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贯彻中国工会十二大精神工作扎实

编者按:本刊编发佛山市委办公室“关于贯彻省委办公厅粤办发(1993)23号文件的意见”,旨在向各地推荐佛山市的做法。佛山市委贯彻中国工会十二大精神,抓住当前工会工作亟待解决的若干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规定,简明扼要,操作性强,值得各地借鉴。


关于贯彻省委办公厅粤办发(1993)23号文件的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党组《关于深入贯彻中国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月神的报告》的通知,巳发给你们。现结合、市的实际,提出几点具体的贯彻意见:

一、要进一步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彶的根本方针,落实依靠职工群众的各项政。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社会主义市汤经济过程中,不论实行那种机制,都要保章和体现工人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

不同经济成份,不同经营方式的企业,尥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好发挥工会的作用。企业的重大问题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加强职工羊众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全面落实职工民主管理的各项职权。股份制企业,按《公司法》的规定:国   有独资企业“其董事会成员 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充分体现了田家对工入群众的地位的尊重与肯定,一定真正落实。

二、要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只工的合法权益。各级工会要积极主动配合地人大、政府、政协等,加强对巳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栓查监督,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股份制企业要切实执行《公司法》关于“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惹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的规定。

三、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重视发挥工会的作用。要定期讨论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工会依照去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支持工会在各类企业和党政机关中建立工会组织,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近期内要组建起来。工会是在先领导下独立的群众组织,任何单位,尤其是企事业单位,不能借机构改革撤并或变相掀并工会组织。要继续抓好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组建工作。在乡镇企业发展较快的镇,要建立镇工会,选配有组织领导能力的副镇级干部担任镇工会主席。要选派一些懂管理、懂经济的干部充实各级工会干部队伍,按照干部“四化”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按单位党政副职选配好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