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工会首家区域性集体合同在梅县雁洋镇签订
为了加大力度,推进全市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有新的突破,4月20日,梅州市总工会在梅县雁洋镇召开梅州市工会“雁洋镇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工作现场会。梅州市总工会主席古惠娟,市总副主席姚若亮、梅县县委副书记李定凯、梅县县委常委、雁洋镇党委书记梁质寿,各县(市、区)总工会分管集体合同工作的副主席,各有关企业负责人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姚若亮副主席主持,会上,雁洋镇党委、梅县总工会作了经验介绍,举行了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仪式,企业首席代表镇企业办主任丘建文代表镇属8家企业工会首席代表镇工委会主任钟其龙代表镇属8家企业工会双方进行签字,这标志着我市首家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的胜利诞生。
市总工会主席古惠娟在现场会上作了《加大力度,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的讲话。她指出:
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制度是推动企业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是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保证。是贯彻落实十五大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好企业落到实处。对今后抓好全市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一、用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统一思想,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的认识。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依法进行平等协商,认真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我们要以此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的重要意义,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加大工作力度,在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上实现新的发展。全总十三届二次执委会把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五项重点突破工作之一。各级工会要在努力提高企业集体合同建制率的同时,进一步强调扩大职工覆盖面。力争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各类企业中普遍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使之覆盖绝大多数职工,覆盖率要达到85%以上。2000年建制率首先要达到60%以上(建制856家),覆盖率60%以上(覆盖职工90308人)。
三、加强分类指导,力争在集体合同工作难点上实现新的突破。当前,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国有改制企业和新建企业。改制企业的集体合同工作要本着“企业改制到哪里,集体合同制度就要新建、重建到哪里”的原则,坚持做到企业改制、整建工会组织、订集体合同“三同时”;要加强新建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集体合同工作,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强制人围,逐步完善。要积极推行工资协商谈判制度。今年7月30日前,各县(市、区)总工会至少要抓好一个区域性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及企业职工工资谈判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全面铺开。对现在还未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要调查摸底,作出计划逐步落实签订目标;对合同期限已满的企业,要做好续订工作。签订合同,可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形式,既可订多项内容合同,也可订单项合同,不强求一律。
四、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为集体合同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工会要主动向党委及时汇报集体合同工作情况,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建议,取得党委的重视和支持。要与人大、政协和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行政,把实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作为依法治市,依法治厂的霞要内容。
(梅州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