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情况调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做好困难企业中职工解困工作的指示精神,协助市委、市府切实抓好企业职工解困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今年3月份,市总工会组织全市工会系统对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和再就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现就调查及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综合如下:
一、下岗职工的基本情况
据调查统计,全市工交、财贸、建设、农林等系统1058个国有、集体企业,其中853个企业内共有下岗职工42755人,占被调查企业职工总数146776人的29.1%。下岗职工中男职工26380人,占61.7%;女职工16375人,占38.3%。下岗职工的年龄结构,35岁以下的12484人,占29.2%;36岁至45岁的14366人,占33.6%;46岁以上的15905人,占37.2%。从行业来看,下岗职工主要分布在工交、财贸战线,其中经委系统15990人,占37.4%;交通系统4489人,占10.5%;财贸系统12398人,占29%;其他系统9878人,占23.1%。从下岗的类型来看,自愿下岗的5344人,占12.5%;因企业优化组合下岗的9834人,占23%;因企业停产、半停产下岗的27577人,占64.5%。在这些下岗职工中,专业技术和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其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仅6676人,占15.6%;高中文化程度的14066人,占32.9%;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22013人,占51.5%。
以上下岗职工的分布和构成的情况表明,
青壮年职工下岗占绝大部分,50岁以下的37772人,占88.3%。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的现象比较普遍,企业越多的系统下岗职工就越多,仅工交、财贸系统的下岗职工总数就达32877人,占全市下岗职工总数的76.9%。另外,下岗职工主要集中在停产、半停产企业,共有27577人,占总数的64.5%。从我们调查的情况分析,造成下岗职工的原因有几方面:
一是企业缺乏竞争力,管理、技术落后陈旧,产品结构老化,难于适应市场的需要。造成效益下降,负债严重,停产、半停产和亏损的企业增多。调查中全市停产、半停产和亏损企业就有640户,其中国有企业409户。如经委系统168户独立核算国有工业企业中,亏损企业105户,停产企业28户,亏损总额1.62亿元,古全市国有工业企业亏损总额的67%。
二是市场制约的因素增加。受市场冲击,财贸系统的商流企业在改制中一直未能摆脱困境。外贸企业受亚洲金融风波影响,出口产品价格大幅下降,销售和效益受到严重影响。
三是五、六十年代组建的资源型企业,普遍受到资源枯缺的影响,造成停产或关闭,如冶金、有色、水运行业等。
四是在计划经济中形成的“高就业、低收入”和“大企业、小社会”等历史原因,给企业带来人员等各方面的沉重负担。迫使企业在提高市场竞争力中必须实施减员增效的措施。五是在企业深化改革、进行重组、兼并、改组,改制过程中实行优化组合,裁员分流一部分富余职工。
二、各级党政及有关部门重视做好下岗职工作解困和再就业工作
近年来,我市在全面推进国企改革,进一抓大放小,加快以产权转换,资本营运和资产重组为主要的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经改组和重组过程中,市委、市府及各级党政有关部门都十分重视下岗职工分流和再就业问题,把实施再就业工程和职工解困作为调整经济结构,深化企业改革,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配套工程来抓,合理分流富余下岗职工,多渠道、多方式安置好富余下岗职工。市府先后出合一系列文件和条例,对实施再就业工程和职工解困工作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扶持,帮助困难企业分流安置下岗职工,鼓励下岗职工择岗再就业。在去冬今春召开的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经济体制改革会议和工交工作会议上,都对下岗职工分流和再就业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市府还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召开了全市再难企业工程座谈会,总结研究全市下岗职工分流再就业工作。市委书记谢强华、市长陈善如亲自带领市总工会、市经委、市社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到市钢铁厂、市火柴厂、市汽车配件厂等特困企业进行现场办公,指导和帮助企业尽快摆脱困境,寻求出路,妥善安置富余下岗职工。市劳动局和工商局等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加大实施再就业工程的力度,制订实施方案,出台优惠政策,采取积极措施,促进了全市职工解困和再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帮助解决富余下岗职工中特别困难职工的生活问题,市委市府领导批准成立了“梅州市职工解困济难基金会筹委会”。各级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送温暖活动,慰问和救济下岗特困职工,今年春节前后,全市慰问和救济下岗、失业特困职工的总额达800多万元。
三、 工会积极配合党政做好下岗职工解困和再就业工作
为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进一步发挥工会在促进再就业、协助政府推进“再就业工程”,切实为困难职工和下岗职工排忧解难,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市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围绕全总提出的加大实施送温暖工程,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力度的“十项措施”,狠抓落实,推动这项工作的广泛、深入和扎实开展,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近两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制。市总工会始终把职工解困和推动实施再就业工程作为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每年列入全市工会工作计划,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定期季度汇报,半年检查。市总党组成员分工、分行业系统抓落实,建立联系困难企业和职工特困户制度。目前,市总工会已把市钢铁厂、配件厂、火柴厂定为联系点,另外还与20户特困职工建立联系户关系。定期带队深入企业和特困职工中,了解和掌握企业和职工的困难情况,帮助企业出谋献策,指导企业合理分流安置下岗职工,扶助下岗特困职工解决生活困难和寻求再就业出路。
2、争取市委市府领导的重视支持,积极推进实施再就业工程。市总工会在全市工会系统内建立了职工解困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网络,及时调查掌握和分析研究困难企业和下岗职工困难情况,及时向市委市府领导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主动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各项政策条例的制订和修改,加强与劳动、工商等有关部门的企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共同研讨职工解困和下岗职工再就业措施的办法,想方设法为特困下岗职工排忧解难。各级基层工会积极配合企业行政落实再就业政策和条例,合理分流和安置下岗职工。凡涉及到企业兼并破产、富余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再就业等政策的落实,以及保障职工最低工资和最低生活保障费发放等事宜,发现问题能及时综合反映,及时向党政汇报,并通过协调努力,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妥善解决。
3、帮助职工从思想上转变观念,树立爱岗敬业、择岗竞业思想和竞争意识。通过举办全市职业道德先进事迹演讲会、劳模和科技创新竞赛表彰演讲会、下岗转岗再就业先进个人表彰和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推动再就业工作。去年全市表彰了省、市劳模51人,先进劳动者44人,选树了“十佳女职工”和16名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先进个人。今年“五一”前,还将在全市范围表彰一批分流安置下岗职工先进单位和下岗职工自强不息再就业先进个人。通过宣传工作,逐步改变社会上和一些用人单位对下岗职工的偏见,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关心下岗职工再就业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较好地帮助下岗职工调整心态,增强承受能力,转变择业观念,理解改革支持改革。近年来无重大上访等突发事件发生。
4、建立定特困职工和富余下岗职工档案。市、县两级总工会、产业工会及系统工委会,均设立了特困职工和富余下岗职工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变化情况每季度填报、汇总,半年综合整理入档。市总还专门组织人力到下岗职工较集中的系统和困难企业调查,召开困难企业工会主席座谈会,了解和掌握下岗富余职工的特困职工生活状况,及时向市委市府领导汇报,得到党政领导的重视。
5、推动送温暖活动社会化、经常化。在各级党政的重视支持下,各级工会组织和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送温暖工程力度逐年加大。1997年春节全市筹资521万元,慰问困难企业1162户,救助困难职工47702人;今年春节增至545万元(不包括失业救济金和离退休人员救济),慰间企业806户,救助困难职工45285人。去年,市总开始筹备解困基金会,经市委领导批准,于11月21日成立了“梅州市职工解困济难基金会筹委会”由副市长担任主任,市总主席任副主任,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总。筹委会成立后,积极开展一系列工作,年初召开了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筹款工作。市直12个系统均先后召开会议,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为解困基金捐资。市总工会先后召开了基层工会主席、工委会主任会议,发出了有关筹款的通知。并抽调部门负责人由领导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系统,做好筹款的宣传发动工作。到4月16日止,已筹集基金170.8万元,其中市府拨给110万元。社会各界单位捐款38.96万元,个人捐款21.84万元(目前捐款工作仍在进行中)。各县(市区)也相应建立了解困基金,合计筹集基金》多万元。
6、积极为特困职工办实事。针对部分下岗职工仍未再就业,生活特别困难问题,市总把送温暖工程逐步推向经常化,除安排好春节前后的慰问工作外,筹集部分资金,于3月31日成立了“梅州市职工消费合作社”,为特困下岗职工解决部分生活困难提供服务。市总工会首先在市直企业中选择特困职工(月人均收入80元以下)201户(其中下岗职工13户),发给《优待证》,每月定量免费供应大米30市斤,食油3市斤。同时,正在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对201户持特困《优待证》的职工,给予凭证享受免减子女就读(本市范围内)学费、医疗费、招工中介费、再就业培训费和从事个体经营办证费、工商税收等方面的优惠。《优待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视困难情况重新核定。市总女工委积极为特困职工排忧解解难,牵线开展由中山市总女工干部与梅州特困职工子女结成“一帮一”助学活动,使我市有48名特困儿童先后受到资助,资助金额57000多元。最近,又在市直单位开展“姐妹献爱心”为特困职工子女助学活动,收到55个单位的职工捐款26360元。目前,正在调查摸底,选择特困职工子女助学对象。
7、多方帮助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一是帮助下岗职工介绍就业,市总于年初成立了“梅会职业介绍所”,为下岗特困职工提供免费介绍就业,现已接受登记98人,其中下岗职工57人。登记人员中已推荐65人,实现再就业上岗28人。二是搞好下岗职工再就业技能、转岗培训,成立再就业培训机构。4月16日,与市劳动局合作,举办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班,接受下岗特困职工免费培训,第一期3个班(家电班、厨师班、美发美容班),合计学员87人,培训后由劳动局发给上岗证。三是指导和协助企北和职工开展生产自救,挖掘潜力,开办第三产业等经济实体,分流安置下岗职工,市总汇同有关部门深入到市钢铁厂等,与企业领导一起,研究利用闲置空地开发市场、安置富余下岗职工等事宜。四是为下岗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散好下岗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一方面耐心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和帮助职工树立支持理解改革,参与竞争的新观念,另方面对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同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好职工的切身问题,去年共接待来信来访职工210多人。
四、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情况
由于市委、市府的高度重视,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按照“稳定队伍、政策优惠、保障基本生活”原则,妥善分流安置下岗职工,使大部分富余下岗职工对自己因企业转制或企业不最气下岗都感到理解、接受,较好地实现了富余下岗职工的平稳转移,职工人心安定,没有出现下岗职工因转制和分流安置问题而集体上访闹事的事件,企业稳步发展,社会安定。
综合调查情况,我市分流安置富余下岗职工的主要做法:一是富余下岗后保留职工档案,计算工龄、享受养老保险,发给基本生活费;二是严格按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裁员方案必须经职代会通过,鼓励企业优先招用下岗职工;三是大力开发第三产业,给予优惠政策组织和鼓励下岗职工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服务业等。
到目前止,全市已分流安置富余下岗职工28333人,占下岗职工总数的66.3%。其中企业自办经济实体安置的3493人,占12.3%;输出劳务和调剂到外单位的4496人,占15.9%;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5906人,占20.8%;临时从事建筑、商业、服务业打工及回农村原籍的8847人,占31.3%;办理离岗退养及提前退休的5591人,占19.7%。全市仍下岗待业的职工14422人,占下岗职工总数的33.7%,占企业职工总数的9.8%。待岗人员中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982人,还有13440人没有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登记。从我们调查的情况分析,下岗职工再就业出现“三多三少”,即自觉寻求出路、个体分散就业的多,企业改制后重新上岗的少;青壮年及有技术专长的再就业多,45岁以上职工及女职工就业机会少;早期商流企业改制中先下岗的职工已重新择业的多,近两年从工业企业下岗的职工再就业的少。他们绝大部分自谋职业和外出打工,占再就业下岗职工总数的64.4%,主要从事个体经营、小商、小贩、饮食、服务、维修、服装、物资回收、零工、人力和机动车载客等职业。
五、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下岗职工的数量多,面积大。全市1058户企业职工总数146776人,下岗职工占29.1%。下岗职工数量之大是我市国有企业面临的普遍性问题。众多的职工下岗,给社会和企业带来一些潜在的不安定因素。目前全市仍在家待岗的职工14422人,占总数的33.7%,如加上一部分临时再就业收入不稳定的人员,总数超过50%。这些职工大多年龄偏大,女性偏多,安置问题突出,再就业形势严峻。
2、就业环境的改善仍面临一定困难。在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企业停产、半停产和亏损的状况继续。开发第三产业仍然受到山区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能够大量提供再就业的条件尚未完全形成。
3、下岗职工普遍知识结构较低,技能单一、老化。计划经济条件下吃“大锅饭”现象,使广大职工长期在无竞争的体制下工作,缺乏竟争技能和市场经济中独立谋生的能力。
4、下岗职工普遍存在传统落后的就业观念。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对下岗再就业还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在就业问题上挑三拣四,“等、靠、要”,总认为到国有企事业才是就业,不愿到非公有制企业,不愿外出,等待政府和企业安置。
5、部分职工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况仍然比较突出。据去年底统计,全市停产、半停产企业职工和下岗职工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月人均生活费低于80元)的19860人,其中特困职工14495人,特困退休职工5365人。
6、解决再就业工作的资金短缺,全面启动再就业工程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我们在调查中还发现,下岗职工普遍存在一些担忧,集中反映的一些愿望和要求:一是希望加快改革,使企业早日摆脱困境,尽快上岗:二是希望政府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为下岗特困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三是希望政府各有关部门多为下岗职工办实事,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四是希望政府各部门协调,对下岗职工自谋职业者给予政策上的倾斜,提供多种优惠政策。
六、几点意见和建议
1、切实把实施再就业工程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法规、政策和条例,加强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强化执行力度,各部门应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支持配合,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尽快着手抓落实,早落实、早主动。
2、贯彻“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方针,按照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加快企业改革步伐,通过改制、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搞活国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益,让更多的职工复岗。
3、加强对再就业工程的宣传,端正就业观念和择业意识。以正面典型引路,教育引导下岗职工转变观念,摒弃“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和陈旧的择业观念,树立自信、自强、自立意识。各部门及企业要从人力、物力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搞好下岗职工再就业技能和转岗培训等工作。
4、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拓宽安置渠道。大力开发第三产业,开辟劳务市场,发展职业介绍服务事业,指导和帮助搞好行业、企业间的用工调剂,组织劳务输出,鼓励职工自谋职业,
5、制定优惠政策,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创造宽松环境。对困难较大的行业、企业进行重点扶持,解决下岗职工安置问题。对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等活动的,给予提供场地、工商、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条件和政策。
6、进一步健全下岗职工待业生活保障制度。建议政府建立相应的基金,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各部门和企业配合采取积极措施,解决下岗特困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职工下岗待业期间,原单位给予视同在岗,缴纳其社会养老保险统筹金,保证其养老保险的连续性,对企业困难无法缴交的,建议采取政府、部门和企业统筹一部分,职工个人负担一部分的办法来解决。
7、抓住新的经济增长点,开辟多元就业门路。如我市在建设农业强市中,三高农业的综合开发潜力较大,可以制定一些政策和措施鼓励下岗职工从事三高农业开发及农副产品的加工、收购、运输和销售等。
再就业工程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努力,需要各部门包括企业主管部门以及企业本身积极行动起来,齐抓共管,紧密配合,用足用好上级有关扶持再就业工程的各项优惠政策,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再就业的氛围。各级工会组织要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各部门积极开展工作。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推动我市全面实施再就业工程,让更多的|下岗职工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