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创新维权工作机制 切实发挥非公工会作用
我的主要观点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固本强基、发挥作用的中心环节,就是要坚持从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出发,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只有做到了这一点,非公企业工会才会有生命力,职工群众才会有认同感、归属感;做不到这一点,固本强基、发挥作用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我们知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但当前工会的最大问题,恰恰是维权力度不够,维权手段不多,维权效果不佳。究其原因,固然有多方面,但最主要的,恐怕还是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调整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根据我们近年来的调查,目前制约非公企业组建工作的主要因素,不外乎两个,一是工会组织在企业中发挥作用不明显,仅仅停留在搞点活动、发点福利,而没有抓住工会在企业中的重点工作,老板和职工都不怎么满意;二是工会经费制约,经营者认为工会只是收取经费,未对企业发展起到实质性的促进作用。我们今天抓固本强基,目的正是要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典型开路、示范引路,把多年来辛辛苦苦组建起来的众多的基层工会,努力建设成为“两个满意”的职工之家,打牢工会在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发挥应有作用的根基。而要想把这~工作落到实处,就必须以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作保证。只要我们把相应的机制建立健全了,基层工会按照制度把工作开展起来了,作用发挥了,力度也就大了,那种靠“拍肩膀”、“跑断腿”等手段去开展工作的现象也就少了,工作成效也就提高了。
这里,我想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下中山市总工会的探索和实践。今年以来,根据省总的统一部署,我们先后多次到过挂点单位中山市。中山市总在推进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固本强基过程中,始终坚持在营造全方位的维权机制上下工夫,措施扎实、有效,给了我们深刻的印象和启迪。
首先,在职工民主管理方面,中山充分借鉴国有企业的成功经验,对非公企业职代会的建制作了积极探索,并按照“基本制度健全、重点职权落实、实际效果职工认可”的要求,制定了具体工作指引。目前,古镇百佳、三乡宝元等一批非公企业已经建立职代会制度,并通过厂务公开栏、意见箱、职工座谈会等形式,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协商权、监督权等等,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其次,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方面,中山已实现村村有区域性集体合同,共覆盖企业4200多家,职工20多万,并正在以工资协商为切入点深化这一机制建设(目前已经签定区域性工资协议32份,覆盖企业578家、职工4万多人)。据我们了解,凡是签定了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的企业,过去一年中均没有发生过重大劳动争议或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等也都依法得到落实,企业劳动关系稳定,企业和职工实现了利益双赢。
第三就是以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依托,促进三方协商机制向村一级延伸,尽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从而大大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
当然,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也必须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适应形势的需要和发展。比如,中山的一些村、居委会,在实践中将联合制工会引入工资谈判,就是一个很好的创新。大家知道,一般而言,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时间都不长,大多数工会工作者业务尚不熟悉,加之这些企业工会活动业余化,工会干部兼职化,工作起来困难较多。这就要求我们面对现实,把企业工会应该做,但目前确实又难以做的一些工作,由企业的上一级工会——工会联合会承担起来,把有些本应是企业工会解决的矛盾,由联合会来代他们处理,给他们撑腰。譬如工资协商谈判,小企业工会主席,自己的饭碗都朝不保夕,怎么去跟老板“平等协商”?联合制的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避免工会组织以职工所属实体为单位设置,受雇主影响较大而开展工作独立性差、维权力度弱的弊端。
必须指出,即使同样是非公有制企业,其发展也是不平衡的。一些企业处在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而另一些企业已经发展到“人本管理”的阶段,工会工作也应该分层次进行,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特色的企业开展工作。对第一层次的企业,应该着重强调维护,而且要强调外部的维护,即通过建立区域性、行业性的工会联合会,签定区域性、行业性的集体合同来保障这些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而对第二层次的企业,则要强调在维护的基础上,突出工会的建设和参与职能,通过建设和参与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聪明才智,为企业的发展出谋献策,从而在企业中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的长久发展,真正实现“两个满意”。
最后,我要说的是,只要我们每一位工会干部都认真解决好认识问题、感情问题、作风问题、能力问题,踏踏实实做好固本强基,不断创新维权机制,就一定能使非公企业工会工作上档次,上品位,上台阶,就一定能“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前进”,使广东的工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