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 发挥作用 全面推进工会组织固本强基
中山市是我国伟大的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的故乡,位于珠江三角洲中南部,毗邻港澳。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社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推动了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蓬勃发展;国有、集体企业逐步转制为股份制和非公有制企业,并移交镇区属地管理,形成了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发展的经济格局。到2002年,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和企业个数均超过全市的90%,而且非公有制企业每年还以1000多家的速度递增,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形势迫人。2000年至今,经过三年大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全市的基层工会组织已发展到8800多家,工会会员43万多人,标志着中山市工会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是,在新的形势F,工会基层组织快速发展与基础工作跟不上,原有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与新要求不相适应,职工群众的期望值与工会作用发挥有差距的矛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我会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领导下,不断调整工作思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促进工会组织固本强基。
一、抓领导机制。形成党建带工建的工作格局
各级党政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基层工会组织固本强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2003年,省委提出用三年时间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固本强基工程,我市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李启红在全市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党委要将工会固本强基建设作为党组织固本强基工程的重要内容,两者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并明确各镇区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将工会组建率、职工人会率、集体合同签订率等量化指标列入《中山市镇区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方案》。李启红副书记还亲自带队到镇区工委会和村工联会检查工会规范化建设情况。形成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的工作机制。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各镇区和村党组织也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会解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我市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会基层组织固本强基工作合力。
二、抓长效机制,推动组建工作规范化
建立组织是工会基层组织固本强基的基础,工会组织建立不起来,固本强基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我们全力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促进组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具体体现,也是各级工会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一方面全面改革工会组建模式,在村(社区)成立工会联合会,覆盖辖下企业,简化企业建立工会和职工申请入会的审批手续,并采用会籍流动管理模式,加强会员管理。2000年实现了全市272个村(社区)“村村有工会”的目标。另一方面是摒弃过去任务式的旧观念,增强组建工作的自觉性。近两年,我们提出“纳税企业都要建工会,参保职工都要加入工会”。每年初,通过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提供的纳税企业数和参保职工人数,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为组建工作规范化,实现“有一家纳税企业,就组建一家工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就发展一名会员”打下良好基础。经过几年努力,组建工作全面发展,到2002年底止,全市已建工会8801家,发展工会会员431623人,分别是2000年的6.9倍和4.2倍。
三、抓镇、村两级工会规范化建设,发挥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作用
我市8000多家工会组织绝大部分分布在镇区,且规模小,没有专职工会干部,工会工作基础薄弱。我们就重点抓好镇、织建设,使市总工会的职能延伸到镇、村工会,使基层工会一些难以承担的工作,提升到镇、村工会承担。2000年我们提出了“一手抓工会组建,一手抓发挥作用”的工作思路,并在工作中努力做到“四个规范”,促进镇、村、企业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作用的发挥。
1、规范组织机构。我们在组建工会的同时,注意规范工会的组织架构。一是在工会联合会和基层工会组建过程中坚持“六同时”,即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工会法律监督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同时成立,使工会组织机构得到健全。二是巩固和健全转制企业工会组织。根据转制企业属地管理的实际,我会与市体改委联合发文,规定转制企业工会不能撤并,先由市总工会接收,再转到属地镇区工委会,有效防止了转制企业工会组织的流失。三是将原有的工会分会和工会小组过渡为基层工会。按照“先搭架、后规范”的组建模式,我市各个工会联合会覆盖了一批工会分会和工会小组,随着职工人会率的提高,我们及时将1478家分会和小组过渡为基层工会,使工会组织得到了巩固和加强。
2、规范干部配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素质较高的专兼职工会干部队伍,是做好工会工作的保证。因此,我们着力抓好工会干部队伍的配备和业务培训。一是针对镇区辖下企业大幅增加,工会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形势,市委明确规定镇区工委会必须配备1—2名素质较高的专职工会干部,负责工会日常工作。在2001年的机构改革中,市编委与市总工会联合发文,明确镇区工委会为行政编制,凡是镇区上报的机构改革方案中,没有设专职工会干部的一律不予审批。现在,全市24个镇区基本配备了专职工会干部,其中5个镇区有2名以上的工会专干。各村(居委会)工联会主席由党支部副书记或主管工业的副村长兼任。基层工会则根据企业的规模和职工人数的多少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会干部,兼职工会干部基本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工会工作。各级工会干部的落实,为开展工会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加强干部培训。我市开展大规模的组建工作后,出现了大批新任的工会干部。因此,我们在2001年和2002年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并以市委党校为阵地,举办19期工会干部培训班,对4000多名新任工会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工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业务知识,并颁发上岗证和市委党校的培训证书。我们还通过组织工委会主席和市总工会中层以上干部到中国工运学院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规范工作标准。抓工会组织固本强基涉及到工会工作的方方面面,都要有一个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标准。我们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固本强基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并结合中山实际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工会组织建设资料汇编》等
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文件资料,包括基础工作标准、创建“六好”工委会、“六好”工会联合会、“职工之家”标准和民主管理基本做法等,以统一标准,规范运作。各镇区工委会在努力完善本级工会基础工作的同时,协助各村(社区)健全工会档案,印制职责上墙,做到整开、统一、规范;部分镇区党委想方设法为工委会解决了独立办公场所和工会专干兼职过多的问题;一些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工联会解决了办公场地等问题。5月下旬,我会深入镇区工委会和工联会,按照基础工作标准,逐个检查验收。全市24个镇区工委会和272个工联会都基本达到了标准,验收合格。从今年6月份开始,我们将固本强基的工作重点转移到抓好市、镇(系统)创建“六好工委会”、“六好工联会”、“职工之家”和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的试点上来。市总工会和各镇区(系统)工委会分别拟定了各自的示范点,做到级级有试点,典型引路,点面结合,全面推进。我们按照创建验收标准,与试点单位逐条对照,查漏补缺,逐项整改落实,并经验收成为全市首批“六好建设”、创建“职工之家”达标单位。
4、规范机制建设。我们在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固本强基中,始终坚持突出工会的维权职责,在营造全方位的维权机制上下功夫,使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落到实处。
一是以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为平台,推动职工政治民主权利的落实。我们在公有及公有控股企业以及科、教、文、卫、体等事业单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全面推行厂务公开,较好地落实了职工的政治民主权利。全市107家公有及公有控股企业,514家科、教、文、卫、体等事业单位已全面推行厂务公开,实现全面推进,不留空白。同时,市委规定国有、集体企业改革转制方案未经职代会通过,市体改委不予审批。绝大多数企业职工通过职代会,了解了企业改革的情况,参与了涉及自身利益的企业改革、转制方案的制订,使工会的作用得到了大多数职工的认可。在非公企业,则借鉴国有企业的做法,以职代会为载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承担民主管理的职责。我们按照“基本制度健全、重点职权落实、实际效果职工认可”的要求,对非公企业职代会的建制作了积极探索,并制定了《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民主管理的具体做法》,便于基层操作,多层次、多形式地把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引向深入。目前,三乡宝元鞋厂、古镇百佳金融机具有限公司等一批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已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通过厂务公开栏、意见箱、职工座谈会等形式,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协商权和监督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二是以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为抓手,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我们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工会组建到哪里,集体合同同步发展到哪里的要求,积极探索以工会联合会为载体,在村一级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去年,全市已实现“村村有区域性集体合同”,覆盖辖下企业4212家,覆盖职工20.8万人。同时,我们抓住集体合同的核心问题,探索在企业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去年新签工资协议39份,其中区域性工资协议32份,覆盖企业578家,覆盖职工41190人。我们还坚持与劳动保障局联合开展集体合同检查月制度,每年10月对企业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集体合同的履约监督机制,使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等基本权益依法得到落实,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企业和职工利益实现“双赢”。
三是以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依托,促进三方协商机制向村一级延伸。今年,我们在总结市一级三方协商机制的基础上,着重抓了协商制度的规范和工作的落实,使三方协商机制更健全,协商的事项能更好地落实。为了使劳动争议得到就地解决,最近,我们尝试在7个镇33个村通过组建村(社区)区域性调解委员会,建立镇一级和村(社区)一级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以及职工代表组成的三方协商机制,并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网络,使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劳动争议不出村,劳动仲裁不出镇,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协调。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立首月,已调解了214宗劳资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5%。目前,我们计划逐步推开,建立覆盖全市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网络。
四、抓载体,通过开展活动树立工会新形象
1、以“建设职工之家”为载体,共谋企业发展。近年来,我市积极在公有及公有控股企业、转制企业大力开展创建“职工之家”活动,并将活动逐步拓宽到非公企业,以此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职工与经营者合作共事,共谋企业健康发展。市总工会针对国有、集体企业和非公企业,分别按照“工会组织健全、基础工作达标、劳动关系和谐、积极开展活动、推进民主管理、管好工会经费”六个方面制定不同的建家标准,同时,计划用三年时间,有80%的企业成为合格的“职工之家”。每两年召开一次建设“职工之家”、“双爱双评”表彰大会,推动基层工会学赶先进,争创一流,发挥作用,达到“两个满意”,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工满意;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投资、经营者满意”。
2、以“劳动竞赛”为载体,调动职工积极性。近几年,我们以劳动竞赛为载体,以“更熟练、更标准、更优秀”为主题,引导基层工会走出一条“社会需要什么就赛什么;企业需要什么就赛什么”的竞赛新路子。为适应我市经济发展需要,我市劳动竞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实现了竞赛活动由单纯在国企开展向多种经济成份特别是非公有经济领域拓展的转变;二是实现了劳动竞赛委员会由具体项目承办者向组织者的转变;三是实现了竞赛项目由传统型向科技含量较高、综合性较强项目拓展的转变,从而使竞赛活动在机制、层次和规模上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推进,大大拓宽了劳动竞赛的广阔空问。近三年,我市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企业4956家,参加劳动竞赛活动的职工群众50多万人次,成立经济技术创新小组1854个,取得经济技术创新成果(含合理化建议)63.4万项,增创节约经济价值11.5亿元。连续两年举办中山市职工技术运动会,去年的技术运动会设10个大类、28个工种、50个项目、592个奖项,参与职工达6万人,获得“技术能手”称号的外来工可免费入户中山。在全市统一举办职工技术运动会的基础上,我们注意引导基层工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企业的生产发展,从而使企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更加支持工会工作。
3、以送温暖为载体,为困难职工多办实事。送温暖活动是工会心系职工,帮助困难职工的有效途径,也是工会增强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我们首先要求各级工会建立健全特困职工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确保应保尽保。每年春节前,市委、市政府都拨出100万元,对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开展“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带动下,各级工会努力承担起“特困职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解决特困职工的住房、就医、子女入学和就业等方面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热情的帮助。市总工会还通过建立解困互助基金,每年5月开展解困互助月活动,发动广大职工捐款。今年又成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困难职工在信访接待、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就业培训、法律援助、生活救助、助学等方面提供便捷的服务,推进送温暖工程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
4、以“文化广场”为载体,推动基层工会文化活动的开展。为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和科技文化教育,提高职工整体素质,我们在员工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宿舍区建设员工文化广场,配备培训室、阅览室、影视室、文体活动室等。并以中山工人文化宫为龙头,送戏送书下企业、下工业园区,带动文化广场活动开展。通过这一一文化活动阵地,组织开展各种技能培训、知识讲座和文化体育活动,寓教于乐,用先进文化占领职工思想文化阵地,不断满足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近年来,我市通过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会组织网络得到巩固,工会工作日渐规范,工会组织特别是基层工会的凝聚力、影响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的肯定,职工的认同。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大工会工作固本强基力度,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