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会在外资企业中维护 职工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方式

外商投资企业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种新的经济组织形式。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300多家企业中,外商投资企业占95%。目前约有外来员工4万人,1997年工业总产值为198亿,税收24亿。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劳动争议的事,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事都时有发生。如何在这种企业内部建立融洽的劳资关系,作为区总工会又如何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下工会如何为员工服务,这都是工会组织亟待探讨和解决的新课题。为此对工会在外资企业中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途径和形式谈几点体会。

一、劳资矛盾的必然性和普遍性。

兴办外资企业是为了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先进设备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以提高我国的经济综合能力,这是改革开放的产物。要引进外资,兴办外资企业,就有外方投资者和劳动者,就会有新的劳动关系和矛盾,因此,在这种新型的企业中,产生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是客观必然的。

产生劳资纠纷,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主要原因来自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在外商方面,为了多赚钱,不顾职工的合法权益,管理制度不合理,随意处理职工,无视法规及职工合理要求,开除、辞退职工的随意性大,或不按《劳动法》规定给计发加班工资,或拖欠职工工资。第二,在职工方面,雇佣思想严重,认为干活越多受剥削越多,对改革开放政策理解不深,来外资企业打工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多挣钱,法制观念淡薄。不能正确认识企业的合法权益,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和理由,争作“主人”。

职工的合法权可大致归纳如下方面: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劳动时间、女职工特殊权益等。

二、在实践中,探索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方式。

(一)参与立法和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断提高对签订劳动合同的认识,以法规和合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工会帮助和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合同是我国有关法规明文规定的,而对于把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作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途径,我们是深有体会的。在我区的一些外资企业中,自筹建开始就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的规定,将公司的生产任务、目标与员工的工资福利等逐条写明,相互制约。如某公司在合同上写明合同期满如双方都不续签合同,员工可按规定领回待业保险金,从中保护了员工的合法收入,但也有的企业始终不同员工签合同,因为厂方自主权大于员工,随意性也较大,这样可随意扣罚工人的收入,或开除员工,或随意加班加点,特别是一些机械化程度低的台资、港资独资企业情况更甚。

对于工会如何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我们采取的主要做法:一是通过调查,积极向区劳动部门反映情况和问题,并积极合作,深入到企业中与资方宜传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内容,促使企业尽快签订合同。到目前为止在外资企业中签订了集体合同数已占应签数的48%。二是企业工会积极参与资方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工会在与资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掌握如下原则: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原则和保障职工具体利益的原则,对于劳动合同涉及的内容,凡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坚持原则不让步,对国家没有明文规定但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在兼顾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的前提下作出妥善规定。目前我区已制定全区性的关于临时工的合同书,签订的集体合同内容也较全面和具体,可操作性也较强,从而使职工具体利益即民主权利、工资、福利待遇、劳动时间、劳动保护、节假日、女工特殊利益保护等以法律形式以明确。这样就为妥善调解劳资矛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除了签订劳动合同以外,还应做到预防为主,依法行事,既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也要保护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双方依法共事合作,建立企业利益共同体,在调解劳动争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工会作为职工群众的代表,对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事件,既要不回避矛盾,充分反映职工正确意见,又要讲究工作的策略,不仅使职工感到工会不是在出卖自己,面且也要让企业经营者感到工会的存在有助于企业的发展,是企业的伙伴和助手。在工作中互相取得信任和支持。如一独资企业,因发生企业经营者随意扣罚员工的工资,引起员工的强烈不满,随即发生了罢工事件。区总工会得知情况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企业主也表示乐意接受区总工会和区劳动部门的意见,对被扣罚者不合理部分的工资部分表示愿意退回。在区总工会的帮助督促下,企业主认为为他们办了一事好事,并当即答应成立工会组织。很快,企业工会就成立了,工会成立后,结合企业生产任务紧的情况,发动全公司四百多人开展劳动竞赛,奋战十天就完成了生产任务,企业主看到工会的作用如此大,常对区总工会负责人讲,工会帮了不少忙。第二个月他答应给每位员工增发一级工资,通过这次事件,企业主还请区总工会帮他起草劳资双方的合同书,以文件形式固定下来,在工作中以此为依据,规定了双方的责、权、利,从中减少了随意性和劳资矛盾的发生,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区总工会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在广州开发区的300多家外资企业中,跨国公司占了较大的比例,而这些公司对员工的吃、住、乐等日常生活并不那么讲求,他们常用货币形式去让每一个员工自己去解决如住房等必需生活困难。开发区总工会针对这些实际情况,经研究认为:作为区总工会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也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为广大外来工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1995年在区党委、管委会的关心支持下投资3,400多万元,由区总工会组建了文体中心,占地面积达24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达6380多平方米,内有700多座位且具有观代功能的影剧院,有设备先进的卡拉OK歌舞厅、大型会议厅、有桌球室、兵乓球室、网球、场、游泳池、棋牌室、儿童欢乐天地、舞蹈培训室、录像放映室、图书阅览室、大型阅报栏等功能项目齐全的综合文化场所。每年接待近60多万人次,大大地丰富了员工的文化生活满足了不同层次的人们对文化的需求。

与此同时,建立一座新型的外来工之家成立了员工服务中心,由第一员工大厦与第二员工大厦组成,第一员工大厦分A、B、C三栋主体工程,占地面积7,633平方米,建筑面积39,120平方米,投资8,000多万元共有608间标准房,可同时容纳6,000名员工。第二员工大厦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第一期工程建筑面积47,061平方米,投资6000万元,共有491间房,可同时容纳4,500名员工。这两座大厦自1995年投入使用已陆续来已近4,000人入住。配套设施完善。该楼除主体工程外,室内设施有单车棚、理发室、开水房、读书俱乐部、职工娱乐厅、教育培训厅、会议室、桌球室、乒乓球室和若干个会客厅、室外篮球场、羽毛球场、溜冰场、露天舞台等,功能齐,集娱乐、生活、教育、学习于一体。

区总工会通过这些具体的维权工作,使工会工作得到如下好处:一是加强了工会与员工的凝聚力,使员工感到职工之家非自己“家”,但胜似自“家”。二是加强了工会与外商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的理解和支持。人家外商看到工会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在谈建立工会组织,在谈集体合同的签订,在处理劳资纠纷等事务中工会形象就大不一样;三是党政支持工会工作,工会地位也就随着提高了,有利于工会开展工作。

三、几点建议:

劳资纠纷,职工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个案时有出现,因此而发生停工,罢工或上访投诉等时有发生,这些都不同程度影响了企业生产,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为此笔者建议,一是区域行政部门要要求所有企业用合同形式将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固定下来,目前仍有部分企业还做得不好。二是加强对企业在执行《劳动法》的执法大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要立即纠正。三是劳动部门要加强劳工管理,使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四是各级党组织、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快外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和对工会组织进行有效的指导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会调解作用。因为从我区来看,劳资矛盾、停工、罢工事件较多地发生在没有工会组织的企业中。五是尽快完善和修改《工会法》的有关条款,从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条件工会工作的开展。六是要及时研究和制定切实可行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工会政策、法规、工作方法、方式等。因为目前中国工会的组织体系和领导体系、工作运作还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不改革是很难扮演“为职工说话、办事”这个角色。

(作者单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