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努力把中国工会建设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用邓小平理论武装的、能够团结带领职工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英勇奋斗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坚强的,深受广大职工信赖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这既是中国工会十三大提出的跨世纪战略目标,也是新形势下工会如何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课题。从企业工会来讲,笔者认为最紧要的是要加强工会的四项建设。
一、加强工会的群众化建设。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工会的性质作用,决定了工会必须时刻与职工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这是工会工作的生命线,是工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离开职工群众,失去了职工群众的信赖、拥戴与支持,工会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丧失了安身立命的基础。因此,工会必须坚持不懈地以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为出发点来开展工作,以职工群众拥不拥护,赞不赞成,支持不支持作为衡量工会一切工作的标准。要本着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宗旨,在活动方式上实现五个转变:内容上向突出维护转变;时间上向业余为主方向转变;形式上向灵活多样趣味性转变;组织活动向职工自愿方向转变;活动重点向基层转变。在工作方法上,应采取引导、说服、教育和自下而上的工作方法,以及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工作,彻底改变工会工作整齐划一,“一个活动重复搞,一个形式上下套”的传统工作方式和行政性、指令性工作方法。在运行机制上,应充分体现工会代表职工,上级代表下级,工会机关为基层服务,工会干部为会员服务。在办会问题上,应牢固树立“会员是工会主体”的观念和“依靠会员办会”的思想,开展好创建“职工之家”活动,改进会员评“家”、认“家”工作,提高评议效果,真正做到工会的干部会员选,工会的任务会员定,工会的事情会员办。使工会工作更加贴近基层,更加贴近群众,更加鲜明地体现群众性组织这一本质属性。在关心职工群众生活问题上,应时刻把职工群众的冷暖放心上,敢为职工说话办事,不要忽略了有利于职工的“小事”。只有这样,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才能得到职工群众的认可,才能得到职工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加强工会的民主化建设。民主化是群众化的重要方面,也是群众化的条件,没有民主化,就难以实现群众化。民主化是工会工作的灵魂,工会的一切活动都应体现民主精神,工会民主化程度越高,就越能得到群众信任和支持,工会也就越有活力。所以,工会一要改革民主选举制度。积极稳妥地做好工会领导干部的直接民主选举工作,把那些群众拥护,能够胜任工会领导干部工作的人选举到基层工会领导岗位上来,使工会干部真正成为民选干部充分体现会员群众的意志。二要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决策民主化,是保证科学决策的基本条
件。工会领导班子特别是工会主要领导干部应做发扬民主的表率,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制度,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工会的重大问题特别是经济问题一定要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决不允许用人治代替法治,权力代替原则,习惯代替程序,个人意见代替集体决策。三要落实工会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工会领导班子团结,提高整体战斗力。四要加强工会内部民主监督。坚持工会领导干部定期向会员群众报告工作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群众的评议和信任投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对不称职的工会领导干部,会员有权罢免;坚持工会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公开制度,凡工会的年度工作规划、经费收支情况,职工技协和经济事业经营情况等都要向会员群众报告,提高工会工作透明度。总之,工会有了民主,就有了团结的基础,就有了活力的源泉,工会事业就一定能健康向前发展。
三、加强工会的法制化建设。民主是法律的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保证。尉健行同志曾明确指出:国家依法治国,工会也要依法治会,依法治会的内涵主要包括依法开展维护职工和工会权益的工作与依法规范工会自身行为两个基本方面。加强工会的法制化建设,就是要通过依法治会来更好地实现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因此,工会应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依法维护,强化依法监督,走依法治会之路。依法办事,首先就要树立法制意识。可通过办班系统学,开会重点学,工余自己学等多种形式学习《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知识,增强工会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其次,要依法规范工会的自身行为。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工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责任制,规范工会工作程序,落实逐级领导、逐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使工会工作职责分明,关系顺畅,规范有序地开展起来。依法维权,是依法治会的重点。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是《劳动法》赋予工会的一项最基本的法律权利,同时“国家保护工会的权益不受侵犯”则是《工会法》作出的明确规定,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各种政治、经济和劳动等项权力以及精神文化利益;又要依法维护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工会干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受到打击报复或其它不公正待遇时,工会组织要做他们的“保护神”,上级工会要做下级工会的坚强后盾,共同与侵犯职工和工会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强化法律监督,就必须不断健全工会法律监督组织,着力抓好对《工会法》、《劳动法》以及与职工利益有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行政清理与《劳动法》等配套法规不相符的规章政清理,做到监督有结果,处理有回音。加强工会的法制化建设,既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工会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依法治会,已成为工会蓬勃发展的必由之路,工会干部应当成为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模范。
四、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工会领导班子是工会组织凝聚力的核心,工会干部队伍的素质是工会组织凝聚力的根本。工会要实现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完成肩负的历史重任,关键是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工会领导班子和素质优良的工会干部队伍。当前,工会应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放在突出的重要位置,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广大工会干部,使工会干部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坚定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确保工会工作的正确方向。2、加强协管工会干部工作。要按中央的有关规定,主动与党委建立起先协商,民主推荐,共同考察确定工会领导人的协管干部机制,抓好基层工会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做好干部交流和基层工会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3、加强工会干部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努力使工会干部具备四个方面的素质:对工会工作充满信心,敢为职工说话办事,不怕困难,顽强工作的心理素质;运用邓小平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分析和解决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理论素质;自觉接受党委领导,确保工会工作正确方向的思想素质;精通工会业务,熟悉工会工作基本方法的业务素质。五种能力:一是运用《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武器,维护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运用工会专业知识和生产管理知识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的能力;三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和方法论总结分析工作的能力;四是运用工运理论来处理好工会与党委、行政、会员三者之间关系的能力;五是运用工会工作基本方法,动员组织职工群众开展工作和活动的能力。使广大工会干部在推进工运事业向前发展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作者单位:广梅汕铁路有限公司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