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建议 基层的期望

——广东省部分企业负担抽样调查

广东省减负办对当前我省国有和非国有企业负担情况采取书面填表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抽样进行了调查。调查企业共22户,其中广州市7户、江门市7户、清远市8户。22户企业中,按所有制分:国有11户,非国有11户。按行业分:生产企业17户、贸易企业2户、交通企业2户、建筑企业1户。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费用构成,各项缴费占总费用比例

1999年度,22户企业年末在册人数55253人,离退休人员19508人,占在职人数35.31%。企业总费用76.96亿元,总资产188.17亿元,总负债124.95亿元,净资产63.22亿元,销售收人113.29亿元,合计利润7.55亿元,合计亏损0.176亿元,盈亏相抵后,盈利7.37亿元。

22户企业各种费用构成:

——生产销售费用51.77亿元,占总费用67.26%

——工资奖金福利费9.25亿元,占总费用12.03%

——各种税收11.26亿元,占总费用13.14%

——各种保险费1.58亿元,占总费用2.05%

——各种缴费0.73亿元,占总费用U.95%

——其他费用6.71亿元,占总费用8.72%

(1)企业征缴各种保险费

征缴各种保险费1.58亿元,占总费用2.05%,占销售收入1.39%,占利润21.43%,其种类主要有五项:一是养老统筹金。广州市按企业工资总额28%征缴,企业交22%,个人效6%。江门市按26%征缴,企业交21%,个人交5%;二是失业保险费。按企业工资总额3%征缴,企业交2%,个人交1%;三是工伤保险费。广州市按企业工资总额1%征缴,全部由企业交。江门市按企业职工人数,每人每月2.5元。四是生育保险费。广州市按企业工资总额0.7%征缴,江门市按企业职工人数,每人每月1.5元征缴;五是财产和车辆保险,按商业保险公司的标准征缴。另外,个别企业还建立了养老统筹补充保险、职工重大疾病保险。

(2)企业缴纳各种税收

各种缴税11.26亿元,占总费用13.14%,占销售收入9.94%,其种类主要有:

增值税。22户企业共征4.35亿元,占总费用5.35%,占销倍收入3.84%。

营业税。22户企业共征2.19亿元,占总费用2.84%,占销售收入1.93%。

所得税。22户企业共征0.48亿元,占总费用0.62%,占销售收人0.42%。

其他税。22户企业共征4.24亿元,占总费用5.51%,占销售收入3.75%。

(3)企业交纳各种收费。

各种收费0.73亿元,占总费用0.95%,占销售收入0.65%,占利润10%,占税收11%。据调查,有个企业交费最多的达40多项,金额1567.19万元,占总费用10.63%,占销售收入1.7%,占利润12.72%,占税收20.36%。企业反映,经过近几年的治理整顿,乱收费有所遏制,但是各种收费名目还是比较多,有的是合理合法的,有的是合理不合法的,有的是合法不合理的,也有的既不合法又不合理。因此,对各种收费还需要进一步清理整顿,该取消的取消。

二、向企业的收费项目有些应该取消

调查中企业反映,目前向企业的收费还比较多,有些还很重。有的收费完全可以取消,有些要降低标准,有些可以改为税收。

(1)政府部门向企业收取的各种管理费应该取消。这一项收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有的政府部门向企业收管理费,收了几十年了还在收。有的政府部门已经撤并了,但收取企业的管理费延续不断。江门市百贷集团公司反映,每年交管理费55万元,不管亏损盈利都得交,过去交给市商业局,后来交给市财贸委。广州市建筑集团说:上交施工企业管理费,交了2()多年了,现在还在交。市建委收这项费是没有道理的。有的股份制企业反映,国有股的控股部门收管理费,其他股东有意见。希望政府部门向企业收管理费尽快停止。

(2)电力增容费应该取消。企业反映,中央1999年12号文件提出停止征收电力增容费,直到现在没有停止,为什么中央有文件,下面不落实呢?电力部门说,没有接到具体停止征收的文件,不能随便取消。

(3)义务兵优抚费、残疾人基金和治安联防费。这几种收费从道理上讲是不应该向企业收取。征兵、加强国防建设、社会治安、优抚残疾人是政府的事情,应该由政府解决。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向国家交税,国家用税收去解决国防建设、社会治安和优抚残疾人员,不应该让企业去办社会。

(4)机动车价格调节基金。江门市达能厂反映,江门市政府向机动车收取价格调节基金,收这项费到底有什么根据我们企业不明确。

(5)向企业收取各种检验检测费要进行规范。企业普遍反映,现在对企业的各种检验检测,发证特别多,每一项都要收费。江门市船厂有限公司反映,对船舶的检验检测多如牛毛,检测项目和收费标准有一本书,具体有几百项。我们造一条300万元的船还没有下水,检查费已花去4万多元。清远市糖厂反映,卫生防疫站检查糖厂,要我们领取卫生许可证,对职工要定期进行体检,还要统一买他们的白大褂。97、98年我们抵住没有办,99年抵不住,只好接收各项检查,老实交费。从企业来看,有些检验、检测、领证是没有必要的。

(6)中方职工物价补贴费应该取消。三资企业反映,对中方人员每人每月要交纳25—40元的价补贴,这笔钱全部上交财政,交上去以后,也没有返还中方职工。企业认为,这项费不应该交,同时,有的市收,有的市没有收。

(7)外来工调配费应该取消。企业反映劳动部门向企业收费比较多,到底劳动部门为企业招工、安置职工就业做了什么服务呢?看不出来。劳动部门常常去企业清理人员,发现不交或少交调配费,就告到法院强制执行,搞得企业很为难。希望劳动部门少收费,多为企业排忧解难,不要为企业添麻烦。

(8)住房公积金需要规范。广州市按工资总额16%征收,企业交8%,个人交8%。清远市、江门市按工资总额10%上交,企业交5%,个人交5%。不交不办房产证。但是交上去以后到时候只按70%进入个人帐户,另外30%到哪里支了呢?希望管理部门要说清楚。

(9)堤围防护费要降低标准。省政府规定按企业销售收入的1.5%o征收。这样规定不合理,希望降低标准。另外,对一些特殊情况要特殊处理。江门摩托车集团反映,属下有6个公司(都是独立法人),公司之间要进行成品、半成品、物资交换,收堤围防护费时,各公司都按销售收入征收,结果下属各公司,一年分别需交1500多万元。如果由集团公司统一交,按规定标准,一年只需交100多万元。希望政府对集团公司作特殊对待。

(10)企业各种赞助费应接不暇,难以拒绝。家属就业、小孩上学、各种节日、政府的活动、宣传教育都要赞助,企业不好拒绝。年年、月月、处处、事事要赞助就成了企业的负担。还有各部门的报刊杂志要求征订、要求做广告,来了通知不得不办。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招商会、展览会,有些的确是逼迫参加的。希望这方面的收费和赞助能够控制。

三、对社会保险和减轻企业负担建议

(1)养老保险金。希望扩大覆盖面,目前不要提高征收标准,待企业效益好转时,再考虑提高标准。另外,对临时工参加社会养老统筹问题,要好好分析研究,特别是农民工,流动性大,有的工作几个月,有的工作一两年就回农村去了。企业希望,目前,对城镇临时工先参与社会养老统筹,农村临时工暂不参加。江门市摩托车集团反映,社会养老统筹费,企业和职工上交26%,但进入个人帐户只有11%,另外15%由社会安排,这个比例不大合理。

(2)失业保险费。按企业工资总额3%征收,企业交2%,个人交1%。返还给企业时,属于本地职工失业按比例发失业保险费,属于外地职工失业就不发失业保险费,这样做不合埋,应该是凡参加失业保险交费的职工,不管是本地职工还是外地职工,失业后都要一视同仁,按比例发放失业保险费。

(3)对生育保险费要加强监督管理。企业交纳生育保险费不分男女,不分生育不生育都要交,发放时按顺产生育者1.500元,难产或剖腹产者1800元。希望生育费收支要进行审计监督,定期公布,做到透明清楚。

(4)对特困企业交纳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希望给予特殊照顾。有的企业说,现在征缴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办理,强制性很大,欠交、缓交还要罚款滞纳金。但是特困企业连工资都发不出去,根本没有钱交保险费,希望政府对这类企业在政策上给予关照。

(5)希望尽快出台医疗保险。特别是离退休职工较多的企业,希望尽快出台医疗保险,以解决企业医疗费开支的压力。同时,企业也反映,对医院的收费要进行治理整顿,现在医疗、医药收费太高太乱,人命关天的收费,政府有责任监管,不能放任自流。

(6)我省过路过桥费太多太高。广州、清远市汽车运输公司反映,现在国营运输公司负担很重,除依法应交的各项税费外,过路过桥费也成了企业一大负担。清远市汽车运输公司反映,99年清远去广州单向交过路费,今年改为双方收费,还有的路桥站提高收费标准。99年公司全年除向税务部门交税外,交纳各种收费2000多万元,其中过路过桥费近200万元。

(7)政府与政府之间的政策不一致,企业难执行。江门市大长江集团反映,江门市政府为了吸引外资,外进人才,制定了一项政策,凡是外籍人员在企业工作所得奖金上不封顶,免征个人所得税。后来上级财政部门到企业进行财务检查,发现企业外籍人员所得奖金未交个人所得税,提出要按规定交个人所得税。企业拿出江门市政府的文件给他看,他说:是国家大还是地方大,你应该执行谁的政策。搞得企业没有办法,只好迫使外籍人员退还所得奖金,这样影响很不好。企业认为,政府无权出台有关政策就不应该出台,出了台的政策就应该执行。不然企业很为难。

(作者单位:广东省经济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