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收入与分配差距的问题及其对策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一个社会中间阶层的存在,在客观上起着缓解社会矛盾的功能。从收入分层而言,同样有一个庞大的中等收入层存在,它能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依据这一理论观点结合我国收入分配现状谈谈分配不公及其解决措施。

建国初期,我国两极对立的社会结构较严重存在,我党试图实现普遍的经济平等,调整这一社会结构。其结果是高低收入层之间差距缩小了些,然而,社会两极结构状况并未根本改变。

1978年底,随着我国衣村经济改革的全面推广,邓小平同志率先提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十余年来允许和支持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而先富起来,总的结果是收入差距拉大刺激了我国社会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富裕在社会上具有示范的功能和社会目标的功能,合理的收入分层具有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先富起来具有奖励与惩罚的功能。一言以蔽之,这一政策形成较合理的分层机制,使多劳者多得,少劳者少得,不劳者不得,因而鼓励了劳动积极性,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加快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短短几年间,我国广大农村在“先富起来的”的号召下,一批万元户脱颖而出,接着几十万元户,百万元户乃至于万元户也开始崭露头角。一部分人先富的同时,多数中国人的收入水平也有较大的提高。自1978年到1988年,农民人均收入增加了306.7%,职工平均工资增加了184.1%。中间阶层收入的增多,既使社会稳定,又调动了他们的劳动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全国总的经济水平。

然而,随着社会上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执行先富起来政策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人们之间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引起了中下层收入者心理不平衡和情绪不满。社会分配不公,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中间阶层的中等收入层向贫富两极分化,差距呈扩大化趋势,明显表现在在业人员群体内外六个方面的收入差距上,其中五个谓社会学而言的群体外差距,即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一个是群体内差距,即同一社会群体内部成员间的收入差距。

第一,我国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大。东南沿海与西南、西北内陆地区收入差距很大。如上海与甘肃在业人员中衣民家庭的人均收入相比较,其相对差距由1980年的2.60:1上升到1988年的3.83:l。而两地人均收入的绝对差距则由1978年的192元上升到1988年的961元。浙江温州一些地区的衣户年均收入已达到一万元以上,而贵州一些地区人均年收入仅91元,真是天壤之别。山区与平原之间的收入差别也大。我国地形西高东低,东部多为平原、丘陵,西部多是山地、高原,两者东西地区之间差别收入扩大。据统计调查,平原与山区人均收入差距由1980年的1.2倍上升到1986年的1.7倍。如四川省1985年平原地区人均收入642元,山区人均收入169元,两者相差近四倍。

第二,城乡之间在业人员收入差距大。我国经济改革走的是一条渐进式持续增长的道路,这是一大成绩。然而城乡居民,主要是工人农民之间收入差距拉大不可忽视。改革开放以来,衣民家庭收入增多。1978年衣民平均人均纯收入133.57元,1980年为191.33元,增幅为43.29%。但是,从1980年改革进入城市以来,乡村农民的实际收入增长速度大大下降,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幅度远远高于衣民。一是城镇居民实际年均收入,从1985年的748.92元上升到1994年的3502.23元,平均每年上升16.7%。二是财产收入,80年代以来,我国个人资产1993年比1985年增长12.2倍。

第三,行业和企业、单位之间收入差距拉开。电力、煤气及水利生产和供应业职工工资增长最快,增速高达26.5%;其次是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分别增长20.5%、20.4%。农林渔牧业工资增长最低,增速均为11.1%。企业、单位之间收入差距拉大。根据上海的调查,企业在业人员1988年的收入增长比事业单位人员收入高出13%。收入最高的三资企业与最低的机关单位1989年的百分比差别高达110。1990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为2140元,而同年全民与私人合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3780元,约是前者的1.8倍。

第四,脑、体力劳动者收入差距倒挂。建国前,我国知识分子的最高工资为体力劳动者最低工资的100倍,一般也相差50倍。自70年代末以来,体力劳动者的收入超过了脑力劳动者。企业之间出现了发放工资、奖金相互挚比的现象,教育、科研、卫生等事业单位的个人收入由国家统一规定,限定较死。

第五,社会阶层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近年来,比较突出的是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与社会其他劳动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大。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调查,绝大多数个体户年均实际收入为3000—4000元,从绝对数字看比1987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1459元高出1500—2000元。又据北京市1987年下半年调查,全市雇主平均月收入为799.63元,是雇工实际月收入112元的7.1倍。有的省市私营企业中雇主与雇工的人均收入差距最高达227倍。

第六,群体内的城镇居民间收入差距迅速扩大。1994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金融资产(包括储蓄存款、各种有价证券和手持现金)为8064元,但年收入在五于元以下的贫困居民家庭人均水平仅为平均数的11.3%,而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富豪型家庭的人均水平则为平均数的10.5倍,是贫困型家庭的93.3倍。据国家统计局咨询中心等六部委1996年对全国七个城市调查结果表明,去年上半年上海工资水平最高,是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1.76倍,是最低为黑龙江省职工平均工资的2.48倍。

上述六个方面的问题,说明社会分配不均现象严重存在,分配差距越来越大,这对我国经济宏观运行带来了不良影响,即是宏观上有效购买力严重不足,经济增长缺少需求的有力拉动,占多数中间阶层的中等收入低了,长久下去,将对全国的社会稳定形成威协。

为了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需要从长期和近期作出对策。

一是确立城镇国有企业改革的新思路。通过“公司化”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强化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把其保值增值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审核下达到所有挂钩企业,完不成的不得提取新增效益工资。

二是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电脑、通讯器材、住宅建设、汽车、旅游业等新兴产业。

三是尽力扩大农村居民的收入,增加对农村的投资,提高对衣副产品的收购价格,提供更为便利有效的教育、科技服务,减轻他们的负担。

四是在工资问题上,加大对垄断性行业工资收入的调控力度,对不同行业实行分类管理,从严掌握其实发工资的增长速度。严格执行、不断改进弹性工资计划。加强对职工工资外收入的综合治理,取缔非法收入。加强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管理,要在条件具备的国有企业中积极稳妥地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建立企业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劳动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企业工资的提取、发放及其它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五是建立对城镇职工生活状况的监测体系和失业预警系统,着眼于劳动关系特别是基层企业劳动关系稳定的预防协调机制的建立。

六是切实保障职工的主体地位,不能见物不见人,见钱不见人,见权不见人。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定并修改最低工资标准,对下岗职工要推进“再就业工程”,做好扶贫工作。

七是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税收调节,研究建立收入申报制度,严格税收征管,加大执法力度,发挥国家对收入分配的监督调节作用。

(作者单位:全总政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