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向省委提出关于深入贯彻中国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的报告

省委:

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四日至三十日,中国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胡锦涛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大会致祝词,朱锌基副总理向大会作了经济形势报告。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这次大会精神,团结和动员全省职工,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努力推进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现结合我省的实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坚定不移地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整个历史进程中,,工人阶级始终是推动社会前进的最基本的动力。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尤其是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不论是实行承包制、股份制、公司制、发展企业集团,还是引进外资企业管理机制,都必须保障和体现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与此同时.要组织职工积极参与、支持企业的各项改革,努力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和科学文化素质,引导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从事劳动和工作,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企业走向市场,增强企业活力,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

职工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也是企事业国主人,职工群众及其代表者工会具有参与的家事务、社会事务和企事业管理的权利和职责。在不同经济成份,不同经营方式的企业令都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更好发挥工会的作用,大力推行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签订集体(双保、共保)合同的制度。在公有制企业,必须按照“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的企业领导体制,做到党政工“三加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对企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对企业领导人的民主评议。股份制企业,要理顺职工代表木会与聋事会、股东大会的关系,不能以股东大会取代职工代表大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要通过建立劳资协商或谈判制度等形式和渠道,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巳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应继续坚持和完善。基层工会要坚持把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健全制度.开拓渠道,提高水平。

三、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进行承包制、股份制、公司制和配套改革的过程中,工会要代表职工群众参与各项改革决策和实施的全过程,组织和动员职工群众积极支持改革,把各项改革推向深入,同时,要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坚持把握好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实行民主决策;二是坚持职工总体受益;三是坚持不超过职工实际承受能力;四是坚持基本生活保障。

工会要加大调节劳动关系的力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事业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同企事业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关系由国家与职工的关系逐步变成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并向市场化、契约化方向发展,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增强企业对职工的凝聚力。

工会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中,要积极参与立法、决策参与和执法监督。凡制订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蜇大改革方案,都应有工会代表参加,认真听取工会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工会要积极主动与各地人大、政府、政协等.加强对巳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各级工会要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敢于和善于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i努力把工会建成得到职工群众拥护和信赖的“职工之家”。


四、积极发展和壮大工会组织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的乡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迅速发展,职工入数日益增多.各地工会要根据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依法指导和帮助这些企业尽快组建工会组织。可先在符合条件的镇(乡)办企业组建工会,,逐步向条件较好的管理区办企业挂进,符合条件的镇可建立工会,加强对乡镇企业工会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要依法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凡巳经开业投产的外商投资企业,要依法尽快把工会组建起来;新开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建企业时,就要考虑筹建工会。要抓紧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的试点,逐步推进私营企业工会的发展。在组建企业、事业、机关工会中,凡条件具备的,要同时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正当利益。

五、大力支持工会办好企事业

发展工会企事业,是国家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第三产业战略任务的组成部分,是增强工会经济实力、强化工会各项社会职能的需要.有利于工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经中,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推进工动事业服务.各级工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因地制宜.努力发展工会企事业,把工会企事业逐步纳入各级政府的经济发展规划,扶持工会企事业的发展壮大。

六、进一步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在组织上、工作上创造必要的条件,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咒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作用以及对社会矛盾的协调作用。要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工会不同千一般的社会组织,也区别于党和政府的组织,更不是党和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各级工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积极主动地向各级党委汇报在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积极的建议。各级党委要研究讨论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政府要支持工会的工作,为工会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目前一些地方出现了撒并或变相撤并工会组织的现象,必须依法予以制止和纠正。

要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建设。要选配一些雇管理、懂经济的干部充实各级工会干部队伍。要按照干部“四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望配好各级工会领导人,尤其选配好工会正、副主席,各级工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年龄要形成梯形结构。要加强对各级工会领导干部的管理,解决其待遇。落实工会领导干部的协管制度,做好各级工会领导人的选拔、考察、推荐工作,对各级工会正、副主席的任免,必须先征求上级工会的意见。

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贯彻执行。

(此报告已经省纪委同意并以粤办发(1993)23号文批转各地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