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总发文要求实施工会经费上缴年审制度

最近,梅州市总决定在梅州市工会系统内实施工会经费上缴年审制度。为此,特印制《工会经费上缴年审手册》(以下简称《年审手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基层工会、省属驻梅单位工会予以贯彻执行。

《通知》对实施工会经费上缴年审制度的对象、组织和时间以及《年审手册》的印制、领发和报送等程序均作了具体规定,并指出了实施办法:

1.各单位要如实填报《年审手册》各栏目的内容,职工总数、工资总额等数字必须与财会、人事劳资部门报表的数字相同。

2.年审每年一次,于年终后两个月内(即次年的1-2月份)由各单位上解工会经费责任人携带《年审手册》连同本单位财会年报,到市或县(市、区)总工会财务部审核。

3.对遵守财经纪律、按规定计提拨交工会经费,按比例足额上缴工会经费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工会经费上缴年审工作作为评选市、县(市、区)工会财~务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主要条件之一。

4.上解工会经费责任人由基层工会确定,可由工会主席、行政财会科(股)长或工会财务委员担任。《年审手册》由上解经费责任人保管。

实行工会经费上缴年审制度,使用《年审手册》主要有以下好处:

1.可以检查基层工会有无依法拨交工会经费。通过《年审手册》的年工资总额栏与该单位的财会年报或人事、劳动工资统计报表检查核对,可以对照其数字是否相符。

2.可以检查基层工会有无按比例上解工会经费。通过《年审手册》“上解比例”栏,可以使基层工会和上一级工会了解该单位应按多少比例上缴工会经费,有无按比例解足,及时发现,及时补解。

3.对基层工会欠解、补解情况有登记。使用《年审手册》后可以起到连续性的作用。每个基层单位多年来上解工会经费情况在《年审手册》有详细记录,一目了然。

4.《年审手册》可作为评选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实行年审制度后可在每年年初的二个月内任何一个工作日,来一个单位,审核一个单位,按规定奖励一个单位。

5.由于《年审手册》内设有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开户行、帐号、单位负责人、工会主席、行政会计、上解经费责任人以及电话号码,一式二份由基层和上级工会留存,可以方便与基层工会的联系、沟通,为建立有关资料档案提供了依据。

(卜仲平 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