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江门市工会组织为困难职工办好事实事情况汇报

2002年,我市各级工会组织坚持把为职工、特别是把为困难职工办好事实事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好。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职工群众尤其是困难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1、着力建立健全维权机制。一是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全市共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文本28个,其中国有企业9家、集体企业5家、股份企业4家、外商投资企业8家、私营企业2家,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初见成效。二是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进一步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特别是重视发挥职代会在引导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稳定职工队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建立了江门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召开了第一次成员会议,通过了《三方协调会议的制度》,明确了三方协调会议的内容、工作原则;并要求各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尽快建立市、区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同时还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讨论修改意见。

2、做好国企改革中职工权益的维护工作。一方面,我们努力做到具体维护,加强与基层的联系,密切关注企业改革动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力争提前介入和及时掌握实际情况,协助政府和企业做好改制企业的职工经济补偿、遣散和安置工作。另一方面,我们又将重点放在源头维护上,一是于年初召开了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工会工作研讨会,对各级工会组织如何积极支持和参与国企改革,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二是派员参加市国企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职工安置工作组的工作;三是积极主动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制订工作,包括参与制订市政府的《江门市直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暂行办法》等文件;四是加强调研,就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职工的经济补偿、失业职工的再就业、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失业职工管理等方面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在市直国企改制中稳定职工队伍的建议》;此外,还向市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参与对《关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专题的调查报告》的修改。

3、继续履行好困难职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是在各级工会已建特困职工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特困职工家庭的底数,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二是与民政部门联合成立专责机构,加强沟通,下发了有关纳入“低保”的标准的文件,明确把所有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全部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目前全市办理(换发)低收人家庭优待证的特困职工共1512户,其中享受民政“低保”救济的1342户。三是开展经常性的送温暖活动,2002年,全市各级工会共慰问困难职工4508人(次),慰问总金额达235_4万元,联系帮扶困难职工316户,资助扶持特困职工子女就读2572户,此外,市总工会还协助市房产部门安置有住房难的困难职工人住安居房57户。

4、参与多层次的社保体系的建设。主要是把推广实施“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险计划”,作为解决职工群众看大病难措施之一和作为参与国家医疗保障体系中补充保险层次建设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为此我们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经省总工会同意,成立省职工保障互助会江门代办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实行全会抓发动,至12月25止,全市共发动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22382份,参加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险计划16637人(份)。目前,已有三名患病职工得到保障金。此外,市总和各市(区)总还多次派员参与社保执法检查和社保扩面征收工作。

5、发挥工会在促进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工作中的作用。一是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建议,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有关优惠政策。二是各级工会注意收集下岗、失业职工思想动态,各级总工会都十分注重在报刊上报道再就业典型的先进经验,并通过座谈会、咨询活动、培训班等形式,帮助下岗、失业职工树立下岗失业不失志的信心,转变就业观念。四是积极做好下岗、失业职工的职业介绍工作。台山市总和新会市总通过积极努力,推动了当地再就业市场的建设,为做好工会再就业工作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优势。去年一年,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培训下岗、失业职工2128人,并为2000人介绍职业;共帮助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达1335人。

6、重视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一是与市有关部门多次联合发文,加强我市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二是在市(区)以上工会配齐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积极与同级安监局联合开展多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派员参与全市性安全生产火61次,查出事故隐患495宗,提出整改意见495条,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处理37次。三是通过“安康杯”竞赛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网络、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如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开展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知识咨询活动,承办江门市“6.30安全警醒日”大型文艺晚会。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干部的培训,市总与市卫生局组织《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培训班;还举办全了市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培训班。六是及时做好职工因公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

7、做好职工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市总工会通过设立维权热线电话,建立信访工作和维稳工作领导负责制、信访信息专报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等措施加强信访工作。2002年,全市共接待职工来信来访426宗,涉及职工5719人,其中,集体来信来访68宗,涉及职工4732人。全部信访案基本得到结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

    8、加强劳模管理,落实劳模待遇,从源头上解决困难劳模的生活困难。一是于年初在全市范围对我市建国以来省级以上劳模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劳模管理档案。二是认真细致地做好省级以上劳模荣誉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全市共41名全国劳模和511名省劳模的荣誉津贴实现了由省财政统发。三是争取市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落实市级劳模待遇,进一步明确了农民、退休、下岗的市级劳模的荣誉津贴由所在地方财政解决,落实待遇。四是加强劳模协会的管理,发展会员,疏通渠道,密切与劳模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