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工矿企业劳动卫生状况及工会工作的探索
劳动卫生又称工业卫生或职业卫生,它是预防医学中的一门专门学科,它主要研究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条件与劳动者健康的关系,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根据,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不良的劳动条件存在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称为职业病。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和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和企业的重视,不少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改进生产工艺,增加防护设备,改善工作环境。部分企业落实了工人职业健康监护措施,阳江市工矿企业的劳动卫生状况向好的方面发展,这对于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目前工矿企业劳动卫生状况还存在大量的问题,不能适应改革开放事业发展和“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阳江市的改革开放和建设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广大职工需要在无职业危害的劳动环境下工作。阳江市的各级工会组织应该在完善劳动卫生工作中发挥作用。
一、阳江市工矿企业劳动卫生基本状况
据不完全统计,阳江市现正常生产的工矿企业860多家,其中生产五金刀剪的企业470多家,占55%、塑料橡胶加工业的企业80多家,约占10%、其它行业(包括电镀、化工、制鞋、制革、箱包、服装、玩具制造业、造纸、印刷业、木器、家具制造业、建材行业、炼钢业、炼铁业、稀土冶炼业等)300多家,约占35%。
阳江市工矿企业作业人数约5万人,其中接触尘、毒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达3万人,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1、粉尘,主要存在于建材行业、矿山、五金刀剪行业中的抛光作业等,也是每年都有新增加的尘肺病人的原因。2、噪声,主要存在于五金行业中的冲压作业、建材加工业等。3、含苯、正已烷等有机溶剂的“天那水”、“胶水”等,主要存在于制鞋、箱包、玩具、家具、电子材料等行业。4、苯乙烯、丙烯腈、氯乙烯等高分子化合物单体,主要存在于塑料、橡胶加工业,5、铅尘、铅烟,主要存在于蓄电池制造、印刷业等。6、高温、辐射热,主要存在于炼钢、建筑材料行业。7其他职业危害因素,如微波、电离辐射等。
二、阳江市工矿企业职业病与职业中毒情况
根据阳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普查,阳江市解放后历年累计发生尘肺病人420多例,累计死亡尘肺病人110例,现有患尘肺病人310例,近年来每年新诊断的尘肺病人1至10例。根据全国统计数字中每例尘肺病人直接造成的医疗保健等经济负担为1.5万元计算,单单由尘肺病人所造成的医疗保健负担则达到500万元。
近年来职业中毒的情况,1994年至2002年,全市共发生职业性硫化氢中毒事故3宗,共造成13人死亡;1995年某皮袋厂70多名工人发生动活泼下肢水肿事故一宗。1997年某纸箱厂9名女工发生因接触压光油致发热,皮肤出疹事件一宗;1998年某蓄电池回收加工厂发生一宗3人铅中毒事故;200()年某鞋厂发生390多人不明原因发热事故一宗;2001年12月某小刀厂发生19人工业亚硝酸盐中毒事故一宗;2002年4月阳东县某刀具厂发生36人亚硝酸盐中毒事故一宗。上述情况说明阳江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相当严峻。
三、阳江市工矿企业劳动卫生存在问题
(一)行政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问题认识不足
由于阳江是欠发达地区,而且大部分县、区是新建的,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各县、区采用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外商、私营企业的投资。这对本地区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如阳东县、江城区,大批的私营企业象雨后春笋一样蓬勃发展。但是,这些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问题没有引起一些行政领导的足够重视,使到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事故频频发生。
(二)劳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没有进行“三同时”
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劳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内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阳江市“三同时”的审批工作没有进行。使到一些企业的工人在尘毒严重超标的工作环境下工作。根据阳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2年的监测情况:1、粉尘测定140点次,合格64点次,合格率45%,一些水泥厂生产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高达120mg/m3,超过国家标准的10倍;2、化学因素测定40点次,合格15点次,合格率为40%,一些工厂的生产车问空气中苯的浓度达到200rag/rn3,超过国家标准限值的4倍。如阳西县的某电子材料厂,市安全卫生检查人员进入车间后,被空气中的化学物质刺激眼泪直流。
(三)劳动卫生监测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
根据阳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资料表明,全市工矿企业的劳动卫生监测覆盖率不足7%,工人的职业健康监护不足1%,一些县区所辖的工矿企业的劳动卫生监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至今仍未开展,检测的仪器设备也没有到位。劳动卫生执法难度大,力度不够。
(四)矿企业职工对职业病防护认识不足
阳江市目前正在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对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大量的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象雨后春笋地成长。大量的农民工涌入企业,这些新工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认识不足,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率不高。
四、阳江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探索
针对上述劳动卫生状况所存在的问题,我认为阳江市的各级工会组织中的劳动保护机构要做好如下几件工作:
(一)做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工作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参加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日前,阳江市总工会通过人大督促政府将企业的“三同时”摆上议事日程。阳江市的各级工会组织如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把好劳动保护设施的审查验收关,是监督企业行政执行劳动保护法规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必要措施。
(二)在新经济组织的企业中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组织
针对阳江市目前正在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对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大量的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象雨后春笋地成长的情况,应在抓好新建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的同时,抓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机构的建立和健全。要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三个条例》,企业要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工会小组要设立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会各级劳动保护机构要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三)抓好工矿企业职工的劳动卫生教育,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阳江市的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抓好工矿企业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特别是农民工的培训教育。这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素质的重要手段,也是劳动保护管理的一项基础建设工作。
劳动卫生教育包括思想教育、知识教育、防护措施的教育,经验和事故实例教育等方面特别是对生产中有关工艺、设备、原料、燃料等内容进行劳动卫生知识的教育。新工人人厂的“三级教育”中要有劳动卫生的内容。
(四)抓好劳动卫生状况和严重职业病的调查工作
根据《工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组织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行政领导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阳江市的工会组织要履行好《工会法》规定的权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职业中毒的调查处理工作。对阳江市工矿企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会组织要进行专项调查,提出预防措施,给政府制定政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作者单位:阳江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