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离校的民主建设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展望下世纪的目标时提出:“到世纪中叶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报告中,江泽民总书记又进一步强调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可见,民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建设是我国全局性的任务,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的民主建设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进高校民主建设必须健全各种民主制度和组织形式;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是高校民主建设的重要原则。下面就上述几个问题联系自己多年的工作实践浅谈自己的看法。
一、高校民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来认识高校的民主建设
依法治国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重大决策,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所谓依法冶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在高校要实行依法治校,就是广大师生员工,在党委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治理学校。可见,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校的前提,广大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因此,在高校要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就必须加强高校的民主建设,通过一定的制度和组织形式落实、实施人民群众的民主决策权、民主管理权、民主监督权,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以“法治”代替“人治”。
(二)要从推进高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高度来认识高校的民主建设
最近,党中内、国务院召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这次全教会把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为今后教育工作的战略任务。为了推进素质教育,一定要加强学校的民主建设,充分发挥教师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增强教师民主管理的意识。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日益扩大,学校已成为面向社会办学的法人实体,而且教育已逐步成为第三产业进入市场。特别是随着高校新一轮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全面启动,在精简机构、人员调整、推行聘用制、强化考核制度等等过程中,牵涉到广大干部教师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多方面工作格局、利益关系的调整,涉及到改革开放和学校发展中一系列深层次矛盾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力度必须加大,制度建设必须加强,才能更好地维护教职工的劳动权益,并把维护整体利益与维护教职工的利益统一起来,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
(三)要从完善学校管理体制的高度来认识高校的民主建设
高校的管理体制应包括行政管理体制和民主管理体制两方面。我国高等学校在行政管理体制上普遍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是党中央关于高校领导体制的一项重要决策。为了保证这一领导体制以及学院制的正确实施,还必须有相应的民主管理体制,通过各种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因此,在考虑学校的管理体制改革时,不应光考虑行政管理,而忘记了民主管理。只讲行政管理,不讲民主管理这是单一论;把民主管理与行政管理对立起来这是对立论,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民主管理与行政管理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可以统一起来形成一个完善的统一体。
(四)要从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高度来认识高校的民主建设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高校是知识分子密集、人才荟萃的地方,广大的教职工思想文化素质较高、思想比较活跃,有较高的民主参与意识和能力,富有创造性,完全可以为校领导提供许多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因此,努力推进高校民主建设,是在高校贯彻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具体体现。为此,高校党委必须在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大民主建设的力度,完善管理体制,通过各种组织形式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教职工享有《工会法》、《教师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规中所规定的权利和自由,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二、加强高校的民主建设,必须建立和健全各种民主制度和组织形式
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为了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和《工会法》、《高等教育法》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和监督的权利,加强高校民主建设的制度化,笔者认为,当前应切实做好下面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和完善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高校民主建设。
我校在1980年开始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是最早召开教代会的高校之一。二十年来,我校的教代会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基本上每年都能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热点”问题召开一次教代会,每次大会都有中心议题,能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履行教代会“听取讨论、讨论通过、讨论决定、评议监督”的四项职能。教代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也不断健全,在教代会常设委员会下面设立了提案审理、教学科研、住房改革与分配审议、生活福利、财务与基金专门工作委员会,今后还将增设民主评议干部、职称职务评定监督、劳动纠纷仲裁等专门工作委员会,更好地行使教代会的职权。我校各时期的发展规划、“2ll工程”预审报告和实施方案、校内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三个实施方案”等重大决策、校长的工作报告和述职报告等等都通过教代会讨论审议;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而出台的各种管理条例,如《中山大学教职工住房分配和管理办法》、《中山大学集资建房条例》等等,都是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的。每次大会都发动代表们广泛征集教职工的意见,重要的问题写成提案交大会提案小组处理。教代会闭会期间,作为教代会的常设工作机构——校工会,通过抓各代表团团长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积极主动地配合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对电话扩容问题、管道煤气铺设工程的经费问题、基金管理条例的修改、公费医疗改革方案、中山大学出售教工住房方案、公用电视天线管理办法、旧房分配方案等重要议题召开了专题讨论会,为校领导的最后决策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充分体现了教代会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作用。随着学校改革不断的深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我校已实行了学院制,逐步扩大学院办学的自主权。为了把民主管理落实到基层,我校部分院系已建立了二级教代会。便如物理系的二级教代会自1989年4月到1991年6月共召开过九次代表会,先后讨论和审议了《物理系创收分配方案》、《物理系自筹资金建房的分配方案》、《福利费使用条例》、《电话费用补贴的意见》、《个人与系合资集资建房的原则》等等,为物理系领导的决策提供了合理的意见,解决了行政领导难以解决的问题。又如化学与化工工程学院的二级教代会也积极开展工作,为教学、科研和职称评定做了大量的民主参与工作。该学院能不断健全二级教代会制度,1997年上半年开始制定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使二级教代制度化,并将在全校逐步推广。我校实施教代会制度的实践表明:教代会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高校民主建设的正确选择。这种制度为教职工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这种制度明确规定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重要工作和重大决策有听取、讨论权和审议权,对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宜有讨论决定权,对学校领导干部有评议监督权,因而为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法律保证;这种制度比较广泛地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避免了少数人说了算和极端民主化两种倾向,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的教代会制度,提高民主参与水平,今后应做好下面几点工作:一是要在认真总结过去二十年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正式制定我校教代会的实施细则,并积极推进二级教代会制度,使各级教代会制度化和规范化,强化我校的民主建设;二是各级党政工领导要不断提高对教代会的性质、任务和职能等几方面的认识,全面落实教代会的四项职权,在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要有新的突破,更好地体现教职工在学校的主人翁地位;三是各级党政领导对教代会的工作要给予更多的支持,在党委领导下,要不断提高教代会的会议质量、工作效率和代表的素质,特别要注意物色、培养、举荐一批素质较高、有较高群众威信、参政能力强的代表成为教代会常设委员会的成员,进一步提高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
(二)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是高校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校拥有人才、知识、技术密集的优势,具有党外知识分子多、层次高、民主党派成员多的特点。在我知识分子约占60%;高校的民主党全省民主党派的13%以上。因此高校已成为民主党派的“源头”和统战工作的重要阵地,做好高校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高中级知识分子的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统战工作的需要,也是高校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多年来,我校党委十分重视统战工作,注意发挥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在近两届校行政领导班子中,上一届有一名民主党派成员和一名无党派高级知识分子,这一届有两名无党派高级知识分子,他们在学校的领导岗位上较好地发挥作用。党委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对与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都通过召开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专题座谈会、通气会和高层次个别谈心的方式征求民主党派代表的意见,发挥他们的民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我校校医院是民主党派成员较多的单位,全院有20多名医务人员分别参加了五个民主党派组织。校医院党支部在党总支领导下,主动协助学校党委统战部,认真做好统战工作,注意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在1992年行政领导换届时,有两位民主党派成员被举荐到领导班子中;在科室主任中,也有两位是民主党派成员;在四名教代会代表中有一名民主党派成员。他们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在校医院得到了较好地发挥,这与党支部的积极推荐是分不开的。平时,党支委比较主动地找民主党派有关同志交心通气、沟通思想,每次党员过民主生活之前,都召开民主党派座谈会或个别谈心,虚心接受他们对党支部和党员的评议意见,对党支部起到监督作用,对行政领导班子也起到一定的督促作用。
面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高校的各级党的领导,必须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要从强化高校民主建设的高度,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参与作用,把党内监督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结合起来,以保证高校党的肌体的健康和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三)履行工会的四项社会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把民主建设落实到基层。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在管理国家的社会事务中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成为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法》中明确规定:“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法》还进一步规定:“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提出意见,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认真执行《工会法》的规定,加强高校的民主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在高校全面履行工会的四项社会职能,认真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
我校工会有会员4000多人,下设30个部门工会,270个分工会和工会小组,形成了四级管理网络。长期以来,校党委都十分重视工会的工作,支持工会履行自己的职权,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校工会在履行四项社会职能中,特别注意抓好维护职能和参与职能,而维护职能往往又要通过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来实现,因此,把工作重点放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主要做了如下工作:(1)凡是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如住房分配、集资建房、旧房改造、医疗改革、基金分成、在职进修、职称评定、工资调整、妇女权益、子女升学等问题,校工会都能代表职工的利益,认真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做好政策出台之前的协调工作,积极从“源头”进行维护。(2)在民主参与方面主要参加了校务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校园规划委员会、住房管理和建设委员会的工作,还参加了基建工程招标、校园综合治理、“三育人”工作、体育运动会、公费医疗管理、电话扩容等领导小组的工作,还组织调研小组对校内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开展调研工作,帮助校领导决策,发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3)各部门工会、分工会和工会小组,也通过多种形式,如工会主席参加行政办公会、召开工会代表有专题座谈会、工会干部参加各单位的福利小组工作等形式,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我校工会在学校的民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1999年9月被中国教育工会评为民主管理先进单位。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民主参与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民主参与的水平也有待提高。今后必须注意做好下面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各级党的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思想,支持各级工会依照法律和工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支持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各自所代表的群众的具体利益;二是学校各级党政领导要进一步疏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建立必要的制度,支持工会组织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三是校领导要定期召开校工会委员和部门工会主席座谈会,通报学校的重要决策和工作情况,听取工会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四是各级工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工会干部要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水平。
(四)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是当前高校民主建设的重要课题
1、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深化高校民主建设
在高校建立并实施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是新形势下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教代会和工会的重要职权,也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群众路线,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的重要体现。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目的是通过群众监督,自下而上促进领导干部模范地履行职责,增强领导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对象,主要是校级党政领导干部;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是干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及十五大报告中在领导干部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所提出的“四个必须”的要求;评议的形式是先由评议对象向教代会作述职报告,然后由各代表团对评议对象进行背靠背评议并进行书面测评;评议原则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议结果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布并要与其本人见面,评议结果要提供给组织部门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必要时,教代会可根据评议结果提出奖惩任免建议。兄弟院校的实践表明:推行民主评议领导的制度,有利于在领导干部的考查和任用中,体现民情民意;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自律和他律,使领导干部保持廉洁的本色;有利于规范领导行为,提高领导干部“三讲”的自觉性,提高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有利于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我校行政领导也曾经在教代会上作过述职报告和工作报告,但未曾作过认真地评议,更没有进行过书面测评。今后应该把定期民主评议学校的党政领导干部定为一种制度,作为我校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做好。
2、实行校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近年来,在部分高校中,推出了一项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改革的新措施——实行校务公开制。基本做法是:以教代会、公告栏、学生家长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简报、广播等形式,将收费、财务收支、招生、基建、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领导班子廉洁自律、重大决策等事项,向校内和社会公布。接受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实践表明:这种做法,有利于加强高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有利于密切干群关系,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实行依法治校,廉洁治校。笔者相信,在实行校务公开时,只要校领导能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公开和突出“热点”的原则,自觉接受批评监督,最后又能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消化群众的意见,一定能取得满意的效果。
三、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是高校民主建设的重要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教代会、工会和民主党派的组织原则。它是带有根本性、全面性、科学性的重要制度,是我们党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民主集中制度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完善和发展。”报告还进一步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维护大局,严守纪律,防止个人专断和各自为政,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实践表明:正确的决策能引导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断发展。所谓正确的决策,必须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符合中国的国情、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意愿的决策。要保证决策的正确性,也就是说要保证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就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它们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的侧面。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基础、源泉;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和结果,是民主的体现和归缩。实行民主集中制度,就是要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我校在党建工作和办学过程中,个别党的主要领导干部,有时对学校的一些重大问题,没有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出现了个人说了算的现象,特别是在干部路线上有时没有严格执行用人唯贤的路线,造成了党内不团结,给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损失。又如在集资建房问题上,有一年,对集资方案教代会团长和部门工会主席已反复讨论过多次,但是校领导就是迟迟下不了决心,未能及时作出果断决策,以致耽误了解决教工住房的大好时机;也曾出现过另一种倾向,就是少数人说了算,违背了中大的校情,把集资建房的面积扩大了,满足了少数人的利益。造成了多数干部教师心理不平衡,这种脱离群众的做法教训是深刻的。在民主集中制度问题上,我校在不同时期,在不同程度上都出现过民主不够,集中也不够的倾向,给学校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损失。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民主集中制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它有利于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工作中的失误也能得到有效的纠正。因此,我们只有正确地实行民主集中制,才能形成深入了解校情、充分反映教职工意见、广泛集中教职工智慧的决策机制。不论是各级党组织、行政部门、还是教代会、工会、民主党派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才能把民主建设落实到基础,并取得丰硕的成果。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机关二部门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