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国际大酒店集体合同(草案)

本合同是由汕头国际大酒店(以下简称店经营管理、工资、福利、培训、劳动保酉店)与汕头国际大酒店工会(以下简称工护、劳动保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解会)在民主共议下制订的。 决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检查本合同生效后的履行情况。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入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及地方有关劳动法规、规章,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协洞好酒店员工的劳动关系,促进与酒店的经济发展,提高酒店的经济效益而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是双方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

工会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员工正确处理与酒店的劳动关系,并对劳动关系进行监督和协调。酒店与员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而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与本合同的原则相统

第三条   酒店尊重工会依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权利,酒店制订各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酒店在有关庄伴、法规范围内,执行不低于国家有关员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酒店尊重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跑向权的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协商制度。酒店定于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为员工日制度,总经理和工会主席虚心倾听员工对酒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五条 酒店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执行国家的注伴、法规,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努力办好酒店的集体福利事业,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酒店不断地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

(三)为鼓励员工尽快提高文化技术和业务水平、专业知识水平,酒店根据需要,按政府炾怎,在工资总额中提取2%,作为员工教育经费之用。有计划、有层次地培训员工,同时做好员工岗前、岗中、转岗的教育及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四)酒店尊重和保证工会在企业的合法地位,保障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行使权利和义务。

(五)酒店按员工月工资总额提取2%交工会作为工会经费。

(六)酒店同意配备一名工会专职工作人员,其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与酒店办公室文员同级同酬。

第六条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一)工会教育员工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酒店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努力完成酒店的工作任务。

(二)工会组织员工开展以“讲文明、创效益”为中心的劳动竞赛活动。

(三)工会依法维护员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代表员工签订集体合同,参加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文本的制订和修订,指导员工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调解员工和酒店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四)在酒店研究企业的发展规定、经营管理等范大决策时,工会主席或副主席有权列席会议,反映员工的意见。作出的决定,工会有义务教育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在酒店研究有关工资、福利,奖惩、培训、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工会主席或副主席有权参加会议,反映员工的意见,并就本酒店发展和维护员工利益方面与酒店共议决定。

工会主席依法出席酒店董事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七条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酒店((员工手册》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岗位责任肘L服从行政领导分级管理系统的指挥,保证完成本职工作。

(二)积极参加酒店的劳动竞赛和双增双节活动,通过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消耗、增收节支、修旧利废等渠道·为酒店多增加效益。

(三)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多渠道的民主管理,为加强酒店经营管理,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为酒店献计献策。

(四)努力学习政治、技术、文化和管理知识,积极参加酒店培训活动,争当“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模范员工。

(五)坚持安全管理和文明经营,保证环境整洁,团结互助,同心协力,保持和发展全国最佳星级饭店的称号。

第三章 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

第八条酒店根据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员工。

第九条酒店招用员工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标准文本由酒店提供,酒店制定和修改合同文本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工会和酒店应指导员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及其处理的有关规定,工会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执行。

第十条 酒店聘用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如有必要,可以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第十一条   因经营管理需要,酒店可以变更员工现任工作岗位,员工应服从调配,如发生争议,可要求工会与酒店调解协商解决。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约定终止条件出现时,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0日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酒店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须将名单和理由告知工会,工会认为不当时,可以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酒店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按《酒店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员工因履行劳动合同而与酒店发生劳动争议,首先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可提请市劳动仲裁机构仲裁。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   酒店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不迟于1996年12月31日,实行每周40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十五条员工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的工作时间及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工作为延长工作时间,酒店根据工作需要,可延长工作时间并安排员工补休或支付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月不超过36小时。但因紧急抢修、抢险或其他法律规定情形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述规定时间限制。

第十六条员工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以及年休假、婚假、计划生育、规定病假期限内等假期享受有薪待遇。如法定假日遇休息日、年休假或婚丧假,其假期相应顺延。

第十七条酒店根据员工工作年限,给予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有薪年休假。年休假的享受为:工作满一年不满三年的7天;工作满三年的8天,工作满四年的9天,工作满五年或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10天,工作满十年以上的12天。

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外省员工,从第二年起,原则上每年享受十五天无薪探亲假,不计缺勤。其汽车和火车(硬卧以下)车票的探亲路费可向酒店报销。

第十八条酒店支持员工参加业余进修学习。凡参加各类学校业余自费进修学习的员工,须预先申请,经酒店同意的可获得有薪假参加当日考试。

第五章 劳动报酬和津贴

第十九条   酒店按照按劳分配和男女同工同酬原则,结合经营效益等情况,确定本单位员工最低工资。员工最低工资按高千本地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150%执行。

第二十条酒店每月最后一日,发放当月工资。

第二十一条员工延长工作后未能安排补休的,企业按以下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与当月工资同时发放:

(一)工作日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千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工资报硒支付按广东省劳动厅粤劳薪(1995劝1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酒店于每年春节前,给在酒店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增发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一年,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发。因违纪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及自己辞职的员工,不享受增发工资待遇。

员工在酒店工作满一年,次年合同期巳届不再续签,仍可享受酒店当年增发工资待遇。

第二十三条酒店和工会根据企业上年经济效益,物价指数,参考同行业工资水平,每年协商确定员工工资增长幅度。

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四条酒店按规定参加养老、工伤社会保险,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员工享受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未实行社会保险的劳动保险项目,按国家原有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酒店每年为员工每入投职工安康互助保险金100元,员工本人投200元,当年受益归员工本人。

第二十六条 酒店每月补贴员工医疗费

10元。员工住院费由酒店负责,医疗费按国家规定报销。

每年六月至十月份,每月提供每位员工不少于三次的清凉饮料。

第二十七条酒店设有员工饭堂,每天为当值员工提供两餐免费膳食,如超时工作,酒店视情况提供加班膳食。

第二十八条酒店在迎春联欢会、“五·一”劳动节和迎中秋庆国庆拨给工会活动经费,由工会组织员工开展各种庆祝活动。

“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酒店拨给女职工组织和共青团组织活动经费,组织女员工,青年员工开展活动。

第二十九条 酒店积极筹建一所托儿所,为员工解决婴儿问题。

第三十条洒店从每月基本工资中提取15%"住房补贴金”作为筹建员工宿舍基金。

酒店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集体宿舍,解决外地员工住宿问题。

第七章 劳动安全和卫生

第三十一条 酒店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卫生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酒店提供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第三十二条工会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仁护法律规定,监督酒店劳动保护管理人员配备、经费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费发放及未成年工、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执行情况。发现劳动保护措施不落实,严重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情况时,工会有权要求酒店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况危急时,员工可以撤离危险现场,工资待遇不受彩响。

第三十三条酒店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对检查出患有职业病或其他严茧疾病的员工,酒店安排其接受治疗。经过治疗波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的,酒店在规定限期内把患者调离。

员工因酒店安排体检或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占用生产时间,按正常出勤处理。

第三十四条须穿制服的员工,酒店为具提供工作服,每半年提供一双工作鞋。酒店工作日,员工上岗工作均应穿着工作服和工作鞋。

第三十五条酒店发生因工伤亡、职业中毒、职业伤害等事故时,酒店应及时调查上报并按照工伤事故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接受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置。

第八章 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为了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合同协商委员会,其成员由工会代表、酒店代表依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签约的双方,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三十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集体合同规定》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酒店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直接责任入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给予行政处罚;触犯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工会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直接责任人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三)员工不股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按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责任或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期限和变更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为二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桯中发生特殊情况,双方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补充务款作为七天内将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市劳本合同的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动局审查登记,同时将合同文本及说明一式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三份报送市总工会及主管局工会,酒店和工同。会各执一份。

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报送市劳动

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箭,本合同继续有局,劳动局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效。   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解释权归酒店集体

第十一章附 则

第四十一条集体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双方签字。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经酒店经理与工会主席签订后,在合同协商委员会。汕头国际大酒店总经理:

年月日

汕头国际大酒店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