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深化改革中职工分流情况的调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如何在深化改革中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巳成为广大职工和社会热切关注的问题。对此,汕头市总工会组织调查组,于今年三月份,深入到我市六家国有企业,进行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深化改革中职工分流情况的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一)

这次调查的六家国有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中,实行兼并的企业四家,采用租赁形式的企业一家,与外资联合的企业一家,分别患潮阳市南方建材工贸总公司兼并潮阳市凉果厂,汕头瑞平渔网线厂兼并汕头火柴厂;汕头特区工业物资经济发展公司兼并汕头鞋厂,汕头特区塑胶实业总公司兼并汕头塑料二厂,汕头米面制品厂采用出租部分场地,机器设备的方式进行经营,南澳县造船厂与外资联合,改革劳动用工制度,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从调查总的情况看,企业不论是实行兼并、租赁还是联合形式,都比较重视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主要表现在:

1.分流安置形式多样化。六家企业采取的主要形式有:离岗退养、停薪留职、有限期放假、富余待工、外借、退职(领取一次性的补贴)、上岗、自动离职等八种方。

2.采取的措施较为积极稳妥。企业在安置职工过程既坚持原则性又注意个别特殊处理工作。如潮阳市凉果厂、南澳县造船厂在分流安置职工过程,党政工部门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制订方案、召开职工大会、提出多种分流办法,逐户登门征求职工意见,并由职工填表自愿选择。最后根据企业的实际并结合职工个人的意愿采取如下做法:对女满42一45周岁,男满50-55周岁以上的职工允许办理厂内退休也可自愿申请退职;对病残的职工仍然由兼并企业给予负担,每月发给生活费,保障病残职工的基本生活。

3.拓宽职工就业渠道,保障职工生活。

如市米面制品厂二个生产车间实行租赁后,厂与租赁单位签订合同,安排近50%的职工到租赁车间工作,工资、福利由租赁单位负责。租赁期间因故停产,租赁单位每月负责职工70%的基本工资,保证职工的基本生活。职工医疗费、养老保险统筹金由租赁单位上交厂部,由厂统一管理。当职工生病住院、或到达退休年龄时,由厂按规定给予办理,制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企业通过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内部改革,摆脱了困境,提高了经济效益,职工的工资也随之大幅度提高。如汕头鞋厂被兼并后,改变了长期亏损的状况,生产创厉史最高水平。93年实现年产值650万元,利润100万元,上交税利65万元,出口创汇60万美元,被兼并前,在职人员月发100多元基本工资,待工人员月发51元生活费,被兼并后,现职工每月工资600-1000元。

(二)

六家企业在分流安暨职工中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也存在一些值得研究的问题。

1.离岗职工多,上岗职工少。根据这次调查统计,被兼并、租赁、联合六个企业的1549名职工中,有71.3%的职工通过各种渠道分流离岗。其中:离岗退养的占6.5%;停薪留职的占9.2%;有限期放假的占17.6%;富余待工的占15.2%;外单位借用的占6.3%;退职领取一次性补贴的占6.6%;自动离职及终止合同的占9.8%;上岗的只占28.7%。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兼并企业自身的安置门路窄,富余待工人员靠企业内部难以消化。如瑞平世网线厂兼并火柴厂后,由手厂房设备的改造和新的生产项目未上马,致使火柴厂的294名职工无法安暨,只安排21名职工作为厂留守管理人员,其余273名职工均采用放长假三年的做法,月发菇本工资及物价补贴。二是职工的择业观 念发生变化,苦、重、脏、累的工种不愿干。有的企业兼并后出现有岗无人干,有入无岗上的现象,只好招用外地劳工顶岗。如塑料二厂、汕头鞋广富余待工及外借人员319名,而雇佣的外地劳工却500多名。三是部分职工另有生活门路,又不愿意脱离企业,保留国有企业职工编制,给自己留一条退路,认为一旦政策变化,自己还可以回归企业。如汕头米面制品厂停薪留职的职工占职工总数的22%。四是部分职工对企业前途失去信心,对党的玫策待怀疑态度,注重眼前利益。如潮阳市凉果厂被兼并后有75%的职工选择的退职领取一次性补贴的办法。南渎县船厂有一职工巳59周岁,39年连续工龄,按规定可作退休处理,但他选择了领取一万五千多元补助费后作离职处理的分流方式。这种怕党的政策多变,“百除不如五十现”的思想倾向,在职工中占有一定的比重。

2.老职工退职偏多。潮阳市凉果广、南澳县造船厂二个厂办理退职的职工102名,占职工总数的51%;40岁以上退职的68名,占退职职工总数的66.1%;其中50岁以上的17人,占退职职工数的16.7%。我们了解那些年龄偏大、工龄较长的老职工本可以办理厂内退休,为什么愿意选择退职领取一次性补贴?原因(1)现行厂内退休的生活补贴低,每月才100多元,物价高涨。生活难以维持。而拿了退职金一万多元放到单位或私人集资,月还可拿2百多元利息比厂内退休生活补贴高。(2)担心政策多变,谁知今后退休金还能不能领到,工厂无工资发照样无人管,“百除不如五十现“,钱拿到自己衣袋里才有保证。(3)退职金拿出部分还债,部分可以做本钱做点小生意,月还有二、三百元收入,自己死后还可以留给子女。

3.退职人员的补偿偏低、潮阳市凉果厂按每人退职补贴5000元为基数,另按工龄分四个档次加发工龄补贴费。10年以内的一年补贴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超过10年以上至20年的一年补贴一个半月的基本工资,超过20年以上至30年的,一年补贴二个月的基本工资,超过30年以上的一年补贴二个半月的基本工资。领取最高补贴的是一位56岁,38年工龄的老职工,补偿金额14280.50元。南澳县造船厂则采用按工龄计算补偿金的办法,全民职工每年工龄给予补贴400元,合同工、集体工每年工龄补助300元。一位59岁、39年工龄的老职工领取最高补偿金15200元。由于目前有关部门对兼并企业职工退职补偿标准没有明文规定,均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而参照我省其他市的兼并、拍卖企业职工退职补偿标准一年工龄补偿1000一1200元,二个厂的退职补偿标准偏低。在调查中,凉果厂的一些老职工反映对老职工的退职补偿和年轻职工的退职补偿没有多大的差别,体现不了对企业的贡献大小,真是“走长路和走短路一个样”。此外,企业和退职的职工强烈要求劳动保险部门应把企业为职工养老投保的款项退还退职的人员作为补充补偿才合理。

4.离岗退养、待工人员生活待遇低。被调查的六家企业,分流离岗,办理厂内退休职工108名,待工职工499名,有54.6%的厂退职工月领取80元的生活补贴加物价补贴,44%的待工职工月发60元以下或无发生活费,基本生活得不到保证。由于职工生活保障机制不健全,目前厂退职工及富余待工职工的生活费由各企业自定,没有一个统一标准,缺乏监督制约机制。

(三)

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改革的方向,在改革的过程,如何稳妥分流安置好职工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职工的积极性。我们认为,要注意解决好几个问题,

1.切实加强对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综合配套改革过程,职工分流工作的领导。对职工的分流安置,应充分听取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的意见,并全面考虑大多数职工的综合承受能力,及现实和可行性,积极稳妥做好分流安置。

2.从稳定社会的高度出发,对职工分流离岗的人员要控制在总量20%以内,对年龄偏大,工龄较长的职工不应处理退职,推向社会,要妥善进行安置,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3.要加强兼并企业待工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和转岗技术培训,积极拓宽就业门路,妥善安翌好待业人员。

4.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尽快制订汕头市最低工资保护线,职工最低生活标准、富余职工的安笠规定、退职人员的补偿规定、厂退人员的退休规定等地方法规,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使企业在综合改革过程中,对职工的分流安置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消除不稳定因素,保证我市改革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