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之定位与到位
一、工会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党的十四大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一场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许多领域的深刻革命,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战略转移,必将引起社会各方面的探刻变化,特别是工会工作的深刻变化。在新的形势下,工会工作既面临着新的机遇,更面临着新的挑战。当前急需明确和解决的重要问题有二:一是为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工会工作应转移到什么位置上来,即工会工作主要应干什么?二是为促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应如何将工会工作做到实处,即工会工作应该怎么干?前者是关于工会工作如何“定位”的认识问题;后者则是关于工会工作如何“到位”的实践问题。本文拟对这两个问题作一抛砖引玉式的探讨。
二、牵住工会工作的“牛鼻子”
当前,我们提出给工会工作“定位”问题,就是要解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条件下,摆正工会工作位置,找准工会工作立足点与出发点的问题。如果“定位”不准,就必会产生“错位”现象,使工会工作脱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此,尉健行同志曾反复强惆,要求我们要把工会工作放到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并且指出,这是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总要求、总要领、总指导思想。基于上述认识,我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将工会工作的立足点与出发点定在“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个关键位置上。其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本任务
工会作为社会经济矛盾的产物,从它诞生的第一天开始,就是为了利 用联合的力昼,以维护职工的权利。正如尉健行同志最近指出的:“工会的存在之所以成为客观必然性,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作为工人阶级自己的组织,肩负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由此可见,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一项基木任务,也是工会组织责无旁贷的社会责任。因此,工会只有把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自己工作的基本任务,才不失去自身存在的价值。
(二)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法定权利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基本手段。《工会法》、《劳动法》、《企业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都明文赋予工会组织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利。
《工会法》更为工会组织作为职工利益的法定代表者提供了第一部法律依据。《劳动却则对工会的代表维护权利作出了更加具体化、明晰化和强化的规定。《劳动法》第七条规定:“工会代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明确赋予了工会十项权利:即依法活动权、裁减人员同意权、解除合同干预权、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权、延长工时同意权、参与劳动调处权、执法监督权、组织职工民主管理权、参与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处理权、监督保险基金使用权。可见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是某方面的主观意志,而是法律赋予工会的重要权利和工作职责。
(三)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长期以来,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各项让会职能,充分发挥了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工人运动的发展。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立,两个根本转变带来生产关系的调整和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并存发展,劳动关系呈现企业化、契约化和多元化,使劳动力也日益商品化,从而强化了就业竞争,劳动力流动和劳动雇用成分,职工合法权益受侵犯的现象将长期存在,职工的依法自我保护意识也将逐渐增强。当前,少动争议和劳动纠纷从过去的偶发性转变为经常性,从过去的陀蔽化转变为公开化。从我市的情况看,1996年受理各类企业劳动争议138宗,比1995年的125宗增加了10%。其中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劳动争议较过去有大幅度增加。集体上访、怠工、罢工等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职工群众迫切需要工会更好地代表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党更需要工会时刻关心职工群众的疾苦,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政府也更加需要工会更好地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发挥支柱作用。由此可见,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发展市场经济对工会工作的客观要求。
因此,各级工会组织必须按照全总关于工会工作总体思路的要求,从稳定大局和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出发,依法失出维护职能,将工会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定在“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个关键位置之上,牵住工会工作的“牛鼻子”,才能纲举目张,带动工会全盘工作。
三、耕好工会工作的“责任田”
抓好工会工作的“到位”问题,是当前各级工会面对的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工会维护职能的重大实践课题。我们在认识上解决了工会工作的“定位”问胚,仅是做好工会工作的前提,而只有在实践上进一步解决好工会工作的“到位”问题,才是做好工会工作的关键。因此,我认为,要努力抓好如下四个方面工作来推动工会工作的全面“到位”,耕好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块“责任田”。
(一)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促使整体维护工作到位
各级工会荌依法将集体合同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面贯彻《劳动法》和《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落实省总十项维权目标,促使整体维护工作全面到位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实践中要采取如下四项得力措施:
一是要加大全局推动力度,形成齐抓共促合力。即要紧密依靠各级党领导和行政支持.在本地区、本系统迅速形成各级党委领导挂帅抓,各级行政积极支持,各级工会重点主动的集体合同工作新格局。与此同时,各级工会要通过深入开展工会工作达标竞赛活动。通过采取领导挂帅、分区竞赛、分片包干、指标到人、盘化考核等措施,将集体合同工作与评先荐优和个人工作实绩年终考评实行全面挂钩,建立和健全月汇报、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筠一系列监督检查和评比奖励制度,以此进一步推动党政工齐抓共促集体合同工作。
二是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干群参与能力。要建立市、县(市、区)和基层三级宣传网络,通过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介和专栏墙报等多种渠道,深入宣传《劳动法》和省《条例》;印发有关资料给职工学习,使《劳动法》与省《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建立市、县(市、区)和基层三级培训制度,举办全市性、行业性,以及以单个基层为对象的《劳动法》和省《条例》学习班,培训基层党政工干部与职工代表,提高基层党政工群对集体合同工作的认识水平与实际参与能力,及时眢决党政领导“应该签”的保证执行问题,职工群众“我要签”的自觉要求问题和工会干部“怎样签”的实际操作问题。
三是要加大指导服务力度,提高云践操作能力。市、县两级总工会要成立集体合同工作指导小组,由分管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副主席任组长,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服务工作,即一手抓好各类试点的示范性分类指导,一手抓好“双保”合同过渡和集体合同签订的双线推进与分步到位指导,切实为基层疏通渠道,解决疑难。切实做到培训宣讲到基层,合同祥本到基层,文件发放到基层,情况通展到基层,合同修改到基层,探作指导到基层,为各类企事业抓好集体合同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四是要加大履行监督力度,形成保隙兑现合力。要永凡是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事业,都要建立三项监督制度。即依法成立行政与工会双方人数对等的平等协商小组,负责对集体合同文本的制订及合同履行后有关条款的修订和双方的协调与督促工作;依法成立由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行政、工会、职工代表组成的合同履行监督小组,负责对合同履行情况实行季检查,半年小评,年终总评工作;每年年底,实行由行政领导或工会主席将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作专题汇报制度,接受职代会监督,从而形成党政工群共促合同兑现的合力。
96年以来,我市各级工会就是通过采取上述四项得力措施,在各级党政的大力支持下,切实抓好了全市437家各类企事业的“双保”合同向集体合同过渡的工作,努力抓好了全市352家各类企事业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认真抓好了各类企事业集体合同的监督履行工作。截至96年12月止,全市已签订集体合同(含“双保”合同过渡)769个,约占全市应签企事业单位总数(1095个)的70%。
根据市总10月份油样调查初步评估,全市的栠体合同履行情况基本良好。其中合同履行情况较好的约占80%(高州约占90%),合同履行情况一般的约占20%(高州约占10%)。由于党政工形成合力,齐抓共促集体合同的股行和兑现,依法通过集体合同规范了企事业的行为,维护了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具体利益,从而在实践上促使各类企事业的职工民主管理工作走上了经常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因此,凡是巳签订集体合同的单位,领导班子都比较团结,干群关系都比较和谐,职工队伍都比较稳定,职工生产积极性都比较高,工会的活力也比较强,并且都没有发生过有关劳动争议的事件。
(二)位全各项维护机制促使专项维护工作到位
一是要酱遍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要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加速这一维权机制的建立。最近,高州市政府发文转发该市总工会和劳动局《关于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说祷委员会的恢见》,有力地推动了这一重要工作的全面开展,是一项杠之有效的得力措施。在我们最近一项调查中,有64,2%的职工认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协调企业劳动关系中起到了很好的仵用。这说明工会作为职工一方的代表在协调劳动争议中责任重大。对此,基层工会在协调劳动争议中,要坚持好“顼防为主,基层力主,调整为主”的方针,才能使劳动纠纷及时地、妥善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要建立健全工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工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相对不同的层次有不同的实施途径。县、市和产业一级工会的主要负责人,要利用进入同级党委、人大、政协常委工作机构的机会,在直接,参与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重大决策时,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从源去上维护职工的利益,并要把好“三关”:决策调查研究,掌握好政府组织依据,把好事前维护关,决策中人真进行审议,有工会的声音y把好决策维护关,实施后进行跟踪监督,把好实施维护头。基层工会则应积极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重点放在参与审议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上,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审议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三是要重视强化有关法律监督机制。工会要通过争取人大、劳动、司法等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对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工会法》.、《企业法》和省《条例》等的贯彻落实情况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以确保职工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最近全总提出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以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和监督工作,作为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在企业具体体现的具体形式来抓。对此,我们要认真抓好落实。
四是要推动建立和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机制。各级工会要大力推动建立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陈体系。这涉及广大职工及其家属切身利益。对此,工会一方面要大力向群众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发动职工个人积极参加。另一方面,工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兴办职工互助保险。如1995年底,我市率先成立了“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茂名办事处”,经过一年的努力,已为1万多名职工办埋了安康互助保险,金额超过了150万元,深受职工的欢迎。与此同时,在为民难企业、困难职工排忧解难方面,我们建立了“送温暖基金会”,采取职工捐款,行政、工会拨款等形式筹集资金,利用增值部分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60元的特困职工和离退休职工进行救助,并建立特困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仅1996年春节,市总通过各方渠道筹集和利用基金会增值部分共筹集了22万元,慰问了2千多名特困职工。
(三)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促使干部维护能力到位
广大工会干部是促使工会维护工作全面“到位”的实践主体,但工会在新时期面临的主要矛盾却是广大职工越来越强烈的保护自己利益的要求与工会尚不能担当起“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一职责的矛盾Q因此,当前工会改革的一个关徙和核心问题就是要全面提高广大工会干部的维护能力,才能使工会的维护工作真正抓到位。为此,工会必须从如下三个方面加强自身的改革和建设;
一是要强化干部维护意识,提高维护能力。全总工会工作总体思路的重要精神和鲜明特点,就是要求各级工会要进一步突出维护职能,明确维护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是工会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的主要手段;是对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的贯彻。我们要通过深入学习,抓好工会干部对工会工作总体思路的再认识,全面强化广大工会干部的“服务中心”意识,“职工代表”意识和“依法协调”意识,进一步树立起维护是工会工作生命线的思想。广大工会干部要在认真掌握邓小平同志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基础上,熟悉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熟悉劳动者在生产管理岗位上工作生产情况,熟悉涉及劳动者权益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认真研究所在企业贯彻国家《劳动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劳动纠纷,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同时,要学习现代科学知识,学电脑,学英语,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专业技术水平。尽快从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事务型”工会干部转变为当前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懂政治、懂法律,善协调、善维护,会宣传、会管理的“三能式”(能讲、能写、能干)的事业型工会干部。
二是要建立专业研究队伍,提高干部理论水平。针对目前工会的现状,如果在理论上不加强研究,不更新观念,克服工会内部因循守旧的保守思想,树立起勇于进取和敢于负责的新思想观念,工会就不可能真正负起代表和维护的责任。为拒动这方面工作的开展,我认为首先应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会理论研究队伍。市、县一级要考虑在财力上给予支持,成立工会理论研究室,吸收热心工运理论政策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工会积极分子参加,及时对社会各种经济问题,法律问题,政策问题,特别是涉及职工利益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有埋有据,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其对工会决策和参政议政的“智囊团”作用。
三是要抓好工会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素质质水平。工会的自身建设搞得好不好,关键在于于工会的领导班子。因此,要高度重视各级工工会的领导班子建设。要把政治坚定、团结结进取,勤政廉洁,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正派,工作能力强的干部选进各级工会领导导班子。作为一班之长的工会主席,要不断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质、能力素质和心理素质。要结合学习贯彻党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各级工会班子的思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导班子成员的工作领导水平和为基层服务、、为职工服务的能力。
四、工会工作是一个动态进程
对工会工作的“定位”与“到位”之认识识与实践,是一个随着改革发展而不断深化的的螺旋式上升的动态进程。我们深信,随着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工工会维权职能必将更加突出,维权工作必将更更加重要,维权任务必将更加繁重。因此,今今后工会工作的维权渠道也必将出现新的转移:即上级工会将越来越从对四大职能的全面性、事服务性指导工作转移到突出维权职能,参与有关关政策、法律制订与政策性、法律性指导并举的渠道上来;基层工会将越来越从代表职工参与企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转移到依法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通过集体契约调节劳动关关系,从整体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使劳动动者与经营者共谋企业发展的渠道上来。到那那时,我们对工会工作的“定位”与“到位”之认识与实践,必将进入一个更新和更高的层层次。
(作者是茂名市总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