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私营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汕委办[2000]29号
各县(市、区)党委、市直各单位:
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私营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2000年6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私营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
市委:
近几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后,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党的建设和工会工作已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工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去年底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9]34号)文件中指出:“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要与组建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工作结合起来。具备条件的要先组建党组织,以带动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建设;暂不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可先把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建立起来,从优秀团员和工会组织的骨干分子中发展党员,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因此,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和改善党对企业政治领导的组织保证。中央领导同志曾多次强调,维护工人阶级的内部团结与统一,是摆在各级党政和工会组织面前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政治任务。只有把包括私营企业职工在内的广大职工都组织起来,团结起来,党和国家的基础才能越来越稳固。最近,在全省私营企业组建工会工作会议上,省委领导同志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在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工会组织建设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尽快把私营企业工会组织建立起来,而且要形成合力,党政工及各有关方面都关心,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
目前,全市仍有相当数量的职工尚未加入工会,这些职工主要分布在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中,不利于党的领导,不利于国家政权的稳定,不利于加强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也不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加快我市私营企业组建工会步伐,实现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起来,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权益,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私营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
各级领导要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加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这个高度来认识个体私营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关心、支持工会组建工作,把它摆上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认真抓好。有条件的要成立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个体私营企业工会工作领导机构。要从各地实际隋况,召开专门会议,领导亲自动员,协调组建工会工作的有关问题,为个体私营企业组建工会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
二、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建的局南
个体私营企业组建工会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的社会工作,组建目标不仅仅是工会自身的事情,也是党组织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的事情,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劳动监察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私营企业主等统战工作等等工作的一个基础。各有关方面部门要高度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配合,通力合作的格局,努力为私营企业工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各级人大、政府、政协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民主监督力度,对本地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本地私营企业发展及劳动关系状况进行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意见并交政府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批准合同、注册登记、企业年检时,要注意发挥职能作用,要宣传和督促私营企业依法建立工会。各级外经贸委,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要积极支持、宣传和督促私营企业依法组建工会。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在进行劳动监察时严格把关,依法对私营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要及时反映和处理,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加强劳动执法的同时也要督促私营企业及时组建工会。
统战部门要支持工商联做好私营企业主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引导他们遵章守法,依法办事,为工会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的重要性,新闻媒体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创造个体私营企业组建工会工作的良好氛围。
今后,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个体私营企业评选先进、优秀企业家,推荐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应把企业是否依法建立工会和支持工会工作,是否关心职工、企业劳动关系是否稳定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三、积极创新,因地制宜,大胆探索个体私营企业组建工作的形式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组织不断涌现,组建个体私营企业工会不能照搬过去国有集体企业工会工作的旧模式。各级工会要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组织”的要求和坚持“先搭台、后充实、再完善”的组织原则,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加大力度,加快组建。企业在开业半年内要成立工会,力争在短时间内把个体私营企业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在组建形式上,要适应个体私营企业的实际,简化程序,扩大覆盖。积极采取单个较大企业建立基层工会,多个小企业建立工会联合会,按区域、行业建立工会联合会等多种形式,以“整体推进、不留死角”的积极态度,加大工会组建力度。
各级工会组织无论采取哪一种组建形式,都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关于工会协助党组织管理工会干部的通知》(粤组通[1998]56号)文件的精神,配备好专兼职工会主席和副主席。镇(街道)未建立工会的,要按照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转发《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工会组织领导机构及开展工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汕尾办[1996]28号)文件精神,尽快建立起镇(街道)工会。镇(街道)工会联合会原则上由工会(工委)正、副主席兼任。
四、充分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工会的作用,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个体私营企业经济已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企业中的广大职工已成为我市经济建设的一支生力军。但由于私营企业体制不同,维护职工权益的意识比较薄弱,有些企业存在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甚至任意打骂、侮辱和体罚职工等现象,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个体私营企业建立工会后,首先应从本企业劳动关系的特征和实际情况出发,以“维护”为重点,把协调劳动关系作为工会的基本任务,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会基本职能。第二,要针对个体私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伤亡事故不断发生,职业危害严重的实际情况,加强对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律制度的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第三,工会要继续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双爱双评”活动(即企业爱员工,员工爱企业;评爱员工的优秀厂长、经理;评爱企业的优秀员工)。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组织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要引导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任务。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和发明创造等。第四,要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理想、前途、国情、厂情、社会公德和工人阶级传统本色等教育。应主动关心职工生活,协助企业为改善职工的生活福利多办实事,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各种形式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陶冶职工情操。第五,要依法发展工会会员,壮大会员队伍。在已建立工会的私营企业,凡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和承认《中国工会章程》且自己申请加入工会组织的固定员工,临时员工,都可加入工会组织,要最大限度地把职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上来。
各级工会领导要加强学习,统一思想,组织人力,开展调查研究,摸清个体私营企业底数和职工底数,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要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的精神和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制订组建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加快工会的组建步伐。同时,要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的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以点带面,大力推进我市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组建工作,继续按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关于加强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汕尾办[1994]40号)文件精神和参照上述意见执行。
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贯彻执行。
汕尾市总工会
二000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