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总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 对特困职工承担“第一责任人"
为更好地落实工会工作“五突破一加强”,建立和完善工会对特困职工承担“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梅州市总工会在最近召开的2000年度工会工作会议上,与各县(市、区)总工会分别签订了《关心帮助特困职工责任书》。他们通过签订责任书的形式,落实“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切实做到关心职工的疾苦,倾听职工的呼声,反映职工的要求,实实在在为职工说话办事。
责任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领导高度重视。把特困职工的解困工作作为工会履行社会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工会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二、第一知情人。摸清特困职工的基本情况,对职工家庭月人均生活费低于80元的特困户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注意经常了解掌握特困职工的情况,及时做好动态管理。三、第一报告人。对特困职工的日常生活状况要定期询问和经常关心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如实向党政领导反映情况,发现特急重的困难,要尽力采取措施给予解决,不使一户特困职工家庭因生活过不下去而发生意外。四、第一帮助人。对特困职工挂勾帮困工作,要主动向党政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和意见,主动参与有关部门制订和修改各项政策条例,共同研究和落实解困办法和措施,开展各种形式.的帮困活动,如技能培训、就业介绍、设职工热线电话、提供法律援助、给予日常生活粮油救济等。同时还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挂勾帮困的各项措施。五、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积极主动采取各种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多方筹集资金,扩大和完善职工解困基金规模和管理,有条件的要成立职工解困基金会,基金积累逐年增大,发挥基金的解困作用。
该市总工会还根据“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内容,分别与33户困难企业的工会主席签订了责任书,层层落实帮助工作。
(曾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