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障状况的再跟踪调查
今年七、八月间,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就我省外商投资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状况进行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再跟踪调查(以下简称97年调查)。所谓再跟踪调查,指此项调查是承接1993年第三季度和1995年上半年的问卷调查(以下分别简称93年调查、95年调查)而进行的。调查的内容基本相同,97年调查增加了对集体合同的认识、签订、履行情况和作用等方面的间题。调查的方法基本相同,都是通过整群或等距抽样的方式抽出调查样本,由职工独立填写。调查的规模也大致相同,93年调查为1500个样本,回收率为80.5%;95年调查为1200个样本,回收率为81.4%;97年为2000个样本,收回1522份,回收率为76.1%,有效样本数为1489份,有效率为回收数的97.8%。就调查对象即职工的企业所在地和行业分布来说,企业所在地比93年和95年调查有所增加。93年和95年调查分布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东莞、中山、肇庆、佛山、惠州、湛江(95年调查没有该市)的20家外商投资企业。97年和95年调查除了上述10个市外,还增加了江门、韶关、梅州、汕尾、潮州、茂名共16个市的32家外商投资企业,其中中外(包括港澳台)合资企业16家,中外(包括港澳台)合作企业8家,外商(包括港澳台)独资企业8家;行业分布与93年和95年的调查基本相同,即这32家企业分布在电子、家用电器、制衣、制鞋、食品、机械制造等吸引外资较多的行业。
这次再跟踪调查,我们旨在通过比较,了解和分析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在发生了多次重大职工伤亡事故和多次逼工人下跪等损害、侵犯职工人身权利的事件后,各级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加强和改善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关注和管理,特别是省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施行了《广东省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规定》、《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并施行近三年来,我省职工权益保障状况究竟呈何种局面。
下面,根据调查问卷显示的有关数据(调查问卷有关数据经SPSS软件处理),结合我们召开的座谈会和个别访谈所了解的情况,现综述如下:
一、调查数据与分析
我们着重从以下11个方面了解外商投资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状况的现状。
1、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
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权益是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企业一旦招用职工,即与职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由于劳动法规定企业与职工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故此项的问卷设计与93年和95年调查有所不同。(见图1)
图1.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我们可以看到,97年调查与前两次调查相比,不识劳动合同为何物的职工下降到1.3%;未签劳动合同的也下降到11.4%,比95年调查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一进厂即签和试用期满后即签劳动合同的比例为87.3%,均比前两次调查有所提高。但是,按法律规定,职工应该一进厂即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个比例仅为24.9%,很有必要通过加强劳动监察来纠正这一违法行为。
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是否自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呢?(见图2)
图2: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愿
我们可以分析出,由于《劳动法》的大力宣传和劳动合同订立工作的全面铺开,职工对订立劳动合同在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认识,故自愿签订的职工比例增大;而不表态的职工几乎趋于没有;无所谓的职工为9.2%,我们从访谈中了解到,这部分的职工绝大多数认为签与不签一个样,对职工没多少益处。
那么,职工对劳动合同的认同程度如何呢?(见图3)
图3:职工对劳动合同内容的认同程度
职工认为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的有所提高,认为有些条款不公平的也较以前上升,更应引起注意的是14.4%的职工对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太清楚以及高达40.8%的职工没有保存劳动合同文本。
另外,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招用职工不得收取押金或以各种名义变相收取押金。然而有24.2%的职工反映企业仍向他们收取押金。押金数目不等,在100元以下占60.6%,在101~300元之间占27.7%,在301~500元之间占1.7%,在500元以上占8.4%,另有1.7%的员工未表态。
以上数据表明,招用职工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比前两次调查大有好转,但仍有12.7%的职工没有订立劳动合同。认为劳动合同条款有些不公平的比例上升,今后除了要继续加强做好劳动合同的订立工作外,很有必要加强对履行劳动条款的监督和检查。
2、关于劳动报酬
调查数据显示,职工的收入明显提高。(见图4)
图4:职工五个月(调查时)收入情况(包含加班加点费)
从图4看,职工收入(500元以下)的比例从93年的63.9%下降到95年的52.8%再降到97年的16.5%;收入在501~800元和800元以上的职工比前两次调查有较大提高。
在职工总收入中,来自加班加点的报酬又如何呢?(见图5)
图5:职工五个月收入中加班加点报酬的情况
从图4和图5可以看出,97年调查中职工收入501-800元及以上的比例(83.5%)和加班加点费在300元以下的比例(85.2%)基本吻合,说明加班加点报酬大体占职工收入的五分之一,95年调查为三分之一,说明职工的收入在逐步提高。然而,加班加点报酬在100元以下的比重逐渐减少,500元以上的比重逐渐上升,究竟是加班加点的报酬提高呢,还是加班加点的时间增多了?(参看图12)
从图12可看到,97年比95年调查每天加点1小时或以内的仅下降了0.7个百分点,而收入中加班费在100元以下的比例却上升了8.7个百分点,说明加班加点的报酬标准提高了。
图6:职工能否按时领到工资情况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果我们把当月领取当月工资、当月领取上月工资、当月领取前月工资都视为能按时领到工资的话,则有98%的职工能按时领到工资。这比前两次调查都大有好转。然而,当月领取上月和前月工资的占62.3%,有些不法企业往往就钻了这个空子。工人如果自动离职,则最后一个月或两个月的工资往往领不到,所付出的劳动就是无偿给企业作贡献。
令人遗憾的是,职工回答不知道企业所在地有无最低工资标准,95年调查只有36.8%,而97年调查有46.8%,我们所调查的企业所在地全部制订了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加班加点后,依法得到补偿的情况与95年调查大体一致,无任何补偿的比例有所增加。(见图7)
图7:职工加班加点的补偿情况
加班加点费的工资标准,国家劳动法规有严格的规定。虽然严格按法律执行的比达51.6%,比前次调查提高了,不知按何标的比例大有下降,但仍有14.3%的职工加班点后的报酬标准与正常上班一样计算,还20%的职工只能领取少量补贴。由此看来加点报酬领取不合理的情况仍有待于在执法查中予以纠正。
另外,28.5%的职工回答企业有停产现象在企业停产期间,职工能否领到停产津贴?放标准如何呢?(见图9)
图9:职工停产津贴的领取情况(95年查资料缺失)
图9表明,97年调查比95年调查情况大有好转,6成以上的职工能领到停产津贴。
3、关于工作时间《劳动法》明确规定,最迟到1997年5月1日止,全国全部实行每周5天制。那么,这一制度的执行情况如何呢?(见图10)
图10:所在企业规定职工每周工作天数情况
图10表明,与两次调查比较,97年调查每周休息日的达89.1%,大大超过前两次调查比例。然而,仍然有超过1成的职工没有休息日或只有半天休息日,将近6成的职工的每周工作天数是超过5天工作制的。
工人阶级提出每天8小时工作制的口号已经过了一个多世纪,在我省外商投资企业中职工每天的工作时数又如何呢?(见图11)
图11:所在企业规定职工每天工作时数情况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职工每天工作时间是所在企业硬性规定的,是职工的正常上班时间,还没有包括职工的加班时间。每天8小时工作制的比例比前两次调查大有提高,这是可喜的现象,而10小时以上工作制的比例比95年调查上升了2.7个百分点,应当引起重视。,职工平均每天加点的时数是:(见图12)
图12:职工平均每天加点时数情况
图12表明,与95年相比,每天加点1小时或以内的比例相近,而每天加点3小时以上的比95年调查增加了近3个百分点,是否与97年下半年是生产旺季有关,有待于进一步查明原因。我国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每月加班的时间总数不得超过36小时,令人遗憾的是超过半数的职工每月加班总数超过36小时。
那么,职工加班加点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呢(见图13)
图13:职工对加班加点的认同程度
图13表明,职工被迫加班加点的降低到16.3%,这是可喜的现象;其他原因加班加点的稍有上升28.5%。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主要原因是去年整个经济形势不好,国有企业有效号损面增大,下岗职工增多,有一部分下岗职工流向外商投资企业,加上这几年正处于劳动力就业高峰期,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外企职工就业压力增大。企业虽然没有硬性规定职工加班加点,但为了保住饭碗,不得不加班,否则可能被企业“炒鱿鱼”。要摆脱掉严重的加班加点现象,仅仅是依靠职工自己去争取是很难实现的,关键靠劳动监察部门的监察和通过签订集体合同去约束。
4、 关于职工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
95年、96年全国多次发生逼工人下跪,殴打工人致死的事件,引起社会很大反响。那么,这些损害职工人格尊严和侵犯人身权利的现象有无好转呢?(见图14)
图14:职工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被侵犯情况
图14表明,对职工以开除相威胁、扣“三证”和打骂等体罚等现象有很大好转,但值得注意的是,职工被搜身现象又有所回升。这与我们访谈中得到的结论是一致的,企业的解释是工人素质太低,偷盗企业产品;但工人们很委屈地回答,厂方不信任我们,以我们为贼来防。还有,企业动不动就以经济手段制裁工人,有的甚至是小到鸡毛蒜皮的生活小节,也课以重罚。
5、 关于享受社会保险
职工享受社会保险的情况是(见图15、图16、图17、图18)
图15:职工享受退休养老保险情况
图16:职工享受失业保险情况
图17:职工享受工伤保险情况
图18:职工享受医疗保险情况
以上数据表明,除了可享受失业保险比例比前两次调查略有增长外,其他保险享受的比例均比95年下降,有些下降的幅度还比较大;不知道能不能享受的比例比前两次调均大幅度增长。国家这几年来正在大力推行社会保险。而且养老、失业、工伤这三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推行的,医疗保险现正在深圳、佛山、东莞等地试点,不久的将来要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执行。但今次调查的结果却不尽人意,原因何在?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一是企业担心增加成本不为职工投保;二是在外商投资企业中,职工的流动性相对较大,企业为了减少麻烦或少支付社会保险费用,投保时不报或少报职工人数和具体姓名,因此,职工不清楚自己究竟能否享受社会保险;三是相当部分职工不解国家对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不清楚自己是否可以依法享受哪些社会保险。
(未完,期待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