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建立多层次多渠道解困帮扶体系
关注困难职工,拓宽解困帮扶渠道是中山市委、市政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具体体现。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关心困难职工群众的生活,目前已实行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帮扶措施,各有关部门也积极配合,实实在在地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四难”问题。
一是市委、市政府每年拨款100多万元,并由市主要领导亲自率领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对全市有生活困难的职工开展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今年春节送温暖活动,市政府拨款102万元,慰问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家庭923户,每户1000元。其中特困职工家庭中有子女就读大学的每户2000元;就读中、小学的每户1500元。全市264户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职工已实现了应保尽保。2002年全年市政府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基本医疗救助金近90万元。
二是市总工会建立了职工解困互助基金会,每年5月在全市范围开展职工解困互助月活动,发动社会各界积极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发出慰问金1663994元,慰问救助特困、困难职工3923户(次);对特困职工家庭的在校就读大、中、小学学生开展助学解困活动,每年“六·一”节及暑假对特困职工的在校就读子女进行一次慰问,全市有25位特困家庭的在校就读生得到了“全救通”解困助学基金援助;为特困职工购买在了大病医疗保险和妇女安康互助保险,缓解困难职工就医难问题。同时,市总工会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职工权益部,为特困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2002年办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16宗,涉及职工42人,追回100多万元的经济补偿。
三是社会各界积极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市委组织部建立了“一对一”结对帮扶特困户制度,市直党政部门领导定期到结对帮扶对象家中走访慰问,及时帮助特困户解决生活等问题。教育、卫生、供水、工商,劳动等有关部门都对特困户实行了系列优惠政策,帮助困难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我市领导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可享受有以下优惠待遇:市、镇(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免收救济对象在校读书的一个子女小学、初中、高(职)中学费和杂费;房管部门减收救济对象租住房租金;各医疗单位免收救济对象的挂号费、注射费;市、镇(区)自来水公司(厂)减免救济对象每户每月10吨水费;工商部门对自谋职业的救济对象,减收工商管理费;劳动保障部门优先推荐救济对象就业。我市解困帮扶工作已实现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
(饶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