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直机关工会加强民主管理工作
最近,潮州市直属机关工会制订并开始实施《潮州市市直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提出,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并对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提出六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对尚不具备条件建立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制度的单位,要求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通过会员代表会议等形式,履行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部分职责。 《办法》还提出了建立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建立机关工会与行政领导的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合理化建议、岗位练兵、劳动竞赛活动等。为了保证各项制度的实施, 《办法》要求各机关基层工会主席应争取领导重视与支持,参加本单位的办公会议,使机关工会更好地组织和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完成党组织和行政下达的各项任务,保证各项决定的执行。
潮州市直属机关九三年起开始组建机关工会。几年来,市直机关工委会一手抓组建,一手抓建豕,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属下现有43个基层工会,经考核验收,有34个基层工会获得了合格“职工之家”称号。去年底,市直机关工委会贯彻《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机关工会工作的若干问题的试行意见》精神,提出九七年机关工会要做好加强民主管理等三个重点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研究及征求意见,制订出《潮州市市直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的试行办法》。该《办法》实施以后,将对市直机关的民主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机关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黄奇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