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目前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八项工作的实践和思考
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它的诞生最早是从1984年底,距今也只有15年时间。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第一批开发区。从1984年底成立以来,从建区初期的9平方公里已扩大到30多平方公里。目前在区内注册投资的外商700多家,投资国别(地区)有美国、日本、新加坡、香港、台湾等28个国家地区。广州开发区党委为市委派出机构,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仅1999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03亿元,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05亿。实现税收29.7亿元。工业产值的超亿元企业有55个,其中外资企业占98%。广州开发区每年仍有超过30个外资企业进入投试产企业行列中。目前产品出口到世界120个国家、地区,总出口额达6.5亿美元。建区十五年来,广州开发区形成以外商投资为主、产业结构以现代工业为主,产品结构以出口创汇为主,员工队伍以外来工为主的格局。
广州开发区总工会成立于1989年,之前是广州市总工会办事处,全区建有基层工会220多个,会员约18000人。其中外资企业工会130家。区总工会属下有员工服务中心、文体中心。自区总工会成立以来,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积极争取管委会的支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服务员工、服务企业为准则,把建设、维权、服务有机地结合,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改革开放的区域里工会组织的作用发挥,建立稳定和谐的区域性劳动关系,建立企业与员工利益共同体,在促进企业发展,繁荣区经济建设不断发挥作用。使工会本身做到有为才能有位,真正成为职工之家。
一、目前开发区工会工作的主要任务
工会,其本质属性是工人自身利益保护的一个组织,工人加入工会其中一个最大愿望是通过自己组织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入帮自己说话为自己争取权利,为自己办事,享受福利等。作为中国工会又是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经过广州开发区工会组织的多年实践,工会组织地位的这种属性已充分证明,工会只有把自己放在经济建设中去考虑,建立利益共同体不单是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还要调动教育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入经济建设中去才能有所为,从而在建立法制的社会环境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自然而然广大职工就拥护工会。
目前广州开发区工业企业260个,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占95%,雇员职工约4.5万人,其中外来人占90%以上。从以上两组数字可以看出,作为广州开发区工会工作应以两个“外”字作为文章,也是开发区工会工作的特点。根据这些特点,要做到:
(一)努力探索外资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新路子,勇于开拓,打破新建企业工会领导体制、重在实用。
广州开发区工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组建基层工会作为重中之重,且每年工作的头等大事也少不了列在其中。但由于广州开发区外资企业占了绝大多数,且来自近30个不同国家地区,企业性质不同,企业文化不同,企业管理不同,员工队伍结构不同,类型繁多,性质复杂,从而在组建上难度也加大了很多。前两年,在组建工作中矛盾并不那么突出,由于近两年来广州开发区招商引资步伐加快,企业数不断增多,加上在外资企业中组建工会的难度大,结果造成组建工作“大塞车”。虽然在一直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工业企业为主,以外资企业为主,以大型企业为主,以员工人数多为主的组建工会的指导思想,但因各种原因仍使组建工作不尽人意。从今年开始,区总工会更清楚地认识到,要做到为职工群众说办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没有组织是一句空话,提出根据广州开发区的地理实际,实行建立区域性的工会联合会。因为目前,广州开发区是分为西区、东区、永和区,且还出现区中有园,如科技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因为这些企业都分布在这些园区内,根据这种情况,同时建立了东区工会联合会、永和工会联合会、西区工会联合会、留学生创业园工会联合会、员工服务中心工会联合会,这些联合会将覆盖末建工会率超过95%。还有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工会联合会,将覆盖正常运作经营的绝大部分私企个体户。区总工会向这些联合会提出要求:在自己的区域联合会内的企业中做到工会有组织(即8人以上要有工会小组,8人以下要有工会事务联系人),有会员、有活动,总工会与各联合会签订了协议书,分别说明各自的责权利,工作目标。区总工会还为各联合会下拨不同数额的经费,作为补偿各联合会的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或开展活动经费,共下拨7万多元。这是考虑到目前市场经济下,从劳动者来说,因为各联合会的负责人都是兼职的,他劳动付出就应相对的得到劳动报酬,在开展活动时也要经费,从而给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通过建立区域性的工会联合会,使开发区的企业都基本上做到工会事务能触及到和覆盖上。当然这并不是最终结果,而最终结果是通过各联合会造声势,加强联系,工会事务的推动,活动的开展,会员人数增多,从而使外商慢慢接受工会,最后达到逐个企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为了鼓励各联合会发挥更好的作用,调动其积极性,还规定每建立一个基层工会发给奖金。在对各联合会的工作上实行一会一策,包括经费补贴,工作难度大的多补贴,在活动方式上,灵活多样,但一年最少要有两次以上。对工作中出现难度大的情况要及时报告总工会,实行“矛盾上交”,即,自身不能解决的,应立即报告区总工会进行调解。
(二)依法治会,灵活多样地维权是开发区工会工作的手段
广州开发区是外资企业为主,跨国公司投资比重大的经济工业园区。这里经济关系的多样化,企业管理方式多样化及企业管理者的思想等原因决定劳动关系的复杂性。这些因素的存在就需要区总工会引起足够的认识和清醒的看到,依法治会是工会工作的手段,在开展工作过程要根据《工会法》、《劳动法》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去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并成为工作武器。
维护工作除了处理日常的如接待员工投诉、上访接待等事务外,开发区总工会主要抓好把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工作的落实。根据广州开发区的实际,从今年开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的维工作。目前,广州开发区共有89家企业建立了集体协商机制,其中80家正式签订了集体合同。这对推动我区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减少劳资纠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集体合同工作发展不平衡,这项工作的任务仍然很艰难。部分外资企业劳资纠纷不断,工伤事故时有发生,员工投诉上访呈上升趋势,造成这种原因主要是没有建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其次是一些企业经营困难,甚至资不抵债,老板逃匿,员工拿不到工资而引发上访事件。如今年初一公司老板不告而别,欠下21名员工工资达8万多元,员工因生活陷入困境而集体上访到区总工会。区总工会通过这件事的发生深刻地认识到:劳资矛盾发生的最大焦点集中在工资报酬上。其表现在:一是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一些经营不善的企业对员工的工资轻则拖欠十多天至一个月,重则达半年以上。如一外资公司拖欠5名员工工资达半年之久,区总工会和劳动部门多次出面仍得不到解决,现正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二是有些企业不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一些企业计时工资加班费每小时不足4元,低于广州市最低标准,员工为了保住饭碗也只好忍气吞声,让老板随意支付。三是一些企业因生产订单不足等原因出现停工停产,期间放假了事,不给员工发停工生活费,给员工造成经济损失。四是员工生病治疗期间或非因工负伤不给病假待遇。这些原因都严重侵犯了员工合法权益。从以上种种事件可以看出,并从中总结教训,为了更切合实际地更好地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加快推进企业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并以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步伐。
在外资企业中最常见和容易发生的就是工资报酬问题,来区总工会上访和投诉的问题也是有关工资待遇问题。广州开发区总工会就抓住这一主要矛盾,采取了抓试点,在全区外资企业中选择6家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试点。其中日资企业2家,台资企业2家,欧美企业1家,港资企业1家。这几家企业都是已建立了工会组织但都由于各种原因还未正式签订集体合同,而在过去区总工会也多次到过这些企业进行动员商谈签订集体合同工作都未能如愿以偿。为此,区总工会从主席到每位干部都分别承担一定任务,分为三个组,每组负责2个企业,实行任务到入。通过深入调查和明确的指导协调此项工作都在顺利推进并初步取得了成效。通过此事可以看到,工会维权工作要抓住实质性的事情,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工会组织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的意义和作用的发挥,从而为开发区的经济发展提供稳定良好的环境。一日资企业的日方总经理对企业工会深有感慨:“工会组织与企业行政像是一辆车的轮子,要使车子前进,是缺一不可的。”这是因为该企业的工会组织在开展各项活动中除了履行自己对员工负责、服务外,还真正为企业着想和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
二、目前开发区工会工作几个问题和对策
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的产物,根本上有别于市区的其他区,其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形式、工作手段都不同,所产生的效果也不同。
(一)依法治会难的问题。现行《工会法》是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制定的法律,现在是市场经济且在开发区这块以外资企业为主、外来工为主的区域里更难起到作用。在组建工会和拨缴工会经费时外方不配合,使这些工作难以开展。笔者认为要修改《工会法》,增加违反法律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因为目前《工会法》缺法律制约,对阻挠建会,不拨工会经费,打击工会干部等违法行为应予法律制裁。
(二)开发区工会体制上要实行“属地原则”。广州开发区外资企业占绝大多数,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及外资独资企业,特别是一些合资、合作企业的外方管理者和企业员工绝大部分都要求和愿意其公司的工会组织脱离其上级主管,因其上级主管都在市区内,造成工作不便,活动难于参加,开发区的工会活动又无法参加。对这种情况的存在一些外商和工会干部都很大意见。如广州开发区一最大型美资企业工会,99年前属市某单位主管,而企业又在开发区内,2000年开始将工会组织关系转到开发区总工会,在春节期间进行对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时,区总工会对该公司的几位困难职工进行了慰问。之后,该公司工会负责人说,我们以前在市里从来都未有入来慰问过。还有一日资大型企业的日方总经理,曾因其公司工会因合作方的上级行政主管要进行对其工会进行管理而上书市总工会并表示不满,要求属开发区总工会管理,最后经过再三的争取才将该公司工会组织隶属关系转到开发区总工会。目前这种企业仍不少。企业在开发区生产,员工在开发区工作生活,而又因工会组织的隶属关系而又不能享受和参加开发区的一切福利和活动。这些企业的工会主席和会员都一直在企盼能“属地化”。
(三)经费上解的数额要合理。广州开发区工会是市总经费的增长点,每年上交市总的经费都在大幅度地提高,1999年要上解49.7万元,而2000年要上解100万元,因开发区工会在外资企业中不但仍有相当部分不上缴工会经费,而且每年还要给基层工会主席支付补贴,还要给各联合工会下拨近8万元的经费。再者,国家和地方都给予政策上较大力度的优惠与支持。与之相应,根据这些实际情况,上级工会应考虑开发区实际和特殊性,在经费上与开发区协商,合理地解决经费上解的矛盾,使开发区工会工作更有作为。特别是有利于新建经济组织建会工作及工会工作的质量提高。从而更好体现和发挥经济开发区工会组织的作用。
(作者单位:广州开发区、高新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