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社会及企业内部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企业劳动关系的重大变化,迫切要求工会突出和强化维护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是工会最为突出和最为基本的职能,是工会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的主要手段。在当前的工会工作改革中,更应把强化维护职能放在突出的位置。

一、突出维护职能是工会的性质决定的

工会是职工群众自愿结合起来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它是社会经济矛盾的产物,更具体一点讲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职工之所以自愿结合并加入工会,其最朴素的目的就是希图在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发生变化而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工会组织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国家、企业、职工三方的利益格局加速形成,如果说维护职工利益问题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还不太突出,那么,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就显得更加突出了。因此,广大职工迫切需要工会组织能从他们的利益出发,更多地为他们说话办事,更好地维护他们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和物质利益。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工会的社会职能是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其中基本职能是维护。《劳动法》第七条规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是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确定了工会作为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身份。因此,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个性特征。

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新形势下,党更需要工会组织时刻关心职工群众的疾苦,反映职工的意愿、呼声和要求,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这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要从维护上体现出来。否则,就会导致工会脱离职工群众。

工会是国家政权的社会支柱,对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各级党委和政府需要工会代表职工更好地协调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国家政权的支柱作用。这种协调劳动关系本身就体现着对职工利益的维护。

综上所述,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是由工会的性质决定的,不仅是职工群众的需要,也是党和各级政府的需要。


二、强化维护职能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劳动关系的两个主体日趋明晰化,非公有制企

业的存在和发展,使劳动关系变得更加多样化、复杂化、当前,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格局已经形成,影响劳动关系的因素也更加明显:一是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取向不同,利益的矛盾和对立不可避免。如果在企业内部处理不好各种不同的利益关系,必将影响职工的切身利益。二是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而现阶段我国的法制建设不够健全,特别是劳动法制尚不健全,执行和落实劳动法制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就使职工的正当权益有时还得不到保障。三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必然会不断地有一部分企业亏损、停产、半停产,甚至破产。在这些企业中,职工工资将得不到保障,生活水平下降,职工利益受到损害。四是我国生产力水平相对不高,劳动力供过于求,事实上存在着用人单位一方的“买方市场”。企业权力加大,职工权益相对缩小,企业具有明显的优势,职工则处于劣势。作为单个的职丁,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济成份的多样化造成劳动关系的复杂化和尖锐化。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建立的初始阶段,劳动立法,经济法规尚不够健全的时期,企业和职工、劳动者与管理者矛盾将更加突出,五是官僚主义腐败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严重地损害了职工的利益。因此说?这些社会矛盾的存在并将贯穿于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即使旧的社会矛盾解决了,必然会出现新的社会矛盾,只要这些社会矛盾的存在,职工群众就有保护自己权利不受侵害的需要,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便成为贯穿工会运动始终的基本职能。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是劳动关系变化的必然结果。

三、强化维护职徙是提高工会社会地位的关键

在市场经济中,工会的地位并不是单纯以其社会政治地位作为衡碌标准的,而是以其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为基础和依托的。工会的地位直接取决于它能否在劳动关系的调处中以劳动者利益代表者的身份有效地发挥作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目前,许多人已经认识到在新经济组织组建工会,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但是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会的维护职能却认识不足。许多企业的工会尚未摆脱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企业行政附庸的地位,在工作中往往片面地强调与企业行政总体利益的一致性协作性,忽视了作为劳动者利益代表者的角色身份,从而导致对职工利益维护的不力。据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城调队对十个县市的1000户职工家庭的问卷调查,仅有7.7%和31.5%的职工认为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能够发挥作用或能起一点作用,31.6%的职工认为,工会在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时难以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为此,当职工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有48%的人找行政,18%的人找关系,13%的人找党委,而仅有12%的入找工会。可见,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缺乏作为和软弱无能,难以形成强有力的社会影响力和对职工的号召力。因此,要提高工会的社会地位,使工会在各项社会、政治、经济窜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以强化维护职能为主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