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工会组织结构的变化,不断改革和完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随着我省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工会组织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工会的财务管理体制也应与之相适应,通过自身的改革,不断加以完善。对此,笔者作为一个“门外汉”,谈谈个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不能变
工会的财务管理体制,是工会系统财务管理上职责权限划分和财力分配的制度。这分和财力分配包括上级和下级工会之间,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之间,地方工会与企业工会之间,以及企业集团工会与基层工会、基层工会与分会、工会小组之间的财务关系,确定这些关系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办法、制度,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财务管理体制。能否建立合理的财务管理体制,不仅关系到做好工会财务工作,而且关系到整个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关系到工会自身生存与发展,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我们知道,工会的资金,主要来源是行政依法拨交的工会经费和会员交纳的会费。
此外,还有政府、企事业机关的行政方面的补助及工会的事业收入。这些钱收上来之后,婴供给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活动,举办事业和工会建设之用。如何正确分配好这些资金,正确确定经费管理原则,是工会财务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地方总工会是当地地方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各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根据这个规定,各级工会必须严格执行全总提出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
统一领导,就是从上到下对各级工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具体地说就是由上级工会制定统一的工会财务工作的政策,统一的财务制度、财务纪律来实现领导职责。各级工会组织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必须坚决执行这种财务管理体制,自觉接受上级工会的统一领导。决不允许各个地方和各行各业借本地、本单位的特殊倩况,拒不执行上级工会的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指的是地方总工会在统-一的财务工作政策、制度、纪律制约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第一、按级管理自己的分成经费;第二、按级编制预决算;第三、按级向会员代表大会和_上级工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如何分级。要根据工会的组织结构来决定。就广东省原有的借况来说,一般是分五级经费管理单位,即:中华全国总工会为一级;省总工会为二级:地级市总工会为三级;县(市、区)总工会为四级;基层工会为五级。在全省产业工会地方组织,即省级产业工会中,除个别产业工会为三级经费管理单位外,其他产业工会都不在全省范围内按产业系统管理经费。
适应我省“两大改革和一建立”(即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工会组织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目前,就广东省而言,工会组织结构设置有:
1、省总工会;2、地级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3、县(市、区)总工会、市级产业工会;4、街道和镇(总)工会、县级产业工会;5、个别地区的村或管理区工会,6、基层工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集团公司、大的联合会);7、基层工会分会(企业工会分会);8、车间工会;9、工会小组;10、厅、局工会工作委员会;'11、地级市局以上工会工作委员会;12、县(市、区)局以上工会工作委员会;13、镇工会工作委员会;14、个别地区的村或管理区工会工作委员会。
适应工会组织结构的变化,工会经费分级管理单位,也应该有所变化。街道和镇(总)工会为五级经费管理单位,个别地区的村或管理区工会为六级管理单位。基层工会的涵义扩大了,如广东省总工会直接领导的中央在穗和省属企业工会、中央在穗和省属企业集团或大型公司工会,它们对广东省总来说是三级管理单位,而这些企业集团或大型公司工会领导的企业集团或大公司所在地的企业工会是四级管理单位。地级市总工会直接领导的央、省在地级市所在地方的企业工会,市属企业工会,中央、省在地级市所在地方的企业集团或大公司工会,市属企业集团或大公司工会,它们对地级市总来说,是四级管理单位,企业集团或大公司工会领导企业集团所在地的企业工会是五级管埋单位。县(市、区)总工会直接领导的中央、省、市在县(市、区)所在地方的企业集团或大公司工会,县(市、区)属企业集团或大公司工会,它们对县(市、区)总工会来说,是五级管理单位,企业集团或大公司工会领导企业集团或大公司所在地的企业工会是六级管理单位。街道和镇(总)工会直接领导的企业工会,对街道和镇(总)工会来说是六级管理单位。个别地区的村或管理区工会直接领导的企业工会,对村和管理区来说是七级管理单位。
无论如何,工会经费管理的分级,要从本地的经济发展、工会的组织建设等实际情况出发,不能搞统一模式。这里只是对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而言。工会的经费管理分级,必须遵循上级工会审批下一级工会经费管理单位的原则。
实践证明,“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是正确的。这一体制是民主集中的原则在工会财务管理体制中的具体体现和运用。它在保证上级工会统一领导的前提下,依靠地方各级工会因地制宜的进行工作,使各级工会在财务管理上,各行其职、各尽其责,兼顾全局和局部,防止各自为政起到坚定的作用。
但是,工会财务管理体制不变,并不是说它不需要改革和完善。它的改革和完善,是对本身一些不适应工会组织结构的变化管理制度、管理办法进行不断地改革,使之逐步达到完善。
二、合理分配工会经费
就如上述所说,在保证工会财务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改革和完善与工会组织结构不相适应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根本问题是如何合理分配经费。因此,这里就广东省的情况,从合理分配工会经费的角度进行一些肤浅的探讨。
行政拨交的工会经费,会员交纳的会费等资金收上来之后,要根据各级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分配。几旯作为一级经费管理单位的工会组织,都有权掌握一定分成比例的经费。因此,各级工会经费分成比例如下: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全部留给基层工会自身使用,不与上级工会分成。
(二)行政依法拨交的工会经费,各级工会的分成比例是:
1.基层工会原则上不少于60%(对地质勘探野外作业和农垦、林业的基层工会,因地处偏僻、交通不便、文化设施条件较差,其经费应当给予适当照顾),40%上交地方总工会。基层工会联合会,其成员单位工会自留55%,上解地方总工会40%,上解5%用于联合会的活动费,不足部分以收取团体会费的形式解决。
2.省总工会直接领导的中央在省会所在地和省属企业工会留60%,其40%上交省总。省总领导的企业集团或大公司工会,在收缴其所在地的企业工会上交的45%中,可自留10%,其余35%上交省总。对于紧密层全省行业性的企业集团或大公司工会,其所在地以外的直属企业工会,自留60%,5%上交总公司或企业集团工会,35%上交地方总工会。对于松散性的大公司或企业集团工会,其成员单位的工会经费管理体制不变。需开展活动时,可在成员单位协商的基础上,以收缴团体会费的方式来解决。
3.地级市总工会直接领导的中央、省在地方的企业工会、市属企业工会自留60%,其40%上交市总。市总领导的中央、省在地方的大公司或企业集团工会、市属大公司或企业集团工会,在收缴其所在地的企业工会上交的45%中, 自留10% ,其35%上交市总工会。对于紧密层全市行业性的大公司或企业集团工会, 其所在地以外的直属企业工会,自留60%,5%上交总公司或企业集团工会,35%上交地方总工会。对于松散性的大公司或企业粲团工会,其成员单位的工会经费管理体制不变。需开展活动时,可在成员单位协商的基础上,以收饿团体会费的沙式来解决。
4.县(市、区)总工会直接领导的央、省、市在地方的企业工会,县(市、区)属企业工会留60%, 其40%上交县(市、区)总工会。县(市、区)总领导的中央、省、市在地方的大公司或企业集团工会,县(市、区)属大公司或企业集团工会,在收缴其所在地的企业工会上交的45%中,自留10%,其15%上交县(市、区)总工会。对于紧密层全县(市、区)行业性的大公司或企业集团工会,其所在地以外的直属企业工会,自留60%,5%上交总公司或企业集团工会,35%上交地方总工会,对于松散性的大公司或企业集团工会,其成员单位的工会经费管理体制不变。需开展活动时,可在成员单位协商的基础上,以收缴团体会费的方式来解决。
5.街道和镇(总)工会直接领导的企业工会,60%自留,40%上交街道和镇(总)工会。
6.个别地区的村和管理区工会直接领导的企业工会,留60%,上交40%村和管理区工会。
7.街道和镇(总)工会,按收到所属基层工会上解的40%经费中,以20%作为本级的行政经费和业务活动费,其余20%按月上解上级总工会。
8.县(市、区)总工会,按收到所属基层工会上解的40%经费中,以23%作为本级的行政和业务活动费,其余17%按月上解上交的45%中,自留10%,其35%上交市总工会。对于紧密层全市行业性的大公司或企业集团工会,其所在地以外的直属企业工上级总工会。
9.地级市总工会,按收到所属基层会上解的40%经费中,以22%作为本级的行政和业务活动经费,其余12%按月上解上级总工会。
4.在全省范围内,按产业系统管理经费的省级产业工会,按收到所属基层工会上解的40%,以20%作为本级行政和业务活动经费,其余20%按月上解省总工会。
5.厅、局工会工作委员会,地级市局以上工会工作委员会,县(市、区)局以上工会工作委员会,镇工会工作委员会,村或管理区工会工作委员会,是地方总工会的派出机构,不直接管理经费。其行政和业务活动经费,有各级地方总工会或产业工会核拨。为了充分调动各派出机构的积极性,各级地方总工会可实行“核定上解定额,增收回拨奖励”的办法。
6.全国产业工会在省际范围内按产业系统管理经费的,其在地方的产业工会应按收到所属基层工会上解的40%,划拨8%给地方总工会。
当然,经费的分成比例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工会组织结构的变化而进行不断的调整。同样,经费的分成比例调整也必须执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上级审批下一级的经费分成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