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的对策
为了掌握困难企业、困难职工的情况,做好送温暖工作,去年底,江门市总工会和社保局组织人力,对市直工业、交通和财贸等29条战线进行了调查。
我们了解到,在深化企业改革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一批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部分职工的生活也因此受到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企业亏损日益严重,表现在亏损面和亏损额增大;二是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多,受影响的职工有上升趋势;三是富余下岗问题突出,企业自我消化能力十分有限,有部分富余下岗职工没有领到生活费;四是部分职工生活出现困难,一些在职职工月收入低于江门市规定的最低工资(280元),有的职工被拖欠工资。对困难职工的生活保障问题,一些企业和主管部门表示无能为力,请求政府给予救助。
困难职工的出现,是一个不可轻视的社会问题,也对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最近在谈到解困工作面临的形势时说,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出现部分职工群众生活困难问题,是改革过程中难以避免的,是前进中的问题。但是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势必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只要有优胜劣汰的竞争,困难企业的出现就不可避免。由于许多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解决,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将是政府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目前,国家和地方虽已出台了许多保障困难企业职工生活的政策措施,但多属于临时性的。要切实保障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必须使保隐解困工作走向制度化、经常化。我们建议:
一、解决困难企业问题,出路在于深化芍革,也要童视职工的生活困难,有制度化措施
目前,困难企业的出现,有经营机制的原因,也有技术水平落后、产品质最差的问题,也有经营管理不善的因素。解决困难忍业问题,还必须从深化企业改革,即在“三改一管”(改制、改组、改造、加强管理)上下功夫,这是解决困难企业的根本出路。
同时,大趾存在的职工长期领不到工资,生活长期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也必须予以解决。不从企业改革抓起,不解决根本问题,企业无出头之日;而不解决职工生活保障问题,企业改革就无法进行,两者是相辅相承的。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生活的问题,不是治本措施,但也不是权宜之计。在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礼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应作为一;重要制度坚持下去。
二、成立机构,制定工作制度,是政府解困工作的首要步骤和长远措施
困难企业的存在,是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问题,解决困难企业的工作又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必须成立相对稳定的工作机构,由当地政府的主要领导牵头负责,成员应包括劳动、经贸、财政、银行、工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并要建立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及时掌握困难企业及职工情况,研究解困的措施办法,协调解决困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同时,必须建立困难企业职工生活统计分析制度,及时分析、掌握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生活状况,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困措施,确定救助重点对象和标准。
三、要发挥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在解困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失业保险主要是救助失业职工,但在目前的情况下,许多困难企业想破产而不能破产,而富余下岗职工实际上是在企业内部失业,因此,政府拿出一部分失业保险金,救助这些职工,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在养老保险方面,由于各地还没有实行全收全付,而是差额拨付,困难企业的自筹部分无力解决,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因此,养老保险金适当拿出一部分,救助困难企业的离退休人员是可行的。
四、为困难企业职工寻找新的就业门路,是解决困难职工生活保障问题的关健措施
目前,大噩的富余下岗职工事实上是在厂内待业,因此,要解决其生活保障问题,关键是为其寻找新的就业门路,解决其工作岗位。当然,提高技能水平是解决其再就业的前提,但岗位是关键,没有就业岗位,再好的技能水平也无用武之地。不过,这项工作还要与转变职工的就业观念相结合,否则,即使有了岗位,职工不愿干,也解决不了问题。
五、建立工资储备金和“帮困基金”制度,为困难职工生活保障提供可靠的资金
政府要通过立法或行政措施,要求企业建立“工资储备金”,按超过基数奖金的一定比例提取,储备金留在企业,企业之间不能抽调调剂,由劳动部门控制其使用。在企业奖金发放低于这一基数时,由劳动部门批准使用,确保以丰补歉,为困难职工的生活保障建立起第一道防线。此外,政府要通过财政拨款、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帮困基金”,使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工作有可靠的资金保证,这样也可以减少每逢节日就要送温暖的活动。
六、加快医疗制度改革,是解困工作的有力配套措施
目前,职工的养老、生育、失业和工伤已实行了社会统筹,而职工的医疗还是实行“企业保险”制度。由于职工医疗费开支日益庞大,甚至大大超过部分企业的承受能力,绝大多数企业采取了按工龄或限额报销医疗费的办法,一些困难企业作挂帐处理,使部分职工有病不敢就医,而困难职工的负担更为沉重。这不仅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而且危及企业的生存和职工队伍的稳定,应借鉴镇江、九江两市医疗制度改革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的实际,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职工医疗制度,这既是解困工作的有力配套措施,又是企业改革能顺利进行的保证之一。
七、建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为解困工作构筑最后一道防线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是依照政府规定的社会救济标准,向被救济者补助收入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将其它保障项目解决不了的职工生活困难问题兜了底,使企业可以放开手脚深化改革,这是对困难职工以及全体社会成员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目前,全国巳有31个城市实施了这一制度,各地可借鉴,尽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
(作者单位;江门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