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

总工发 [1997] 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全总各部门、直属单位,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各计划单列市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产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最近,江泽民同志指出,要突出抓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整顿与建设,下大决心、用大力气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一次普遍的、认真的考核,加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对领导班子的民主评议和监督。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对此也非常重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要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逐步深入企业领导班子的作用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是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有效形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重要措施。搞好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有利于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有利于加强企业的党风和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有利于实现企业的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按照党的有关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促进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调动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民主评议的对象和范围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对象是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主要是企业的厂长(经理)、副厂长(副经理),党委书记、副书记,董事长、副董事长。企业其他领导人员是否列入民主评议的范围,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今后,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领导干部每年民主评议和测评一次,形成制度。

三、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要以企业令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议甩主评议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作实绩。还要把是否尊重、依靠、关心职工群众和勤困廉洁等职工群众关注的问题作为民主评议句导干部的重要方面。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情况;遵守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情况;企业经营管理和国有资产保值州值情况;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情况思想作风、精神状态、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和朋洁自律情况。对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内容要体现湘应的特点,一般应包括;(1)能否自觉坚持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2)是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市场经济知识、必要的科技知识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管理能力;(3)能否坚定地依靠党组织和广大职工办企业,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4)是否勤奋敬业,勇于奉献,清正廉洁,艰苦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5)是否谦虚谨慎,努力学习,善于同领导班子成员合作共事;(6)是否坚持在抓好企业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既要评议领导班子的整体情况,又要评议领导成员个人表现。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要着重评议民主决策、管理能力、经济效益和工作实绩,以及企业技术更新、设备改造、箭产品开发和国内外市场开拓情况。对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要着重评议在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成效和工作实绩,尤其是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加强职工思想政洽工作的情况。

四、民主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办法,相信和依靠职工群众,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与企业人事干部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同考核企业领导班子紧密结合,有组织、有领导、有准备地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的具体步骤大致为:向广大干部和职工群众宣传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同时,被评议的领导干部要做好述职准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听取民主评议对象的述职;组织职工代表对述职企业领导干部进行评议;组织职工代表采用无记名方式对述职的企业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职工代表人数要符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法定人数);整理职工代表的评议意见以及对领导干部的奖惩任免建议,统计测评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评议结果经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同意后,报送上级有关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企业领导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向职工代表和被评议的企业领导干部反馈。

五、民主评议的组织领导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要在企业党委统一领导下,由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实施。企业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具体事宜。为了搞好民主评议工作,要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专门小组(或专门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专门小组(或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由企业工会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成员一般应由职工代表和企业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企业工会等方面有关人员组成。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专 门小组(或专门委员会)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草拟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对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认真负责地整理职工代表的评议意见和统计测评结果;监督检查民主评议结果的落实情况。

六、加强对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的指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有关产业工会,要把做好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抓住机遇,加强指导,积极主动,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明确有关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及本实施意见,制定本地区、本系统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和监督企业领导干部的具体实施办法。积极参加同级考核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协调领导机构,加强对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的指导与协调。重视对企业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的培训,帮助职工代表提高素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推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深入进行。

本实施意见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全国总工会

199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