,均对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带来了影响。
二、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
稳定企业劳动关系,对稳定职工队伍,稳定大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宏观上讲,稳定企业劳动:关系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国家经济关系制约着企业的劳动关系,企业劳动关系又反过来作用和促进着国家经济关糸的变化和发展。企业劳动关系得不到稳定,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必然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生产效率的提高,而企业的经济发展不景气,劳动关系不稳定,又会对国家经济带来影响,对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从微观上看,稳定企业劳动关系是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前提。在生产力的三大要素中,人的因素是最主要的。企业劳动关系实质上是生产力中人的因素,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然将企业推向市场,在竞争中求发展,一但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强弱,取决于企业劳动关系、稳定与否。如果在企业改制中利益冲突引发的诸多矛盾得不到很好解决,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就难以得到发挥,失去这一前提,企业的质量、效益就无从谈起,企业在市场就丧失竞争力。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以法律来规范企业经济行为,同时,也要求企业劳动关系走向法制化,这就说明稳定企业劳动关系必须以法律为保障,绝不可把劳动关系的稳定建立在个人的意志上,使劳动关系的建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意见的改变而改变。鉴于当前企业新旧经营体制的转换和交替,劳动关系呈日趋复杂的状态,这就要求企业和工会干部要学法、用法,以法律为依托,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把稳定企业劳动关系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
三、工会要主动维护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
一是主动宣传。应该认识到,改革的加快和深化,不仅对某些职工的个人利益带来暂时的影响,而且对职工多年来形成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带来强烈的冲击,这就要求工会组织发挥自身的优势,搞好释疑解难,主动化解思想矛盾,有针对性地,实事求是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讲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意义,党和政府对企业改制的政策和措施,把广大职工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上来;讲清企业面向市场,要提高竞争力,必须对劳动关系、分配制度等进行改革;讲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将企业同职工的利益关系联结更紧密,只有参与改革,关心企业,为企业发展奉献聪明才智,才能保障职工的经济利益。同时,要加强疏导工作;特别是要做好那些关键人员的思想工作。对女职工,下岗人员,帮助他们学习有关政策,吃透精神实质,鼓舞他们在市场经济挑战和机遇面前,树立创业意识、竞争意识和忧患意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技术素质,增强竞争能力。
二是主动参与。就企业而言,最根本的是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是否得到保障,这是稳定劳动关系的重点。鉴于职工经济利益同企业利益的辩证关系,要保障、职工的经济利益,必须把立足点放发展经济上,在参与企业制订改制方案时,工会必须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职工思想承受能力,从内容到方法上,可采取分段实施,逐步深入,不要急于一步到位。方案经职代会通过后,要以改革为己任,着眼于搞活企业,调动职工主人翁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为重点。主动配合行政搞好劳动组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生产第一线,减少富余人员,努力提高生产率。同时,要有针对性地教育和促进那些极少数不称职职工的转变。做好企业内部的待业和保险工作,促进企业的有效管理。
三是主动维护。要紧紧把握职工具体利益同企业整体利益的辩证关系,坚持两者兼顾。首先要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因企业利益同职工利益是不可分的有机整体。同时,应该认识到。在企业转制的过程中,由于一些法规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难免有侵害职工的行为发生。例如,在减人增效中部分职工被精简下来成为待业人员;部分职工收入因各种原因、减少;医疗保健制度改革增加部分老弱病残人员的经济负担等。这就要求我们工会干部要强化有关法律的学习,研究劳动争议的新特点,代表职工积极参与企业各项方案的制订,认真听取职工的各种意见和呼声,及时地向行政提出建议并完善改革方案,切实保障职工正当的权益和特殊利益。对企业内部分配,劳动保险制度改革措施,要组织职工广泛讨论并由职代会审议通过才能实施,把稳定企业的劳动关系建立正在依法办事的基础上。
四是主动协调。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出现一些矛盾,多数都下是对抗性的矛盾。职工群众与企业、与国家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所以,工会在处理劳动争议中,要主动与有关方面密切合作。按照多年的规律,节假日前后是企业发生劳动纠纷较多的时期,工会只有努力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才能在处理劳动纠纷中掌握主动,收到好的效果。至于企业日常工作中遇到的职工生活问题,也应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
(作者单位:惠州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