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省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组织体系的现状与对策
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的组织体系是指在工会经审工作中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有机整体,是实现经审工作职能的组织系统和网络及其内部关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工会事业的发展,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日益为人们所认识。因此,全面审视我省工会经审组织体系,加强工会经审组织建设,适应形势发展对经审工作的要求,很有必要。
一、我省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组织体系的现状
几年来,在各级工会的努力下,我省的工会经审组织发展很快,已初步形成了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组织体系的雏形。主要是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省、市和部分县(区)建立了经审会办事机构,并积极开展工作,在工会经费审查监督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由于长期以来认识上的一些偏差,工会经审组织体系的发育也存在着许多缺陷,往往滞后于工会组织的发展。目前,尚未能形成统一、规范的组织体系,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一)网络与机构不健全
1、网络的建立存在脱节现象
组织体系应是一个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有机整体,但从我省目前情况看,经审组织显得比较松散。主要是产业工会经审会不健全。据99年的调查,在省级产业工会中,约有30%尚未建立经审会,有40%虽建立了经审会,但由于人员变动频繁,又未能及时替补,名存实亡。原厅局工委会基本上未设立经审会。主要原因是有的工会领导认为工会经费不多,没什么好监督的;有的认为自己没有独立管理经费(如厅、局工会),没必要设立经审会。由于产业工会经审组织的不健全,在产业、厅局工会与基层经审组织之间形成了一个“断层”,影响了网络的紧密性和完整性。
2、机构设置不规范,人员不落实
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机构是指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经审会的具体工作如实务审计等一般都由办事机构去落实。目前,我省直管的22个市(含顺德市)只有6个市经编委正式批准设立了经审办。3个特区和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经费收解较多的市都未能设立,而有些小的县级工会反而设立了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人员的配备也不到位,有的有机构,没有配专职人员,全省只有专职经审干部11人(其中省总4人、广州市总3人)。因此,多数只能依靠兼职人员开展工作。此外,在这些专、兼职人员中,有审计、财务专业职称或懂审计业务的人也为数不多,业务不熟,使实务审计的力度大打折扣。
(二)领导体制不合理
《工会法》规定:“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经审会与工会委员会是同时选举产生的,但其领导体制却有着本质的不同。根据《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有权对下级经费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可见,上级经审会对下级经审会只是一种“指导”关系。这种领导体制至少有如下弊端:
1、影响了组织体系的严谨性
工会经费是独立管理的,上下级之间存在垂直领导关系。如果经费审查监督工作不与其管理体制相适应,必然影响到经审组织体系的严谨性。此外,经审会由同级工会领导,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工作的开展必然也会各自为政,其结果也必须导致组织体系的松散性。这也是目前经审网络和机构不健全的重要原因之一。
2、影响了工作的主动性。
工会经费审查的性质决定了它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本级工会的财务工作及经济活动。而它又要对同级工会负责,因而只能根据行政领导的愿望和要求来开展工作,如果单位领导对审计监督工作认识不足或存在偏见,工作的难度就更大。目前存在的审计“同级难”的现象,就说明了这一点。
3、影响了工作的实效性
《通则》规定:对于重大项目和案件的审查,每次审查完毕后,须将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送同级工会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可见,经审会在提出审计意见、作出审计决定方面上只有“建议”权。没有了独立意志的审计组织,必然影响到其工作的实效性,往往是得过且过,很可能成为“大牌子、空架子、摆样子”。
三、权利与义务不确定
经审会的职责主要是审查同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工会工作需要,在工会经费开支和财产管理上,是否符合财务制度,有否违反财经纪律等。同时规定了相应的权利。但由于这种权利只是一种“建议”权,提了“建议”之后,似乎就可以万事大吉了,同级工会是否采纳,是否对违纪案件作出处理,与经审会无关。这种权利的不确定性,使经审会形同虚设。
在义务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要求经审人员加强学习,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至于因监督不力导致工会经费的重大损失,在监督范围内发生严重的违法违纪案件未能察觉等,经审会应承担什么责任,没有明确。当然,这与它没有确定的权利有关。这种权利和义务的不确定性,使经审干部,尤其是经审委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淡薄,影响了经审组织效能的发挥。
二、健全我省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组织体系的对策
建立独立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机构,是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重要体现。我省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组织体系存在的问题,制约着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作用的发挥。因此,应采取相应的对策,改变这种与工作不相适应的状况。
(一)要确立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组织体系的基本架构与管理范围
建立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组织体系的原则是:哪里有工会经费,经审工作就开展到哪里。
基本架构是:
1、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不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或派出机构)成立经审小组。
2、在省、地级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经审会中建立经审办;县级以下工会一般不设立经审办,但要求有驻会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3、经审办要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经审干部,其比例原则上可按管理范围内经费总额,以500万元/人的比例配备,但应以精于、高效为原则。
4、经审会的管理范围是本级工会和下一级工会经费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
如下表:
(二)要强调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审计监督的本质特征。“独立”是指审计监督机构在组织、人员、工作和经费等方面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以保证审计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1、组织上的独立性。指审计机构单独设置,与被审计单位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目前要解决好二个问题:一是领导体制问题,变上下级的“指导”关系为“领导”关系。二是机构设置问题,即有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从事审计工作,以确立审计主体的合法性。
2、人员上的独立性。指审计人员与被审单位应当不存在经济利害关系,不参与被审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如果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因此,工会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工作人员不能在本级经审会任职。
3、工作上的独立性。指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审计工作,作出审计判断、提出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书和作出审计决定,其他行政机关、人员不能干涉。作为经审会,一是在其管辖的范围内,有权自主决定审计对象。目前,要解决好下审一级问题,尤其是地级市总工会经审会,因县一级工会不设立经审办,下审一级就显得非常必要。二是对同级工会财务收支预、决算等有审查通过权,对查出的一些违纪案件应有参与惩处决定权。
4、经费上的独立性,指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要列入工会财务预算,以保证有足够的经费能独立开展工作。
(三)要发挥经审会及经审办的整体效能
经审会对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会议审查,一种是实务审计。这是由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组织体系的特点所决定的。会谈审查是指以会议形式所进行的审查,即召开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汇报并进行审议,做出相应的决定。一般是针对同级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所进行的审查。实务审计是指经审人员按审计法所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审计对象进行的审核检查。
工会是群众组织,在经费审查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我们应将会议审查方式的民主监督与实务审计紧密地结合起来,发挥其整体效能。一是在召开经审会全体会议前,经审办对本级工会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预先进行审计,为经费审查委员会提供情况,为会议审议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是要积极开创经审工作的新领域,开展对本级企事业单位的审计,对工会基建项目和改造工程的审计,对工会主席和企事业法人代表离任审计,对工会各种基金的审计等,使工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置于经费审查组织的监督之下,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效益。
三是要重视发挥基层工会经审会的作用。在基层工会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张榜公布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直接接受会员群众监督。在公布之前,要经工会经审会审查,并对材料的完整、真实、准确性负责。
我省的经审工作起步较晚,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科学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组织体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坚持不懈,一步一个脚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去解决,就一定能把这一工作做好。
(作者单位:广东省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