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中纪发[199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纪委、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年来,为贯彻党的十四大、十五大精神,坚持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各地有一批企业实行了厂务公开制度。这不仅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了新台阶,而且调动了广大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使企业的管理和效益达到了新水平,创造了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宝贵的新鲜经验。去年下半年,全国各省、区、市在推行厂务公开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天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实行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市已有80%的国有企业推行了这项制度。中共河省委先后召开了厅局级以上干部大会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并以省委名义下发了《关于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1999年底前河北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推行面达到100%。辽宁省纪委、经贸委、总工会联合召开了“厂务公开,民主议事,民主监督,深化民主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并联合下发了有关文件,对辽宁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北京市纪委、总工会与有关部门联合召开了有基层单位党、政、工负责人参加的千人大会,对在北京市推行厂务公开作了具体部署,市委领导到会并讲话。其他一些省、区、市也在抓紧调查研究,制定文件,组织试点,积极进行部署。
最近中央领导同志又对中共全国总工会党组的一份报告作了重要批示,指出实行厂务公开,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是加强企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好形式,应总结经验,逐步推开。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推行厂务公开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总结经验,扩大试点,逐步推开,现就在全国范国推行厂务公开制度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实行厂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实行厂务公开是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有效途径。实行厂务公开,有利于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堵塞企业管理的漏洞;有利于激发职工主人翁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实现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增强责任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作出安排和部署。
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国家和集体控股的企业是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重点,要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行。已经进行厂务公开试点的地方,要及时总结经验,加以规范,提出要求,逐步推广;没有进行厂务公开试点的地区,应抓紧试点。
三、推行厂务公开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纪委、经贸委、工会等有关方面要通力合作,指导企业摘好厂务公开。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主动地承担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为了加强对全国推行厂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由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下设“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工作的日常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派人组成。办公地点在全国总工会。办公室将不定期编发《厂务公开信息》及增刊,以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指导工作。
三、 拟于今年4月份在天津市召开“全国推行厂务公开经验交流会”会上将请一些企业介绍实行厂务公开的经验,包括如何加强领导,因地制宜地确定厂务公开的内容,建立厂务公开的有效机制;如何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如何加强企业管理,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等等。会议还将请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介绍如何指导企业推行厂务公开的经验。届时,将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到会作重要指示,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经贸委和全国总工会领导同志也将发表讲话。会议还将讨论修改《关于实行厂务公开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纪委
国家经贸委
全国总工会
1999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