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对我国纺织业的影响及工会的对策

1999年11月15日,中美在西雅图达成双边协议;今年5月19日,中欧(欧盟)达成双边协议。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表示,中国加入WT0,剩下的只是加入程序问题了。西方记者形容:“中国正在感受零距离的震撼I”

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纺织品生产国和出口国,在该产业无疑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然而,长期以来其产品一直受到严格的配额限制(所谓“反倾销”),收益因此大打折扣。加入“世贸”无疑将为中国的纺织业提供极大的机遇。因此,在众多产业面对WTO发出一片“狼来了”的惊呼时,纺织业界人士却是处之泰然,甚至多少还有点窃喜。然而,纺织业的日子真的就要好过了吗?

一、我国纺织业的现状

纺织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长期以来,在满足国内衣着消费、积累建设资金、广泛吸纳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纺织工业以平均年增长13%的速度高速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纺织品供应长期紧缺的状况。1997年,我国纺织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化纤460.9万吨,纱561.8万吨,布248.7亿米,丝织品65.3亿米,服装136.9亿件,各项指标均居世界首位。纺织工业总产值7636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1.17%;纺织从业人员1065万,占全国职工总数的7.62%;纺织品出口455.77亿美元,占全国商品出口额的24.97%,是我国国民经济中出口依存度最高的产业,外向型经济的特征十分明显。

但是,纺织又是国有工业中困难最大、亏损最严重的行业。1996年,全国纺织工业净亏损106亿元,亏损额雄踞国有工业首位。一些大中城市的情况更为严重,如重庆市亏损面达96%。据国家经贸委1997年的调查,全国3059户国有纺织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高达82%。

为解决纺织行业的突出问题,1997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将纺织作为国企改革、解困的突破口,用三年时间,压1000万陈旧落后棉纺锭,减120万富余人员,打一场国企解困的攻坚战。为实现纺织行业的调整,国家付出了相当大的改革成本,仅财政补贴和贴息贷款(每万锭分别贴300万元和200万元)即需50个亿,加上核销银行呆坏帐330亿元以及职工安置费用、土地置换转让金等项,共需花费600多亿元。   

经过两年多的战略调整,纺织工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得到遏制。截止1999年底,全国共压缩淘汰了906万锭落后棉纺设备,纺织经济运行明显好转,中低档产品滞销积压状况得到改变,当年产销率达98%。国有纺织企业资产负债率下降到73.9%,吨纱用工由29.6工降为21.4工。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上海。上海市在一举敲掉120万陈旧棉纺锭的同时,53万从业人员中的27万顺利实现了战略转移,超过三分之一的老企业被销号,在布局上初步形成了“下初级加工能力,上名牌、精品、高附加值”的产业格局。

当然,对纺织行业仅用两年时间就提前实现总体盈利,也有经济学家持不同看法。比如当今炒得甚热的债转股,由于可以使企业支付给银行的利息减少,对“扭亏增盈”自然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如果企业的体制、机制不改变,效益不能提高,这种“解困”只不过是把应交银行的利息变成企业的利润,不仅会进一步加大金融机构的风险,而且国有企业的高负债问题也不会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又如官方公布的98%的产销率。过去两年,一方面社会消费“拉而不动”,持续低迷,另一方面,纺织企业产值增长10%,销售率又高达98%,那么,产品究竟是谁买走了呢?有专家指出,国有纺织企业产值虽然增加了,其实利润并未实现,而是变成了“应收款项”,同样是积压,只是积压产品从工业企业仓库转移到了商业企业仓库而已。不过,这些似乎已经超出了我们所讨论的问题的范畴了,姑存疑。

二、我国纺织业存在的问题

1、纺织初加工能力明显过剩,重复建设严重。如广东棉纺行业,1980年环锭纺尚为34万锭,到1993年已跃升至132万锭。进入九十年代中期,相当部分国有企业(尤其是沿海城市)在原料、人工等各项成本费用不断提高的条件下已经完全丧失了竞争优势。上海的行内人士用两句话来概括纺织业的情况,一是“大而不强,量多质差”,二是“劳动密集,效益低下”,可谓一针见血。  

2、职工素质不高,就业队伍不稳定。就工程技术人员在企业职工的比例来看,纺织业在各工业企业中可以说是最低的,仅为2.7%。约有上千个中小型国有企业竟没有一个大学生。在管理人员中,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为数极少。在国有大中型纺织企业领导层中,大专以上的只占40%左右,而且普遍缺乏现代管理和市场经济知识。在现有的纺织企业科技人员中,大专生占53.4%,本科生占46.5%,而研究生仅占0.1%。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中不少技术和业务骨干抵御不住物质诱惑,往往跳槽,带走了技术,带走了产品和客户,给国有企业造成严重损失。

3、现代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管理手段落后。长期以来,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存在的部门分割、各自为政、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等问题,一直得不到根本解决。不少企业至今仍保持传统的经验式、家长式管理模式,根本无现代管理可言。此外,我国纺织工业应用计算机管理水平甚低,大多局限于人事管理、工资或文秘打字业务。个别先进企业虽然建立了内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但与别的企业以及国内外市场信息机构未形成网络,无法获得更大的信息优势。

4、纺织品服装生产和出口结构不合理。从总体上看,我国纺织品出口尚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出口以中低档为主,质量也很不稳定,仍未从根本上摆脱以数量增长型为主要特征的出口发展模式,吨纤维制品创汇水平偏低。1995年,我国服装出口售价平均仅为3.65美元,与发达国家相差十几倍甚至几十倍。

5、出口秩序混乱,外贸体制和出口营销机制亟待改革。外贸部门抬价抢购、削价竞销现象十分严重,因而,出口的高增长并未带来相应的高效益。即使是快速增长的加工贸易部分,也只是获取了微薄的工缴费而已。

三、加入WTO对中国纺织业的影响

我国四大支柱产业中,纺织服装业是唯一被认为加入世贸后具有产业比较优势的行业。国内外人士普遍认为,入世后,中国可以从配额取消过程中取得很大利益,纺织品出口将

会迅速增长。就连天天在证券大厅踮脚仰望的升斗股民也看出了门道,一批纺织概念股在短

期内迅速崛起。一种乐观的估计是,没有了配额的限制,中国纺织品出口将可占到欧美纺织品和服装进口市场的80%。

但是事实远非如此简单。根据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协议,到2005年1月1日,WTO成员国对中国的贸易配额将全部取消(这也正是我国加入WTO的最大诱惑之一)。但从实际操作看,一些发达国家的抵触和拖延倾向突出,纺织品贸易配额如期取消难度很大。比如,美国在谈判中就一再坚持要对中国维持10年(即延长5年)纺织品进口配额限制,欧盟在与中国的谈判中甚至提出了比美国还高的要价。对此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根据WTO秘书处预测,经过10年的过渡期,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纺织品出口将在现有基础上增长82%,服装出口增长93%。因此,从整体上看,加入WTO对于我国纺织业来讲绝对是利好消息。

l、有利于扩大中国的纺织品出口。现行的配额制度,一方面对纺织品的增长起了限制作用,但另一方面,对出口在配额范围内稳定增长又起到了保证作用。“入世”后,中国能够坐享其他缔约国之间所达成的相互减免关税的谈判成果,贸易壁垒将大大减少,纺织品贸易争端亦可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下争取合理解决,而不必再象“入世”前那样只能一味当被告。

2、有助于促进纺织工业加快结构调整,增强国际竞争力。“入世”后我们必须开放国内市场,特别是由于纺织领域的关税减让较多,纺织企业不仅要面临国内竞争,还要面临国际竞争,以往的一些条块分割、地方保护的做法将不再行得通。另一方面,纺织原料进口关税下降,又有利于纺织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利润水平和竞争力都将有所提高。与此同时,劳动力成本低廉的优势无疑是中国争夺国际市场的又一个有利条件。资料显示,小时人工成本费用,日本23.65美元,美国11.6l,韩国3.66,印度0.56,越南0.37,而中国大陆仅为0.36美元。

3、纺织品贸易自由化将为中国提供新的就业机会。目前中国的纺织业仍然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出口的增长和产量的提高必将使该产业对劳动要素的需求增加。另外,“入世”后农产品市场的开放也会使大量的人口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其他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生产,纺织业将首当其冲。据测算,“入世”后10年间,将会给中国带来约540万个就业机会,从而大幅度减缓中国目前所面临的就业紧张状况。

4、有助于纺织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在谈论“入世”对中国的影响时,人们往往仅把注意力放在来自国外的风险,或只是进行国内外企业、行业竞争力的对比,而忽略了削弱中国竞争力的国内体制性因素。比如,难以遏制的重复投资现象,又比如,企业的兼并所面临的超经济的重大阻力——两个企业兼并后,只有一个老总谁来当(7只有一个品牌用哪个?创造的利税算哪个省(市、县、区、镇)的成绩?等等。日前,我国纺织工业体制还带有明显的行政指令性特征,政策透明度不高,对企业存在过多的保护或干预。加入WTO后,在把企业推向国内国际市场的同时,要求计划体制、投资体制也实现大的改变,行业管理职能将更多地转向宏观调控和为企业服务,今后将更多地运用产业政策而不是许可证等手段来实现行业管理。“入世”的最大收益,不是某些具体的得失,而是要建立一个有助于发挥我们潜力的现代经济体制。应该看到,阻碍我们进步的主要因素,并非我们的能力和资源,而是我们的体制。“入世”标志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将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四、工会如何应对WTO带来的冲击

WTO为工会工作拓展了广阔天地,同时也使工会面临更大的挑战。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内市场将与国际市场对接,新建企业大量涌现,联合制工会增多,并将成为小型企业工会的主要组织形式。处在这样的历史潮流下,仍沿用五十年代计划经济下条块分割的工会组织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工会功能的发挥。工会传统意义上的四项职能,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基于政府职能无所不包的制度安排以及工会在整个社会中的附属地位而产生的。正是由于这一特点,工会的四项职能与其他社会组织的职能才发生了如此明显的重复、交叉和雷同。而作为工会本质属性的维护职能,反而显得苍白无力、模糊不清。工会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也因此变得可有可无或无足轻重。正如尉健行同志所指出的那样:“当前工会最大的危险,仍然是脱离职工群众。”“如果有相当一部分职工认为,工会是可有可无的,那么我们即使有再好的经验,会也开了,榜也张了,但职工还是会感到这个工会是官办的,有没有一个样。”

1、大批职工下岗分流,对工会的维护能力是一个严峻考验。失业问题已成为目前经济中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去年在北京、广州、武汉、哈尔滨的随机抽样调查,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前5名的排位中,“失业下岗人数大量增加”高踞第2位,仅次于“官员腐败”。克林顿上台一个比较得人心的措施,就是把解决失业问题当作首要目标,而并没有提出经济增长问题。但我们的转轨始终没有朝这个方向转变。政府发展目标要实现根本转变,就要从增长优先转为就业优先,从对物的投入转向对人的投入。在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工会具有其他组织无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工会虽然积极参加了政府的再就业工程、送温暖工程,但靠工会的力量往往无力解决这类问题,只能做一些配合工作及一些稳定性质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来说,工会的送温暖活动只是一种象征性的活动,对于困难职工无异于杯水车薪。所以,工会在这类工作中力不从心的表现,常常令职工失望,使工会的形象受损。资料显示,截止1999年底,全国下岗职工已达1400万人,形成非常大的压力。而实现再就业的尚不到三成。即使在这三成之中,很多人安排到新岗位后,由于不能胜任往往又重新下岗。从这个角度来说,帮助下岗者切实提高从业技能,要比安置更迫切、更重要。据国家劳动部调查,70%以上的下岗者不具备再就业能力,而与此同时,当前社会上许多地方广招人才却不可得。由此可见,提高职工的从业技能,对于缓解就业压力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可以说,培训『是更高层次的维护。在这一领域,工会的职校系统本应有着很大的优势,完全应该主动出击,顺应不同的需求导向,动态地推出不同的课程体系。可惜到目前为止,工会职校系统在这一领域尚未有大的动作。

2、切实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使之真正成为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自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工会在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以广东省为例,国有集体企业的签定率已达60%以上,覆盖职工约300万。但与此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问题之一是,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各方认识上存在差异,工会热、政府及企业冷的情况一直未有大的改变。问题之二是,体制上存在问题。由于不少企业党政一肩挑,在协商、谈判主体中增加了领导与被领导的因素,使工会的身份变得模糊,地位显得尴尬。问题之三是,集体合同的一些条款难以履行,主要集中反映在工时、工资、工会经费等方面。问题之四是,集体合同的管理工作尚未完善。由于片面强调进度,已签定的集体合同真正发挥作用的不多。不少合同文本内容空泛,原则性强,操作性差,执行起来不免流于形式。同时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即使不履行也无相应的处理依据。工会十三大提出,在集体合同问题上要有所突破。怎么个突破法(7我个人认为,一是在集体合同对个人劳动合同的制约方面要有所突破,二是在工资协商谈判方面要有所突破。 

3、社区服务业的兴起为工会工作提供了新的契机,但目前这一块却是工会最薄弱的环节。如何完善保障体系,推动政府尽快制定并出台相关法规,解决社区服务人员的后顾之忧,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任务。中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形式,尽管在名义上是个人帐户制度,但其实质依然是一个以城市为基础的现收现付制度,这一制度明显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难以适应中国加入WTO所带来的结构调整方面的挑战。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健全,企业的社会职能逐步转移到社区,人们从以往的单纯隶属于“单位”、依赖“单位”,逐步走向社区,依托社区。社区服务业作为一种市场需求和关联带动能力很强的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上海的实践证明,社区服务业投入少,见效快,不仅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增长点,并且是“纺嫂”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地带。遍布上海市区的“庄妈妈净菜社”的成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199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10号文件明确指出:“要把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商业、饮食、旅游业、家庭和居民服务等,作为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主要方向。”但操作上由于种种原因,实际效果尽人意。

按照国务院规定,下岗职工入中心三年后,必须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进入社区。国企三年解困的口号是1997年底提出的,到今年底,进入社区的下岗职工将出现一个高峰。然而到目前为止,这一块下岗职工却仍是一个真空地带。有些街道虽然也有“工会”,但却是系统内运行的福利型、活动型的机关小工会,并没有将广大非正规就业人员“组织起来”。看来,如何构筑社区工会属地化管理工作框架,确实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的现实课题。

-  4、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工会5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维权作用。近年来各地劳动争议呈多元化、复杂化、群体化态势,劳动争议仲裁三方原则在基层渐趋弱化,在部分仲裁机构流于形式。实践中大多数合议庭不是由政府、工会、企业三方组成,基本上变成政府单一行为。有鉴于此,建议逐步由基层调解为主转向以地区或行业(工会联合会)调解为主,建立行业一级劳动争议协调机制,由它对所属系统的劳动争议案实行调解,其调解的成功率将大大提高。也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将争议化解在基层的目的。从长远来说,劳动争议的处理应尽快与国际接轨,为缩短时间、减少成本,可实行或裁或审制(由当事人选择),最终建立劳动法庭、劳动法院。

5、工会自身改革刻不容缓。新形势下工会作为企业改革的推进器和调节阀的作用,是其他组织无可替代的。但是,必须看到,工会的现状与它的任务之间严重不相适应。长期以来,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制约了工会群众性组织特点的发挥,形成了工会工作目的政治化,工作方式行政化,工作作风机关化,对职工的投诉往往是一批了之、一转了之,从而使工会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形象大打折扣。工会的运行方式,至今仍然是发文件,作号召,从上到下分解目标、下达任务,以检查评比表彰推动工作,以搞活动“树立形象”,活动规模越大、花钱越多、规格越高(到场领导官衔大小是为“规格”)越好。工会确实需要树立形象,但应如何树立(7我以为,只有通过更有力度的劳动法律监督,更有效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更有说服力的维护业绩,才能树立工会的形象。

6、工会要呼吁尽快制订有关职工有权罢工的规定,变无序为有序,使工会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众所周知,工人应当享有罢工的自由和权利,这是一项国际惯例。罢工是市场经济国家工会与企业进行谈判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但罢工并不是发达国家的专利。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还相当普遍的背景下,职工(甚至包括基层工会的主席)完全处于弱势地位,而目前工会“建议”、“配合”的维护机制又相当脆弱,因此,罢工这种极端的维护途径和手段是有其存在的必要的,关键是如何去引导。目前在中国,罢工问题还比较敏感,在法律上处在既不保护、也不违法的状况。按照法律原理,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就是被允许、能够做的。只要罢工不危及社会稳定,不违反有关法律(如《示威游行法》),作为职工或工会维护自身(职工)利益的一种手段,就应予以尊重、容忍、容许。况且,罢工行为也是一种客观存在。仅在广东一省,每年发生的大大小小的罢工、停工、怠工事件就有好几百宗。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不能再对此消极回避,而应当面对现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变堵为疏,变无序为有序,这才是一种正确的选择。赋予工会以组织罢工的权利,对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犯,保护职工的个人利益不受侵犯,都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做,对于官僚主义,对于腐败行为,对于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都是强大的制约和斗争武器。只要引导得当,规范完备,正确行使,它不但不会破坏稳定,反而会促进稳定,包括稳定社会,稳定职工队伍,稳定和协调企业劳动关系。

(作者单位:广东省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