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当代职工行为的两大准则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面对当代职工行为上的分化与整合,有些入说现在的职工巳经没有五十年代工人的主人翁精神了。尤其是对当代职工的多样化行为表示了一定程度的忧虑。这就向我们提出了如何评价当代职工行为这一课题。要对此作出客观的评价,就必须确立统一的原则,而这个原则必须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意义,否则没有说服力。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意义的原则,就人类的实践活动来讲就是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人们之所以会对当代职工的行为表示一定的忧虑,其实质是因为自觉不自觉地运用真理原则去评价,而无视价值原则的存在,从而犯了方法论上的错误。

那么什么叫真理原则呢?

所谓真理原则,就是在意识和行为中追求真理、服从真理、坚持和执行真理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内容,就是人类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和规律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包括认识和改造人类自身。把这个原则运用到注解职工行为中去,就是“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是“国家和企业的主入翁",那么职工就必须按照这个“真理性”论断去认识自己和改造自己。当职工不是或没有完全按照真理原则的客观规定性去参与社会实践的时候,我们有些人的评价就与此产生了矛盾,从而得出了现在职工缺乏主人翁意识的结论。

真埋原则,是由人与世界、主体和客体相互关系的客体性内容和尺度所决定的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根本准则。这一原则是通过实践逐步确立起来并不断深化的。

真理原则要求人们的思想和行动都要高度地符合客观对象本身的内容和规律,即按照客观对象本身的尺度来规定人、主体的活动,不论这里的客观对象是自然界、物还是人、社会和精神现象。人类的许多蜇要概念如“真实性”、“正确性”、“合理性”、“合必然性”、“合规律性”、“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科学可靠性”、“实践可证性”、“逻辑可证性”、“思想和现实一致”等等,邵从不同角度和水平上表达了真理原则的要求及其理解。这些要求的共同本质,就是主体以外的客体的客观尺度规定和制约着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对于作为主体的人来说,意味着只能使自己的行为与客体相吻合,否则就达不到另一个主体的期望值。

真理原则作为人所自觉遵循的原则,不是以外来力量的方式表现出来,而是通过人的全部活动表现出来。它不仅是思想中的原则,而且是行动、实践中的原则。在人们情愿或不情愿、自觉或不自觉这样活动的时候,真理原则总是通过活动的结果显示其效力,人们的活动本身也按其含有真理的程度而表现为到位、不到位和错位的。

真理原则告诉人们,追求真理本身可以成为人们的一个目的,而对于追求真理以外的目的,真理只是决定这一目的能否达到的前提和基础,它对目的本身没有从屈关系。也就是说,真理对于人们的有目的活动保拧着独立的地位。真理原则与目的性之间有若本质差异。这种差异,使得人们能够按照真理的内容来规定和校正自己的目的,检验自已有目的的社会行为。

讲清了真理原则的内活以后,我们再返观以往评价职工行为的尺度,就会发现由于历史和现实、政治和经济诸多因素的制约,我们的评价绝大多数是遵循逵一原则的,而忽略了与之并存的价值原则。由于评价原则上的单一性,才造戊了评价本身的难度及其片面性。实质上真理原则是一种最高的、理想化的原则。只有把它与价值原则结合起来,才能避免评价上的尴尬所谓价值原则,就是人的意识和行为中包含主体需要,追求价值,注重效益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内容,就是改造世界使之适合于人类社会进步发展,或按照人的尺度和需要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

价值原则,是由价值关系的客观本性所决定的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根本规则、准则。由于价值关系是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关系,是人同外部世界、人同自己的基本关系。没有这种关系就没有人和社会,所以人们必然把实现价值,把处理价值关系问题的基本历史经验作为自己思想和行为的根本准则、规则,把价值原则当作是自己的另一个最高原则,并在心理勹理智和行为上处处遵循和体现这一原则。

价值原则是一种主体性原则。它表明,人们的每一思想、言论和行动都同一定人、一定社会的一定需要和利益相关。有什么样的主体就有什么样的价值标准和原则。承认价值原则就意味着承认主体性,承认主体自身的利益。

价值原则又是一种目的性原则。目的性是这一原则的核心。它耍求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要最大限度地保证人的社会需萝和利益,即桉照人的内在尺庤尽可能地使客休为主体服务。因此,从价值原则的尺度来看,认识客体、世界本来的面目和规律不是目的,认识主体本身或人的抽象的“自我意识”也不是目的,而把两者通过入的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达到统一和和谐才是目的。它集中地表现为主体的现实发展。对于作为主休的人来说,价值原则意味着自主、自强、进取、创造、高营地发挥主仕能动性和主观能动性,意味着入的木质力量的充分发挥和人的生活内容及形式的丰富化等等。因此,寻求人在自然界面前的主动地位,寻求人的活动方式的最优化和最佳效益、高效率。寻求实效的丰富性、全面性和持久性等等,是价值原则的一般共同内容。这些一般内容随着人类本身及其能力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并且成为人们一切积极活动和行为的动力因素,可见,价值原则是人类活动的动力和动机原则。

价值原则又是人们处理社会关系,进行社会斗争的基本原则。

由此可见,上述两大原则的实际作用和表现,不论人们对它们的自觉程度如何,思想和理论的表现形式如何,都是客观地、现实地存在着的。它们深刻地体现了人类生活的本性和内在矛盾,体现了真理和价值范畴的社会功用。

既然一切社会的人其行为都根据以上两个基本的原则,那么评价当代职工的行为也必须依据以上两大原则去进行,否则就会对当代职工强调个人价值,注重个人经济利益追逐的思想和行为产生不公正的看法。因为当代职工的思想和行为,以客体性事实及其规律为基础的统一性,与贮主体性事实和需要为标志的多样性,是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所带来的不同社会结果。而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作为绝大多数人来说,其思想和行为总是按照主体的需要和尺度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那必然会产生多样的、多维的价值关系、价值意识和价值活动。

总之,真理原则是客体性原则,价值原则是主体性原则。只有把这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全面客观地评价当代职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