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 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在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推进,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进一步多样化,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更加复杂,各种矛盾进一步凸现,工会参与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更加繁重突出。工会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与时俱进,依法坚决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和创造性组织与引导到为经济建设多作贡献上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
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历史重任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企业自主权的扩大,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大量产生,一些企业不按法律、政策办事,忽视甚至侵害职工民主权利;一些私营、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环境恶劣,随意延长工人劳动时间,克扣工人工资,甚至对工人搜身、体罚、侮辱人格,成为影响职工积极性、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工会参与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更加繁重突出。党和政府殷切期望工会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经济关系与劳动关系,进一步突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应有的作用。在劳动关系中相对处于弱势的广大职工迫切要求工会组织能够真正代表他们的利益,如实地向政府和企业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忠实地为他们说话办事,争取应有的权益,让他们时时处处受到“职工之家”的关怀、支持和温暖。
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面前,各级工会组织,每个工会干部都要牢记工会肩负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历史重任。
要牢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立会之本。工会起源于社会经济矛盾,主要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是应职工保护自己具体利益、协调劳动关系的需求而产生的。工会产生和发展的这一客观基础,决定了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始终是工会的基本属性,是工会组织与生俱在、与生俱存的职能,是立会之基、立会之本。江泽民同志说,工会是于什么的,就是替工人说话的。离开了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会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要牢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赋予下会的重大职责和法定权利。我国法律对工会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01年修改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明确“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要牢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根本途径。江泽民同志指出:保障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基点,也是发挥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根本途径。工会正是通过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将其组织和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而切实地体现把维护作为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主要手段这一特色。
要牢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途径。工会只有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创造性,才能有力地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和先进文化的发展;只有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地发挥党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而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万众一心地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二、与时俱进地忠实履行维护职能
要适应经济结构及所有制结构的变化,依法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采。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一方面非公企业发展迅猛,职工队伍迅速壮大。一方面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工会会员不断流失,工会组织面临严峻挑战。只有适应经济结构及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在重视做好公有企事业单位工会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工作,在组织体制、工作机制、活动方式、职责履行等方面大胆创新,才能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吸引和组织到工会中来,以组织的力量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市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和非公有制企业数均超过全市经济总量和企业数的90%,在市委的领导下,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在抓好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工会组织的整顿、重建和巩固工作的同时,将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边组建、边规范、边提高、边发挥作用,取得显著的成效。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工会组织8000多家,工会会员40多万人,工会组建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法建立健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当前,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日益清晰,劳动关系企业化、手段要适应形势的发展,按照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维权的要求,通过建立相应的制度、体制、机制来落实。从基层工会到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把依法建立健全维护职工经济利益、保障职工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与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机制,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努力推进工会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从而实现可以有效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预防劳动矛盾的发生,也可以使发生的劳动矛盾及时得到解决,防止矛盾的扩大。我市抓维权机制建设,主要是依据《工会法》、《劳动法》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市所有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全部推行厂务公开,并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大胆探索行之有效的形式,以提高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我们还努力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制,劳动争议仲裁机制,工会与政府联席联系)会议,工会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企业代表组织进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法律监督相互协调配合机制等监督制约和保证机制,以保证基层有效地调整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适应劳动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新情况,注重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办实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文化发展,工人阶级内部出现了不同的阶层,这是一种社会进步。工会要正确认识职工阶层分化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维权工作对象上,要从面向全体职工向重视不同群体,特别是把困难职工群体作为工会维权的重点,努力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工会要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开展雨就业援助行动,尤其全力帮助特困职工本人及其子女就业;要监督有关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做好“两个确保”和“一个低保”的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做到应保尽保。要切实关心劳模的生活、身体与工作状况。要监督职工获得劳动报酬权利的落实。要监督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我市每季度对特困职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确切做到应保尽保。对全市240户特困职工家庭,每季度都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基本医疗救助金,每年春节前夕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以及各种济困助学活动,使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得到有效的扶助,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的温暖。
(作者单位:中山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