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企业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及工会开展维权工作的对策
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协调的、和谐的、稳定的劳动关系,是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具体体现,也是当前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重要措施。
所谓劳动关系—一般是指人们在社会劳动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狭义来讲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劳动关系呈现出新的形式和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如下几个方面:
1、劳动关系主体由过去不明晰到逐步清断。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直接管理企业、统负盈亏,企业实际上是国家行政部门的附属物,劳动关系是在政府的行政指令下建立的。在劳动就业方面,国家实行统一分配的政策,造成了企业是国家的企业、职工是国家的职工。企无权自主用工,劳动者也没有择业自由,劳动关系主体模糊不清,国家实际上取代了劳动关系双方的主体地位。从实质上讲,这种劳动关系并无体现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而更多的是反映了国家和劳动者的政治关系。在这种劳动关系下,一方面劳动者必须服从国家的统配政策,另一方面,作为社会利益集中代表的国家,则要尽量去保障劳动者的职业稳定。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法”“劳动法”等法律的实施,使企业和劳动者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企业享有用人的自主权,劳动者也有择业自主权。劳动关系的确立通过市场交换来实现,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使劳动关系中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主体地位逐步清晰。
2、劳动关系由单一化向多样化发展。在单的所有制结构和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国家取代了劳动关系双方的主体地位,劳动关系也只能是单一化,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形式的建立和发展,在国有、集体企业为主体的基础上,又出现了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私营、个体企业和股份制集团公司等经济组织形式。由于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不同,由此产生的劳动关系的性质也不同,在国有、集体企业中,职工既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又是企业的主人,是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建立共同的利益关系。在私营和外资企业里,由于生产资料属于个人或外国投资者所有,这种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在中外合资、合作以及股份制企业中,是双重的或多重性质的劳动关系,此外还表现有同一劳动者同时与两个以上的用人者建立劳动关系(如从事第二职业和停薪留职的劳动者),因此说我国现阶段的劳动关系出现了多样化的特征。
3、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的价值规律起作用,使职工由觉悟的主体向竞争的主体转变。当前企业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广大职工由过去只是凭觉悟劳动的觉悟主体向竞争主体转变。这是因为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用工由国家统一分配,职工干多干少凭自己的觉悟,没有什么压力,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靠实力参加竞争,优胜劣汰,成为竞争的主体,使劳动价值得到充分的体现。在竞争中价值规律起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将日益显露出来。用人单位以优惠的待遇招聘人才,挽留人才,而劳动者则按照报酬的多少决定自己的选择。成为市场上的竞争主体。
4、劳动关系逐步转向契约化。劳动用工制度由政府决定转向由企业和劳动者订立合同、契约式的转变。这是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促使劳动关系的确立引用了劳动合同这一形式,以劳动合同的形式来明确劳动关系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这就充分体现了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一个突出的变化。
5、劳动关系呈现了动态多变,日趋不稳定性。职工由过去依赖国家分配就业向自由选择职业转变,随着企业用人自主权和职工择业自主权的确立,企业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必须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最佳配置和利润的最大化。劳动者为了追求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取得最大化的劳动报酬,充分实现自身的价值,也在要求不断变换自己的工作岗位。企业法人及管理人员,也因实行任期制或聘用制而处于竞争的变动之中,因此劳动关系动态性的发展,改变了过去一次分配定终身的状况,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有利于调动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这样也使劳动关系的发展,表现出不稳定的趋势。
6、劳动关系的运行逐步走向法制化。长期以来企业发生劳动争议,主要通过信访等行政方式调解处理,随着我国逐步实现政企分开,政府工作转变职能。所以过去那种采取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的内部事务和纠纷、单纯用行政方式处理劳动争议的做法已不适应。因此,国家恢复了中断30年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后又制订和实施了新中国第一部《劳动法》,规定了劳动时间、劳动报酬、休息制度、劳动安全卫生、福利保险等劳动标准,使劳动关系的运作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劳动关系的变化无疑是改革开放的必须结果,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然而,还应该认识到我国市场经济还不是很成熟,很多问题仍处在探索阶段。就劳动关系而言,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如下:
1、劳动关系中利益矛盾摩擦日渐增多,市场经济呼唤着企业和劳动者的主体意识,但也容易使劳动关系双方偏重于对各自利益的追求,引起利益矛盾的摩擦。从去年来我们省海员工会上访的职工日益增多的情况分析,其内容大多发生在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上。如:工伤待遇、养老待遇、养老保险、福利待遇、终止劳动合同富余下岗等问题。
2、劳动关系的确立变更、终止有很大的随意性。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普遍推行了劳动合同制,但由于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健全,新的劳动关系的监督、协调、制约机制还不完善,致使推行劳动合同制中遇到一些问题,如合同不规范,不按劳动法律规定办、合同期|限任意定,任意解除合同、任意开除或辞退职|工。职工主人翁地位难以体现。
3、 劳动关系机制不健全。劳动关系机制是一个包括劳动立法、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会协调、集体谈判等内容的复杂系统。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必须有健全的劳动关系机制来协调和制约,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的违约行为还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从而出现不少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一些企业经营者搞长官意志,不民主,不尊重职工意见,处理问题|不依法办事,侵犯职工的法定或约定的权利,引起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冲突。使劳动争议事件日趋增多。
4、 呈现出不完全自主的企业状态,这种不完全自主的情况,主要表现在:目前国有企业还不能自主地把下岗富余人员从企业剥离开来,还有一定的制约和困难,“人往那里去”仍是一个大难题。
由于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生了多方面的变化和存在一些问题。要正确解决和处理好改革中企业和职工的关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工会角度看劳动关系的变化,工会作为维护职工合法利益的代表者,客观上要求在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中应充分发挥作用。当前,工会要根据劳动关系变化的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突出重点,采取对策。
其主要是:
1、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是稳定劳动关系的企业内部法规。对企业内出现各种劳动争议,可以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去处理协调。从广海集团公司签订集体合同两年多来的实践效果看,企业和职工双方都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大大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企业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和谐.
2、要促进参与下岗“再就业工程”的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目前国有企业要走出困境,要进行减员增效,减员是触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安置好下岗人员,是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志。下岗职工大部分都存在着“主人翁”失落感。因此工会应主动参与做好,并配合党政领导抓好下岗再就业工程。要把这一工程摆上工会的重要日程。
3、 建立一个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机制,使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变为有章可循的企业规章制度或实施意见。去年我们省海员系统党政工领导座谈会通过了一个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30条指导意见。随后各局、公司、院工会也制订了本单位的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并把它作为“企业内部的宪法”,效果很好。
4、突出维护职能,坚持两个维护的统一,在我们国家,国家利益、企业利益、职工利益从根本上讲是一致的,离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效益提高,就谈不上对职工利益的维护,因此工会在维护职工利益的同时要关注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关心企业和社会的发展,坚持两个维护的统一,在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前提下,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这是中国工会的特点和性质所决定的,而且也是国际工人运动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是我们工会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的重要原则。
5、发挥工会优势,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把企业经济效益搞上去。企业成了市场竞争的主体,自然形成与职工更加紧密的责任共负、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企业兴衰决定着职工的生存和发展,直接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的程度。如果企业经济效益不好,职工的工资福利无法保证,劳动关系就紧张,实践证明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而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的形成又会促进企业效益的提高。因此工会一定要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开展多种形式、各种内容的劳动竞赛。
6、要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提高经营者的素质是主要因素。企业经营者是企业的法人代表,企业的劳动关系直接表现为经营者与职工的关系。经营者素质高低不仅对企业发展很重要,对稳定劳动关系也至关重要。经营者如果能够依靠职工办企业,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比较强,善经营,会管理,知民情,体民意,能较好地处理国家、集体、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即使企业处在比较困难时,由于经营者能够廉
洁自律,也能得到职工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摆脱困境。因为廉洁的行为和人格的力量能取得职工的信任与爱戴。“廉聚人心”。工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一方的代表,要做好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有条件的企业要开展民主推荐选举经营者的工作。通过职代会做好对领导干部表彰、激励工作。有人说,提高经营者的素质比减员增效更为重要。
7、必须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四个方面,尤以养老、失业、医疗三大社会保险最为重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要有与之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做到贫有所济,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如果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必将制约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影响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企业之间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影响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因此工会要积极推动建立完善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要加强做好“送温暖工程”工作,建立各种职工补充保险体系。帮助困难职工,维护社会和职工队伍的稳定。
8、国有企业必须搞“劳者有其股”,企业才有活力,劳动关系会更加稳定和谐。职工在企业中的产权、劳权、分配权状况决定了职工积极性的大小,产权是核心,是基础,是根本。因此国有企业如实行“劳者有其股”。使国有企业让职工有一定比例的股权(不一定超出50%),其好处很多:一是实行内部职工持股后有利于在企业内部形成命运共同体,使职工由政治上的主人,转变为经济上的主人。必然会出现一份股权,一分责任,一股风险,一股希望,职工与企业合为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二是有利于分配制度的劳动和资本结合,职工既按劳分配,也按股分红。三是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实行内部持股把国家、集体、职工真正连结在一起。因此国有大型企业产权改革,不应成为禁区,“劳者有其股”,这是一场很好的产权革命,对改革、对企业有利无害。如广州远洋公司抓了属下一个二级企业特资供应公司进行股份制试点:广远公司占股55%,中远(集团)国际贸易公司占股25%,该公司工会占股20%(全部为职工集资)。从初步运作情况来看效果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