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协商交流制度 同心同德不断创新

——松下·万宝(广州)空调器/压缩机有限公司贯彻“依靠方针”调研报告

一、企业概况及工会工作状况

伀下·万宝(广州)空调器/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日本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与中国广州万宝电器集团共同合资兴建的一间具有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的公司,位于广东番禺市钟村镇,于1993年6月7日注册成立,中日双方所占股份比为31:69,公司于95年1月正式投产。1996年公司生产空调器27.8万台,销售24万台;压缩机生产99万台,销售92万台,年净利润700万元,在投产第二年即达到盈利目标。公司在质量管理体制方面取得显著成果:96年通过1S09002认证,UL(美国)认证,CAS(加拿大)认证,97年2月通过以严格著称的日本工业规格标准认证即JIS认证,成为目前中国空调器行业唯一获得JIS认证并产品返销日本的工厂。

公司采用松下日本公司管理模式。总经理由日方担任,下设三部(经理部、营业部和人事总务部)两场(空调器工场、压缩机工场),除人事总务部外,其他部(工场)长均由日方入员担任。公司现有日方管理人员20多人,中方员工2205人。

公司于94年8月民主选举产生了九人组成的工会委员会,由刘思林任主席(行政职务为人事总务部长)。在上级工会的指导和企业行政的支持下,公司工会锐于进取,积极探索,在不足3年的时间内,工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1.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公司实现全员入会,公司工会下设3个基层工作部(空调器、压缩机、共通部门)和7个专门委员会(经审、女工、生活、教育、安全劳保,合理化建议、青年事务),组建了84个工会小组,成立了由15个队(小组)组成的公司文体协会,其中棒球队、龙舟队为全省首家企业队。在制度建设方面,工会通过了《会员守则》、《公司工会工作条例》(草案)、《专门委员会组织条例》等一系列的规章条例,对会员的权利义务、工会的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工会干部、经费使用、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活动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建立了工会与公司行政定期协商交流制度,并千96年9月签订了集体合同。

2.依据《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规定,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和集体合同制。公司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建立了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工会主席依法列席参加董事会和公司经营管理会议,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女工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今年6月初,广州市人大在执法大检查中,对该公司劳动法规执行情况做出了较高评价,结论如下:(1)全体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2)实行既保障生活又促进工作积极性的工资制度;(3)在守法前提下,根据生产特点实行灵活工作和休息办法;(4)严密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先进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严格的作业规范,优越的生活环境,为员工提供了安全的生产和生活环境;(5)为员工缴纳“四大”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6)公司劳动规章制度有法可依。

3.工会的出色工作得到各方面的肯定。两年来,工会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富有成效,较好地履行了维权职能,得到了广大会员的拥护。同时,工会带领全体员工,与企业齐心协力,努力工作,完成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得到公司行政的赞赏,并为各项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物质等多方面的支持和便利,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此外,工会工作也得到上级有关工会和领导的认可和积极评价。如95年7月万宝集团在该公司召开了“中外合资企业工会工作现场交流会”,今年公司被授予“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双爱双评'活动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二、坚持协商交流制度,企业发展形成合力

合资企业工会工作是工会领域的新事物,工作怎样开展,如何看待合资企业员工的地位并发挥其作用?公司工会在这方面作出了可贵的探索,他们的基本经验在千建立和完善工会和公司行政间的定期协商交流机制,加强劳资双方的沟通理解,树立“企业为我,我为企业”的经济命运共同体思想,共同促进企业的健康顺利发展。

1.协商交流机制的建立

公司工会成立不久,部分员工因工资、福利等问题酿成集体停工事件。经多方面舫做工作,虽然员工迅速复工,也未造成严重损失,但这一事件给工会方面留下了许多反思: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在合资企业,劳资纠纷不可避免,也不足为奇,问题是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这些纠纷,并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展和恶化。公司工会通过对中日两国工会工作特点的比较,加上日方总经理积极支持,形成了建立协商机制、协调劳资关系的思路。他们认为,中国工会的最大特点是源头参与,政府支持工会的维权行为,并尽力提供有利条件,如立法规定工会主席列席董事会、参加经营会和高级干部会等,这使工会能及时了解本企业的生产管理状况;而日本企业工会的优点是能够有组织、有秩序、有程序地处理劳资纠纷。基于上述认识,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公司逐渐形成了工会与行政间的定期协商交流制度。

协商制度形成初期,工会首先将自身上下沟通的渠道制度化,建立起每日一次的工会信箱收集制度、每周一次的工会主席接待日制度、每月一次的工会委员会与总经理对话制度以及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门委员会给行政或总经理的提案和议案制度。

95年5月,建立了由公司协商会和工场(部门)协商会构成的两级协商机制。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在两级协商制度基础上,借鉴松下日本公司职场恳谈会的形式,他们对该制度又做了进一步完善,今年3月份发展成为公司与工会三级定期交流协商会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线、班交流会。每月一次,一般安排在班后举行;由系(线)长、班长、工会小组长及线(班)职员组成;交流内容为传达公司生产与管理状况,对职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以及员工的工作与生活中感兴趣的话题。

(2)部门(工场)协商会。每两个月召一次,空调器、压缩机、共通部门分别由部(工场)长、课长、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组成;内容为: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有必要向部(工场)长通通报、联络的信息鳍务体制、工时休假、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要由部门做出决定或提案的事情(提前刁哥准备议题)。

(3)公司协商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公司正副总经理、人事总务部长、董事、总会计师、工会正副主席、工会委员组成;内容为经营状况的通报和劳动报酬、工时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集体合同规定的事项(提前一周准备议题)。

三级协商制度的完善,目的是通过线、班交流会进一步增进公司与工会交流,加强公司与广大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确保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员工的劳动与生活安定,预防发生劳动争议,以实现公司事业顺利发展。

2.协商交流机制的运作

按照协议,协商交流会的内容主要有两点:一是相互交流工作情况,行政方面通报公司近期的生产经营状况,工会方面通报工会工作和员工的有关状况,以加强劳资双方的理解和信任。二是就双方关注的以劳动关系为主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以促进双方的合作,推动公司的发展。按照这一要求,两年来,工会就工资工时、教育培训、福利设施、生产经营等诸多事项与行政进行了颇有成效的协商。

协商制度实施以来,最重要最成功的当属双方为签订集体合同举行的协商。经过近一年的实践,双方逐渐形成了签订集体合同,巩固协商成果,规范各自权利义务的想法。他们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的变化,企业有必要与职员建立全员经营体系(所谓全员经营体系,即全体员工以主人翁精神与经营者建立共同的奋斗目标)。签订集体合同,对于公司来讲,是为了明确公司行政、工会与员工的责任范围;建立能防止劳动争议、把员工的意见传达给经营者的途径,建立良好并有秩序的劳资关系;提高生产销售,提高劳动积极性,提高员工的道德观念和意志。对于工会和员工来讲,签订集体合同,是明确工会的代表者地位,以企业立法形式巩固历次协商成果,更好维护员工权益的有利机会。

基于上述认识,从96年5月起,公司行政和工会历经宣传学习、决策商讨、草拟文本、反复协商修改、审议协商、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等过程长达4个多月,终于在9月10日正式签字,从而成为松下日本公司在中国投资的35家合资企业中第一家签订集体合同的公司。

3.协商交流机制的效果

(1)由于协商机制包括通报情况和协商问题两方面内容,这样一方面促进了行政与工会员工间的相互沟通和了解,另一方面也使双方考虑处理问题形成了“兼顾对方、放眼全局”的思维模式。双方在开展工作时不再简单化、盲目化,在考虑处理问题时,不仅要坚持已方的立场,还要兼顾对方的期望和立场,即促进企业的整体发展,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从而形成以企业的发展为最高利益的密切合作思想。

(2)公司尊重员工的正当权利,支持工会工作,按时拨交工会经费,严格执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劳动时间、休息休假、工资报酬、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方面的条款,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两年来经协商制度解决和改善的生产条件、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问题有:实行五天工作制度,建立工会教育基金,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勤务体制,保障工资每年适度增长和待岗人员待遇,改善劳保条件与工作环境,加强安全生产,女职工的特殊保护,集体宿舍全部免费安装空调、热水器,宿舍区设立小卖部、小餐厅、磁卡电话、卡拉OK歌舞厅、图书室、报刊栏、车棚等,加强保安措施和宿管制度,建立足球、蓝球、棒球、健身室等运动场所,等等。

(3)员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工作,遵守纪律,服从管理,积极主动地配合公司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CD尊重和支持经营者的依法管理,遵守劳动合同和厂规厂纪,正确处理企业与个人的关系,处处将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员工能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认真按照自己制订的“文明公约”及“文明员工六不准”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共同为美化工作和生活环境作贡献。

@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和劳动竞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公司制定了合理化建议活动制度,员工的许多合理建议在工作、生产中被采纳,进一步激发了员工参与公司经营活动的积极性,如在提高产品质量(活动)、降低成本材(料国产化、303计划)的生产过程中,就采用了许多员工的合理化建议。

公司能完成各项生产经营目标,96年提前实现嬴利,获得IS09002认证,UL认证,CSA认证,实现材料国产化达84%(事业计划74%),提前完成303计划(三年内降低成本30%),产品用户不良率控制在0.02%以下,今年取得JIS认证,产品返销日本,这些与劳资双方的密切合作、全体员工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总之,定期协商交流制度的实施,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加强了劳资双方的友好合作,推进了企业各项事业的发展。正如该公司日方总经理所比喻的,如果把公司看作一辆车,投资者和员工就是前后轮,协商机制则是润滑剂,缺少润滑剂,轮子不能正常运转,车子也不能稳步前进。

三、启发与思考

外商投资企业是否也存在一个贯彻,'依靠方针”的问题?尉健行同志在全总十二届三次执委会上的讲话中作了肯定的回答,并指出外商投资企业贯彻“依靠方针”的检验标准就是能否做到“六个必须兀而现实中的最本质最关键的问题是: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做到“六个必须”以保证和落实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的实现?公司工会的成功之处就在于通过实践探索,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也就是:坚持和完善工会与行政间的定期协商交流机制,促进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维护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达到“六个必须”,协调劳资矛盾,稳定劳动关系,树立全员经营体系的劳动思想,共创企业繁荣发展。

公司是一家典型的以外方管理为主的合资企业,行政与工会确立的定期协商交流机制对于合资企业开展工会工作和贯彻落实“依靠方针”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1.协商机制真正确立了工会为公司员工唯一合法代表者的身份

由于合资企业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工会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现,维护员工权益,落实“依靠方针”,成了工会责无旁贷的重任,因而树立工会的权威显得尤为重要。公司在长期协商交流制度的实践基础上,劳资双方逐渐形成了工会为员工合法代表的默契。员工信任和支持工会,将工会作为维权的坚强后盾,员工对公司的意见及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都能首先找工会反映和解决。行政对企业出现的劳资问题甚至生产困难,都主动找工会协商处理,正如日方总经理多次强调的:“公司行政方面对没有经过工会的零散问题将不予回答,员工要自觉养成通过工会提出自己对公司要求的习惯。“基于双方这种共识,公司《集体合同》第2条郑重规定:“公司承认工会是员工利益的唯一合法代表及集体谈判对象。”从而真正确立了工会为员工合法权益的唯一代表者的权威地位。

2.协商机制成为处理劳资纠纷的有效渠道

合资企业中,劳资矛盾的产生不可避免,关键是双方以何态度以何方式对待处理它。公司以协商机制处理劳资纠纷,其特点是:以公开交流的态度面对事实,以友好协商的方式处理问题。96年2月公司发生的“公开信”事件就是一个典型事例。当时,公司某员工因个人对公司培训合同规定不满,便借公司其他事情在部分员工中散发了《致全体员工的公开信》,欲挑起员工对公司的不满。总经理得知后·与工会紧急磋商,征询工会对《公开信》的意见。双方协商后将公开信张贴在公众场合,让全公司员工讨论信中提到的问题。结果,广大员工认为《公开信》言过其实,公司的管理规定是合理的,事件就此平息。这起事件与94年底发生的部分员工停工事件性质相似,结果却截然相反,这充分说明了协商交流机制在处理劳资纠纷中的有效作用。

3.协商交流机制是员工实现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

在国有企业,职工是国家和企业的主人,他们主要通过职代会的形式,实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实现当家做主的权利。在外资企业,以“六个必须”来保障员工的国家主人翁权利,同时也能通过有效机制,激发其主人翁意识。

公司由于协商交流会的通报交流职能,尤其是线班交流会的实施,使员工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又由于协商交流会的协商谈判职能及工会的征询提案议案制度,员工能直接主动参与企业的生产管理,使协商交流会成为员工知政、议政和参政的有力形式。事实上,该公司员工都以“松下·万宝人”为自豪,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以主人翁的责任感、积极性和创造性,参与企业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各项活动。

4.有利于集体合同的签订与监督执行,实现对员工利益的整体维护

集体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是我国新时期工会工作的中心环节及贯彻总思路的“牛鼻子兀在目前外商投资企业集体合同签订普遍困难的情况下,该公司能顺利实现签约,主要得益于其协商机制的建立。可以说,该公司签订集体合同是实行协商交流制度水到渠成的结果。同时,协商交流制度又成为监督执行集体合同的强有力保证。

当前,我国在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过程中,存在着重合同签订轻协商机制建立的倾向。事实上,从某种程度上讲,协商机制比集体合同本身更重要。

首先,平等协商是集体合同的前提条件、内在要求和必经程序,集体合同是平等协商的必然结果、书面规范和法律保证,集体合同是多次协商的系统化、规范化、文字化的结果。其次,集体合同重在落实,如对合同履行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措施,使合同流于形式,将对工会形象、工会事业造成严重危害,而协商机制则能对集体合同的履行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落实,起了有力的监督保证作用。最后,与西方工业国家相比(内容包罗万象,严格细致),我国集体合同制度尚不健全,条款不细致,原则性、概括性规定多,易产生理解纠纷和维权空隙。协商机制则能对合同未清楚规定的事项或新出现的问题及时协商谈判解决,从而有利于维护员工的整体利益,充分发挥工会的维护职能。

(执笔:周四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