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要讲风险 投资要讲回报

——对我国现行投资体制的思考

改革开放近20年来国家经济体制进行了多项重大改革,在投资体制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如拨改贷,贷改投、投资方向调节税、资本金制度等。但是,从国家审批和投资建设的全民所有制项目的结果来看,现行投资体制存在内在逻辑性的问题值得深思。

1、谁是项目的初始者?是国家,是地方政府,是带有行政色彩的机构,是“民主决策的”。

2、投资的目的是“为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为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了造福一方”,是否有经济效益是次要的。

3、投资的方式是政府决策,银行出钱,项目单位使用,就是说,花的是别人的钱,是“国家的钱”,“银行的钱”,是白来的,花钱是不心疼的,能否收回投资对决策人和花钱人都不重要。

4、项目的作用是向上级要钱的,而不是投资生钱的,因此,选好题目,编好故事至关重要,可行性研究变成了“可批性研究”。

5、由于项目审批在国家,且涉及部门多,地方计委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咨询公司评估,银行评估承诺,主办单位办文,有关单位会签。从项目建议书、可研到开工,少则二、三年,多则八、九年,市场变化是必然的。好不容易批下来,钱也千辛万苦到位了,项目不能不建。建设之中就不乐观,建成之后就亏损也是有理由的。

6、项目的后果是,亏损倒闭是有人救的。国有资产不能损失,为了社会安定,职工不能失业。项目越大,亏损越多,越有人救。即所谓的个人负盈,企业负债,银行负亏,国家负责。

7、对项目的处理,由于一个模式下来,所有项目的初衷、过程和结果大致一样,法是不责众的。

现行投资体制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统一配置资源的情况下,是顺理成章的,上述这些问题恰恰是它的必要形式。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情况下,则显得很不适应。因此,结合经济发展的需要,加投资资体制改革的步伐,已经迫在眉睫。党的十五大提出,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变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低效益的状况”,为投资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我们在也不能搞决策不讲风险,投资不讲回报,贷款不讲偿还的投资了。

投资体制改革,会涉及到较深层次的问题,敏感性强,难度大,改革的原则和方向应该是:

第一,政府不要作投资主体。(1)对于公共事业科研、国防等,政府的投入应该叫做“出资”,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府应作为重点,认真做好;(2)对于基础产业,国家也应大量“出资”或“投资”,但管理体制应尽量采用市场化方式,如经理人员从委派式改为公开招聘,竞争上岗;项目实行内部监理制度,外部审计制度;(3)对于竞争性行业,国家必须“出资”的可采用贴息的方式补贴业主,或采用入股的形式合建;如果一定要“投资”,就要按照资本追求利润的原则,把经济效益目标放在第一位,同时,决策、管理、分配都要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进行。

第二,让个人和法人成为投资主体,自我决策,自我筹资,自担风险,自我受益。同时,专业银行必须市场化,取消信贷供给制。政府与银行的关系规范化,为“资本贪婪地追求利润”创造条件。

第三,简化项目程序。凡是国家“出资”或“投资”的项目,都要致府“审批”。法人或个人选定投资的项目,有关银行愿意贷款的,政府不再审批,“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危害环境,是否危害长远或公共利益,是否危害国家安全等。把项目的审批制改为注测制。

  第四,加强立法。用法律规范投资人、政府、银行的行为,保证投资能够成为经济增长的生命细胞,健康安全地成长、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