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 / 2019.01.15
安徽合肥市1月3日再次修订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办法,将职工技术创新研发补助的最高标准从8万元调整到20万元,并明确每两年面向基层一线评选一次职工创新成果,以此激发广大职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该做法开始于2010年,此后,合肥市逐步提高职工技术创新补助标准,同时,其他等次的职工创新成果补助标准也有相应提高。评选办法明确,被评为职工创新成果的项目,将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研发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