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东大鞋厂违反劳动纪律被查处

六月七日下午,珠海市总工会、市劳动局工作人员正确运用《广东省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规定》等法规,据理力争,在强大的攻势下,东大鞋厂的老板不得不认错道歉,并按照规定提出整改方案,从而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了职工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东大鞋厂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由台湾人负责。该企业存在着严重违反劳动法规、政策的问题:职工开均每月加班时间达100小时以上,高者达到150小时,严重损害了职工身体健康,每日工资8-11元,平均每月只有370元,收入偏低,加班工资也没有按规定计发,工人的利益受到侵犯,引起工人对厂方的不满。5月19日,该厂针织车间工人因此而拒绝工作。事件发生后,引起市劳动局、市总工会领导的重视,5月23日要求厂方整改,并于5月28日提出整改方案,因故推迟到6月4日才提交整改方案'方案的内容有些明显不符合规定,被要求按照规定修改,重新修改后,广方的一负责人却称方案很难执行,如果每一条都执行,厂子就办不下去,只能尽量向政策靠拢。按照厂方的意思是不能完全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只能尽量向上靠。

得知此消息后,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召开紧急会议,大家一致认为,厂方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在法律面前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果厂方仍然坚持自己的意见,将坚决予以曝光,并作出严肃处理。

在法律面前,厂方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真端正自己的态度,提出符合规定的方案,并公布于众接受监督。整改方案内容包括,每月16日为职工工资发放日期,工资按不少于珠海市府规定的最低月标准工资计发,每月工作时间为23.5天,每天工作8小时.严格执行有关加班加点时间的规定,井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进一步加强劳动管理,及时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等。

(叶文团 王保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