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积极促进再就业工作的意见

总工发[1997] 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

为了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进一步发挥工会在促进就业、协助政府推进”再就业工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工会促进就业、参与“再就业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供大于求。近些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企业停产、破产、改组数量的增多,下岗、失业职工人数逐年增长,这不仅成为当前整个社会极为关注的热点问题,而且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能否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严肃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工会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促进就业、参与“再就业工程”作为贯彻落实工会工作总体思路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在实施“送温暖工程”、建立职工互助保障体系中,着力抓好这一工作。要广开门路,多想办法,千方百计帮助解决问题。

二、加强领导,加大宏观参与力度

各级工会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这项工作,把促进再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订规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抓住重点、难点问题,实施分类指导。要充实加强主管业务部门的骨于力量,组织有关部门、产业工会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同时要在财力物力上适当加大投入。

县以上工会领导机关,要积极参加本地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情况,认真分析下岗、失业职工的数量、原因、承受能力、生活状况、再就业等情况,参与制定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以及企业破产预案,参与制定有关再就业和职工解困的政策法规,充分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适时研究贯彻落实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在参与工作中,要自始至终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注重把支持改革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统一起来;二是注重推进下岗、失业职工的分流安置政策的落实;三是注重保障下岗、失业职工和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四是注重保护老职工、女职工、劳模及其他特殊群体的利益。

破产企业的工会,在破产程序终结前,要继续履行职责,监督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协助做好职工的分流安置、生活保障和思想疏导工作。

三、加强群众监督,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

各级工会要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关于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的监督,主要包括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的落实和使用情况;企业吸纳下岗职工和鼓励职工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到位的情况;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落实的情况;企业被兼并后安置职工的情况;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的落实情况;破产企业职工和被兼并企业职工依法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以及工资福利待遇情况;对下岗中老年职工、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政策的落实情况等等,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其妥善处理。

各级工会要协助政府严格把好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关口,防止用人单位随意裁员和随意让职工下岗待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要认真审议企业兼并破产方案、经济性裁员方案、职工下岗分流方案,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协助政府劳动部门规范用工行为,防止歧视再就业人员,压低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现象的发生。要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和再就业基金筹集、管理、使用的监督。

四、大力发展工会职业介绍机构,强化服务功能

各地工会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工会职业介绍机构。工会职业介绍工作要向多层次、多形式发展。职工较多的市、区、县工会要加强职业中介工作,逐步形成职业介绍网络。根据需要组织不同规模的劳务交流和各种专业招聘等活动。要积极争取地方劳动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努力提高介绍成功率,帮助下岗、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 .

工会职业介绍机构要强化服务功能,改善服务设施和手段。有条件的地方要努力实现劳动力市场供需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集信息、咨询、培训、中介为一体,不断拓宽服务项目。坚持不以盈利为目的,为下岗、失业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并优先介绍其转岗就业。工会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情、耐心、细致地建档立卡、跟踪服务,做好职业咨询、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工作,做下岗、失业职工的贴心人。

五、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职工再就业的能力

各级工会要充分重视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当前,尤其要协助政府和企业行政把职业培训同就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着重抓好下岗、失业职工的转业、转岗培训。各地工会的职业学校、技校等文化教育机构,要根据职工和企业的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转业转岗培训。

培训要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加强针对性,与用工单位建立密切联系,用工市场缺什么就培训什么,实行“定向培训”和“定点委培"'把培训与推荐上岗结合起来,使下岗、失业职工学习有目标,结业有去向。对于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单一的人员尤其要加大培训的力度,以提高他们再就业的适应能力。各级工会要在可能的条件下,加大对职业培训的资金投入,并积极争取劳动部门的培训经费的支持,以促进职业培训事业的不断发展。

对在职在岗职工,也要加强培训,帮助他们学握更多的劳动技能,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其抗御失业风险和再就业的能力。

六、充分发挥工会优势,积极扩大就业门路

各级工会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办好工会企事业,发展职工消费合作社,不断增强其吸纳下岗、失业职工的能力。

要积极协助政府进一步拓展就业渠道,广开就业门路,重点发展以吸纳下岗、失业职工为主的社区服务,组织下岗、失业职工从事商饮、修理、搬运、家政服务等工作。积极扶持一批劳动密集型且附加值较高的新项目,办好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等。要继续协助政府和企业办好各种形式的再就业基地、生产自救基地、解困贸易市场,组织更多的下岗、失业职工从事临时性就业。积极推动政府出台扶持职工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要继续协助困难企业发动职工挖掘潜力,开展多种经营,搞好技术开发、技术协作、口理化建议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帮助亏损企业扭亏为盈,尽可能地减少下岗、失业职工人数,减轻社会就业压力。

七、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思想工作

近年来,在下岗、失业职工中涌现出?大批自强自立、艰苦创业的先进典型。各地工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传播他们的经验,发挥榜样的作用。通过宣传工作,改变社会上和一些用人单位对下岗、失业职工的偏见,使社会和用人单位对下岗、失业职工有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关心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满腔热忱地帮助下岗、失业职工调整心态,增强心理承受能力,转变择业观念,鼓励他们振奋精神,自强自信,充分展示出自身价值和精神风貌。促进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是工会“送温暖工程”的重要内容。当前我们更要关心下岗、失业职工的再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要对下岗、失业职工动真情、献爱心、送温暖、办实事,尽一切可能为他们再就业铺路架桥,关心他们的生活疾苦,努力帮助他们克服困难,使“送温暖工程”不断深入发展。

各地工会和产业工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情况、经验和问题,要及时报送全总保障工作部。

全国总工会

199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