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广东实际 大胆开拓创新 认真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

广东省是改革开放较早的省份,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较为迅猛,其主要特点有: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多,占全国1/4;在全省国民经济比重较大,外企工业总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48%;外商主要来自港澳台地区,高达92%;企业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8个市,占全省21个市的70%以上;以轻纺、中小型企业为主,达2/3。由此,给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和工会带来如下特点:(1)港澳台企业多,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大,带来劳资纠纷问题突出,侵犯职工权益事件时有发生,工会维护任务重。(2)外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是我省外企工会工作的重点,该地区工会机构网络较健全,乡镇级工会组织普遍建立,还有相当部分地方建立村(管理区)级工会。(3)外企工会工作水平差别较大,层次较多,指导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4)小型企业多,企业及职工流动性大,上一级工会的参与及维权角色凸出。

上述两方面的特点给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带来压力和挑战,需要我们从实际出发,创新观念,注重实效,勇于探索,真抓实干,充分发挥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投资者合作共事,共谋企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几年来,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从工作内容上讲,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1)建立和健全新经济组织工会领导体制。(2)重视各级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在外企工会组建及推行集体合同建制工作期间,全省进行了大规模、分层次、专题性的工会干部培训,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3)大力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基层工会的组建工作,使组建率稳定在95%以上。(4)广泛深入开展“双爱双评”活动,促成外商、职工“企业利益共同体”意识的形成,(5)积极稳妥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作,加速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确立和健全。从工作方法来讲,主要有以下特点:(1)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协调,为外企工会工作提供坚强后盾和有力保障。(2)重视各级工会尤其是省、市|级总工会的源头参与作用,从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提供源头维护。(3)根据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及工会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注重实效,分类指导,抓大促小,全面发展。(4)每年确立工作重点,对工作任务实行量化分解,分片包干,责任挂钩,层层落实。(5)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发挥信息网络的交流沟通、共同提高作用。

一、建立和健全经济组织工会领导体制

由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较快,数量较多,且主要分布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镇(乡)、村(管理区)范围内,原有的工会组织体系和力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谋求组织机构的新发展。根据实际情况,一方面,按照全总“外商投资企业较多的省、市、县可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联合会或专门工作机构”的精神,我省于95年7月在原广东省总工会经济特区工作办公室的基础上设立了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委员会,另有市部分县区成立了外企工联会,用于指导和帮助外商投资企业基层工会结合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另一方面,在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集中的地方,积极组建镇(乡)一级和村一级工会。至96年底,全省有乡镇及村办企业14.33万家,职工近600万人。而对这些星罗棋布、以外金和私企为主的企业,县(市、区)总工会无力承担直接进行工作指导、而基层工会又难于承担的任务,必须拿到镇乡、街道和村一级工会来承担。因此,健全镇村级工会组织机构网络,是我省加强新经济组织工会工作的重要举措。95年11月,省委批转省总《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建立健全镇工会组织领导机构的意见》,大大推动了这项工作的进展。截止97年底,全省有乡镇、街道1990个,已组建工会机构1740个,组建率达87.44%,还制订了《广东省镇工会工作暂行条例》。另有相当部分县(市、区)成立了村(管理区)级工会,如深圳龙岗区、宝安区,已全部建立村工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形成了镇、村、企业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的“宝安模式”。

二、 坚持不懈抓好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外商投资企业基层工会直接承担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外商合作共事、促进企业发展的任务。根据调查,劳资矛盾突出、侵犯职工权益严重的企业,往往是没有组建工会的。因此,大力抓好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并稳定组建率,是开展外企工会活动,发挥工会维权等职能积极作用的关键环节。

95年,我省把“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步伐,为《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打好更加广泛的组织基础”作为全省工会工作的重点,带动其他各项工作。到年底,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95年全年新组建外企工会3060家;共组建工会8595家,组建率从94年的70.05%提高到97.79%;会员数为69.11万人,入会率从94年的69.8%提高到78.9%。

去年,针对96年由于经济不景气、全省经济结构政策调整、已建会企业关停并转数量增加等原因造成的建会速度有所减慢、部分市建会出现负增长的状况,省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抓好组建工作,使组建率稳定在95%以上。(1)将外企工会组建工作列为97年全省工会四项重点考核工作之一。(2)要求各级工会主动与工商、外经委、税务等部门联系,对关停、重复挂牌等类型企业做好认真的调查摸底工作。去年,我会组织全省21个市总工会对在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已报称投产开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了全面具体调查。截止去年9月底,我省外商投资企业五种类型情况中,已关停企业2400家,重复挂牌企业426家,名存实亡企业2984家,职工8人以下的非生产性企业1362家,生产不正常且职工队伍不固定企业1937家,合计9109家。(3)我会加强指导,经常到各市调查了解情况,研究有关问题,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4)各市在摸查基础上,采取各种办法,加大组建力度。如深圳市总开展组建工作竞赛,加强检查指导,派组建工作队抓大中型企业的组建;深圳宝安区、珠海香洲区将工会组建工作与各级政府领导人的岗位责任制挂钩,工会工作占完成政府工作任务评比总分的2%;江门将外企组建列入人大组织的《劳动法》检查内容之一。通过各级工会的努力,截止97年底,全年新组建工会1873家,占全国同期新建外商工会的63%,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已建工会10100家,占应建工会企业数的98.11%,占投产开业数的61%;会员75.64万,入会率达82%。

三、广泛深人开展“双爱双评”活动

几年来,我省把在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双爱双评”活动定位于:是外企工会组建后开展工会工作的有效载体,是工会与外商、经营者打交道的一面旗帜,是工会争取党政支持的一个口号,是外商投资企业贯彻落实“依靠方针”的重要体现。省总将“双爱双评”活动由汕头龙湖区推向全省,并使这一活动得到广泛、深入、持久、规范地开展。

1995年,省总转发了全总《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双爱双评”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双爱双评”活动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下发了《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开展以“双爱双评”为主要内容的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96年我会下发了《关于印发龙湖区总工会<开展“双爱”活动是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的通知》去年又下发了《关于评选开展“双爱双评”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并于“五一”国际劳动节评选表彰了48个先进企业、95名优秀员工、30名优秀经理(厂长)和8个优秀组织奖。在此基础上,推荐了16个先进单位和个人作为全国表彰。汕头、惠州、广州、佛山等8个市也召开了“双爱双评”活动表彰大会。

近年来我省开展“双爱双评”活动主要有以下做法:

1、制定计划,全省推开。省总要求各市把“双爱双评”活动全面铺开,开展活动的企业数占建会数的80%以上。省总定期进行表彰。

2、规范内容,形成制度。把“双爱双评”和建设职工之家结合起来,要求企业建立行政、工会负责人组成的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活动计划,开展评选活动,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把协商谈判、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作为实现“双爱”的制度保证和实行“双评”的基本条件。

3、树立典型,带动全面。各市在抓“双爱双评”活动中,注意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如油头龙湖区通过抓龙湖宾馆等企业开展该项活动,总结成功经验,并向全区推行。

4、加强交流,共同提高。汕头市通过工会主席联谊活动、外商座谈会等形式,对开展“双爱双评”活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交流和研讨,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江门、惠州等市通过新工会干部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介绍做法,交流研讨工作经验,不断加深对开展活动的认识。

5、依据实际,各具特色。由于各地开展这一活动有先有后,且工作侧重点各有不同,我会要求各地从本地、企业实际出发,开展各具特色的“双爱双评”活动。

几年来,我省通过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广泛深入开展“双爱双评”活动,带来了如下积极作用:(1)协调劳资双方关系,促进职工队伍稳定;(2)《劳动法》得到落实,职工权益得到保障;(3)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4)促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5)树立工会形象,提高工会地位。

四、积极稳妥推进集体合同建制工作

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劳资纠纷的有效机制,是维护职工权益的最基本保障,是贯彻工会工作总体思路的“牛鼻子”,也是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外商投资企业劳资关系明晰,劳资矛盾较为突出,侵犯职工权益现象较为严重,因而在外企中签订集体合同,是建制工作的一个重点。但另一方面,由于外商投资企业中劳资双方力量不平衡,权利义务不对等,以及我省外企数量多、中小型企业多、港澳台企业多等原因,集体合同建制工作的推行难度较大。因而我省在外商投资企业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过程中,本着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切合实际的目标(每年签约1000家),积极稳妥地试点和推开,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强调数量。在推行过程中,注重合同的效果及合同的检查、履行、监督、续签等工作。

我省在推行集体合同建制过程中,除采取争取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和劳动厅、外经委等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广泛宣传发动,加强培训指导,量化指标层层包干等行之有效的普遍做法外,还有如下几方面的特点:

1、重视地方立法,突出源头参与。我省经过努力,由省人大通过了《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并于96年9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家有关集体合同的地方性立法。《条例》中明确规定:“在企业中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第3条),“职工一方或者企业书面提出签订集体合言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十五日内就签订集体合同的有关事项进行协商”(第9条)。这些规定为我省推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重视协商机制的建立。

集体合同是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条件等问题进行协商谈判达成的书面结果,协调谈判和集体合同有着密切的关系,前者是后者的前提条件、内在要求和必经程序,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果、书面规范和法律保证,案体合同是多次协商谈判的系统化、规范化、文字化、法律化的结果,因而从某种程度讲,协商谈判机制比集体合同本身更为重要。

基于上述认识,我省在外商投资企业推行集体合同建制过程中,重视和强调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协商交流机制的建立。如广州万宝集团和日本松下公司合资的几家电器公司,重视协商交流的作用,目前已建立了公司行政、部门、班组三级行政与工会间的协商交流机制,闯出了一条以集体协商交流制度为基本特色的外企工会工作新路子,较好地贯彻落实了工会工作总体思路。

3、结合实际,探索推行建制工作的新路子。

集体合同建制工作目前在我国可以说尚属于推行阶段,因而鼓励各市在外商投资企业推行集体合同制度方法、内容、形式等方面,能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探索出各自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如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把集体合同建制工作纳入区劳动年审制度的重要内容,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年内全部签订集体合同,并与“劳动管理信得过单位”的评选活动直接挂钩;江门市将集体合同列入《劳动法》检查内容中等等。

4、做好合同的履行落实、检查监督和续签工作。

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关键在履行,如合同不能落实,流于形式,不如不签。我省各级工会都较重视监督检查已签合同企业的履行情况,并采取不少切实有效的措施:(1)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调查与检查。如今年初深圳罗湖区对区内25家建制试点企业(外企20家)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检查,结果表明,这些企业劳动关系协调稳定,职工稳定性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均有明显提高;职工生产积极性提高,收入大增;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对集体合同制度予以充分肯定,均表示期满后愿续签。(2)建立集体合同检查监督机构,做好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工作。如深圳龙岗区某合资企业专门在员工中聘请业余监督员,负责收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与工会或老板协商解决,使集体合同的各项条款得到较好落实。(3)注意抓好集体合同的续签工作。中山、肇庆等市要求集体合同期限一到进行续签,使这项工作形成制度。在各级工会的努力下,截止97年底,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已累计签订集体合同2233家,建立协商制度企业1677家。

综上所述,我省外企工会工作几年来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维护职工权益,协调劳资矛盾,稳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优化投资软环境作出了一定贡献。但仍有许多值得继续努力的地方,如组建工作不能丝毫放松,应常抓不懈;集体合同建制率尚有待提高;“双爱双评”活动开展水平还需进一步深化;维权力度还有待加大。总之,我们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执笔:周肆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