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国有企业改革情况调查

不久前,我们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惠东县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展和存在问题进行了调查,基本情况如下;

一、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展情况惠东县于1994年初便着手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成立了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领导小组,制订和须发了《惠东县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试行办法》。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国企改革这一重点,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使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取得较大的进展。

1、国有企业改革已全面铺开,并且进人攻坚阶段。该县应改制的国有企业84家,现已完成转制任务的有59家,占总数的70.2%。其中工业口21家,完成95.5%;商业口14家,完成58.5%;水产品3家,完成42.9%;其余21家,完成67.8%。在已转制的企业中,改组为股份合作制公司的有7家;实行风险抵押承包经营的有34家,授权经营的1家;实行拍卖企业部分资产,安置人员,清偿债务的有5家;实行解体的有9家;其他类型3家。

2、逐步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结合实际制订出转制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的缴交和管理办法。目前该县已实施社会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726个,3.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670个,2.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406个,3万人。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渐扩大到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切实保障了3400多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近几年来,社保部门配合国有企业的改革,制订了国有企业转制后员工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缴交和管理办法,较好地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开展。

3、国资部门为建立国有资产营运调控体系做了大量的工作。1991年底,该县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随后又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组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至1995年底,全面完成国有企业的财产登记和清产核资工作,摸清了“家底”。对国有资产的各种数据统计采用计算机处理,对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和变动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了管理和监督,从而较好地保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4、转变政府职能,启动“再就业工程”。目前,该县的党政机关基本上完成了向公务员过渡的规划工作,党政机构由原来的53个精简为39个,其中政府工作部门由原来的42个精简为34个。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和职能作了较大的调整,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扩大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县委、县政府稳步推行劳动体制的配套改革,认真实施“再就业工程”,至目前止,全县已分流安置“两类”人员4707人(其中下岗人员4395人,失业人员312人),占“两类”人员总数的63%,较好地稳定了就业形势。

二、国有企业改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经过了几年的改革,该县多数国有企业转美了经营机制,初步显示出新机制的活力,但是,随着改革工作的深人,一些问题越来越突出,影响改革工作深人进行。

一是国有企业普遍存在债务重,冗员多,生产经营不景气,后继乏力等问题。这是企业改革硬到最大的难题,也是转制工作进展不快的主要原因。据据计,目前商业系统企业资产总额为2.076亿元,债务总额为2.951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42%;工业系统企业资产总额为3.3215亿元,债务总额为2.81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2.44%;物资系统企业资产总额为0.6672亿元,债务总额为0.786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18%。企业在职人员中约有40%是下岗人员,安置分流任务十分艰巨。部分企业已资不抵债,有些甚至变成“两有一无”企业(即有人员、有债务、无资产)。企业生产规模小,产品单一,没有拳头产品,流动资金严重不足,没有竞争力。许多企业生产经营已经停顿,仅靠出租厂房、门店收取租金度日,已没有存在的必要。

二是企业严重缺乏人才,各种运行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该县目前全县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075人,占全县人口的1.07%,百在企业中(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仅有772人。从事生产经营、产品开发、技术研究的科研咨询机构仅有一个工业项目研究所,大大落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懂经营、善管理,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的企业家尤其稀缺。企业的投资决策机制、用人机制、生产经营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等缺乏科学化、民主化。不少企业在投资决策和生产经营方面出现失误,造成经济报失;企业缺乏用人自主权,部分效益较好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规模没有扩大的情况下,人员急剧膨胀,大大增加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明显降低经济效益;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机制,一些企业在重大决策上往往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说了算,财务收支实行“黑箱作业”,出了问题也难于迫究责任,滋长了腐败,严重挫伤了企业员工的积极性。

三是转是形式比较单一,部分企业转制不够彻底。在已转制的59家企业中,实行股份合作的只有7家,而实行抵押承包经营的却有34家,这就意味着承包期限到了之后,还要来一次改制。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经营前景不明朗或资产潜在价值不大,对投资者缺乏吸引力。一些资不抵债的企业实行解体后仍留下不少债务尾巴。

四是对企业改革工作认识不足。一些单位的主要领导和部分企业的干部职工仍然存在畏难情绪,“不想改、不会改”的认识问题仍未解决,迟迟未把企业转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对企业转制工作不关心,不了解;对困难和问题不是积极想办法解决,而是采取回避和拖延的态度。有些领导担心利益受限制、没有经济主动权,因此,对转制工作积极性不高。这也是造成企业改革工作进展不快的原因之一。

2、各项配套改革工作相对滞后。

一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该县已实施的社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对象主要集中在国有、集体企业的员工,少数“三资”企业员工只参加工伤保险,而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基本没有参加,社会覆盖面狭窄。由于社会保险费用由企业支付,大量的管理工作由企业自行承担,企业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问题得不到解决,企业办社会的问题难于摆脱。由于企业的困难和部分企业领导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造成社会保险费收缴难,拒交、拖欠等现象严重。这些问题既影响企业的公平竞争,也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二是深化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步子不快。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和经营运作干预过多,服务过少。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不适应企业改革的需要,不利于企业人员的流动和管理,也不利选拔培养优秀的企业人才。另外,国有企业已转制过半,仍未制订出党群组织在转制企业中的活动和管理办法。

三是还建立起有效的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体系。该县国有企业的产权所有者仍处于虚化状态,国有资产管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国有资产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投资营运的效益较低。

四是要素市场发育不平衡。该县仅商品市场具有一定规模,较为成熟;劳动力市场还停在“三资企业”招聘员工的初级阶段,中、高级人才的引进和各种所有制企业之间人员的流动机制还没有形成;技术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还处于萌芽状态。这些既约束了建立企业现代制度,也不利于拓宽就业渠道。

三、 深化改革,发挥新体制优势的思路和对策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只有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就该县国有企业来说,随着改革工作的推进,企业的债务、人员、历史包狱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各种运行机制僵化,难于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改革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必须组织力量进行攻坚,把有希望的企业提高活力,把存量资产盘活,增加就业机会。在方法上,要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大胆探索,大胆创新。一是改革产权制度,实现企业产权多元化。该县国有企业绝大多数是小型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是减轻政府负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如已转制的水泵厂、港口水产站和饮食服务公司等,实现了股份合作制改造。港口渔船厂严格按《公司法》的要求,建立起有效的、较为科学的领导机制、监督机制和营运管理机制,效果较好,应加以现固、完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二是改革分配制度,激发人的积极性。针对国有企业的现行分配制度仍然存在“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尤其是企业的管理阶层和技术骨干,企业亏损、失误无责任,企业盈利、增效无增收,责、权、利严重脱节。因此,要在按劳分配的基础上,制订出资本、技术、信息,管理才能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办法,如技术人股,厂长(经理)年薪制,国有资产增值提成奖励,特定项目革新增效提成奖励等等。提高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社会资本和技术对企业的投入。

三是改革用人机制,培育和选拔优秀企业人才。要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通过民主选举厂长(经理),对那些懂经营、善管理、具有现代企业营销知识的优秀人才,要不拘一格地给予提拔、重用。如石灰厂、水泥一厂向社会公开招聘,以契约的形式保证厂长(经理)不仅要向上级领导负责,更主要的是要向企业、向企业的员工负责。扩大企业劳动用工自主权,依据《劳动法》进行检查监督,减少行政干預。

四是一厂一策,大担实践。国有企业转制的形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实施,不搞一刀切”。可以采取改组、联合、兼并、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出售等形式,不能一步到位,可以分步实施,如选择拍卖企业部分资产,用于造散安置下岗人员,清偿债务,然后实行股份合作改造。对那些严重不抵债,并且没有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先关闭,冻结资产,寻找转产的机会或实行撤并。

2、加快配套改革步伐,建立良性互动新体制。各部门要为企业改革工作开绿灯,各项配套改革要跟上,要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以大局为重,共同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一要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促进非国有经济实体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认真解决企业离退休人员的负担和管理问题,让企业轻装上阵,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体系,使之能安全高效运作。二要加大行政改革的力度。在精简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的同时,要调整和合理界定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加快向服务职能的转变。坚决清理“三乱”行为,取消某些职能部门利用职能实行行业垄断,为企业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三要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体系。尽快组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在行业中或较大型的企业中设立二级公司,使之成为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代表政府对全县国有资产实行统一调控,加强监督管理,进行有效的营运。四要对转制企业因产权变动听收取的各种税费尽量优惠。各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各种中介机构要大力支持,积极协助转制企业办理各种变更手续和证照。金融部门对这些企业的资金信贷,也应该一视同仁,积极扶持。五要建立下岗职工再就业运行机制。建立起一支由街道、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组成的再就业工程组织领导机构,规范劳动市场管理,强化就业服务体系,为再就业人员提供就业指导、转业培训、职业介绍。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拓宽就业门路。对吸纳下岗职工而组建兴办的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者,城管、工商等部门要优选安排所需场地及经营摊位。六要理顺国企改制后的各种关系,如劳动人事关系,党群组织关系等。有关部门要尽快制订出企业转制后劳动、人事管理办法和党群组织管理和活动的办法。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改革好不好,关健在领导。因此,只有各级领导亲自组织,亲自协调,才能有效地处理好各个方面的关系,使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各主管部门和企业的第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具体组织企业的转制工作;县各管线领导要亲自参与,协调有关企业转制工作,深入企业调查了解,抓好落实,以点带面;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指定领导,专门负责配套改革的工作,落实制订各项配套措施;对那些怕触及自身利益而不想改制的企业领导,应迅速予以调整,以保证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要做到改革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决不允许不行动,不负责,拖延推委的现象出现。

4、加强监督,保持稳定。企业改革涉及到各方利益的调整和财产的变动,在改革过程中要加强监督管理,防止一些人借改革之机分光吃光,侵吞国有资产。同时,要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稳定是深化改革的基础条件,抓改革不能忘记保稳定,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下岗人员增多,就业,压力增大的问题。要在做好过细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妥善安置好下岗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帮助下岗人员转变就业观念,努力创造再就业条件。要设立企业改制转项调剂金,以调剂解决遣散安置人员。

(作者单位:惠州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