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部分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劳动权益状况的调查
《广东省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三个多月了,企业执行的青况如何?劳工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为了更奸地了解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劳动权益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根据市委的指示,最近,市总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分别对我市外资企业美星鞋厂、三美电机有限公司、铭祥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鲜兴实业磁讯公司、裕元鞋厂、丽能(远东)工业有限公司和威望磁讯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选择的企业很有代表性,其规模和人数在我市属大中型企业,既有枝术含最较高,又有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分别来自日、韩、台、港等国家和地区,投资的形式有合作、合资和独资。为掌握真实情况,我们采取事先不打招呼突击到有关企业的车间、食堂和宿舍楼进行实地巡视,在巡视过程中,既听厂方的介绍汇报,又个别倾听管理层和工入的竟见。通过调查,摸清了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劳动权益的基本情况,现将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分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得到明显改
几年来,市委对外资企业的管理工作不断得到加强、重视,我市有关外资企业劳工权益的规定和措施陆续出台并发挥其作用。职工的劳动权益较之一、二年前有较大的改善。主要表现在:
1.调查的企业职工的工资巳达到珠海市政府规定的最低月标准工资325元,拖欠工资的现象得到了改正。经调查的企业一般都规定在每月上旬作为发放工资的日期,且均能按时足额发放。如台资企业“美星”公司员工在扣除伙食费、医疗、住宿等费月后,人均月收入在400元左右;“三美”工人在扣除各种补贴后,净领390元;“鲜兴,'对员工取消试用期工资,员工进厂就按高于珠海最低月标准工资为原则,月工资均为660元;日资企业“铭祥”员工吃住等全包,企业在停工待料期间员工可领取300—400元基本生活费;“裕元”去年罢工事件后,在有关部门的责成下,认真进行了整改,员工的工作条件,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人均月工资净得350元以上,员工还享有每年30元的工龄补贴。
2.职工的福利待遇得到改善。调查的各类企业都设有厂医务室,员工都有医疗费补贴。“美星”职工到厂医务室看病只收药品成本势,非因工负伤的,由厂方报销,有的则由职工自费,并参加了工伤保险,如“鲜兴”只收药品成本费,住院费用全报,“威望”只收一元钱的挂号费;“裕元”设立了医疗福利基金会,资金来源于工人每月60元全勤奖中因故不能全领的部分,每人每月发15元的医疗费补贴,住院费用可全报。
3.所到企业都设有职工食堂,员工食堂比较宽敞,卫生条件较好,均备有消毒器具,伙食标准一般是一个主菜(有肉),两个副菜,每餐标准2元左右,有的由企业出一半伙食费。“鲜兴”、“铭祥”等免费供归职工午餐。
4.逐步解决了职工的住宿问题。除“铭祥”成立时间短,还没有完全正常生产外,其余各企业都积极想法提供住房或给住房补助或兴建员工宿舍楼。 “美星”全厂2800人,占总人数85%的女工全部安排在厂宿舍,男工则每月给30元租房补贴,该厂并规划建11层的宿舍楼,以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鲜兴”650名工人,在厂房楼上安排了400人的住宿;“威望”4000多人,现巳解决800多人;“三美”2500多人,没有解决员工住宿的企业由厂方每人每月补贴100元作房租,20元为交通费;“裕元”1450名员工的住宿问题基本上解决。
5.工作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三美”除浸含室有异味外,所到车间通风采光条件都较好,“鲜兴”注塑车间原室内温度达39°c,经过改进,增加必要的通风和降温设备,室内温度大大降低。
二、存在的间题
1.工资偏低。所到的几家企业职工的人均月收入虽然高出市府规定的325元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扣除伙食、医疗费、住宿费等必需的费用开支以后,实得工资比最低工资标准高不了多少,且工资收入相当部分是加班加点的工资,与《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中比同行业国有企业职工人均工资高20%的规定相比,差距更大,基本上都没有按此规定执行。据了解,与前几年国有企业员工流向“三资”企业的情况相反,现在经常有“三资“企业的员工要求到内资企业工作。
2.劳动时间长,超时加班加点悄况严重。所调查的企业基本上是随意安排工人加班加点,且加班工资未按规定计发,严重违反《规定》,工人对此反应强烈。如“威望”和“鲜兴“实行24小时两班倒的企业,工人每日工作12小时(其中1小时吃饭休息),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加点时间没有很好的区分出来,工人应得加班工资没有按《规定》计发,“美星”按件计工资,定额由厂方定,通常是以早上8点做到晚上9点,中间吃饭休息1小时,做8小时才能完成每天定额任务,用加大劳动强度变相延长工入的工作时间,上述几家企业平均每月工人加班时间达100小时以上,“三美“每月平均加班加点50小时,基本上符天都要加班。
3.工人住宿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从调查情况看,只有两家完全解决工入的住宿,其他企业或多或少没有解决,总计有上万名工人需要自找住宿,给员工正常工作、生活和社会带来很大的压力。
4.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临时工多,合同工少,招的临时工许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应得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私招乱雇现象严重,许多外省市临工,没有经过劳动部门批准。
5.女职工劳动保护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调查的企业女工占85%以上,除“裕元“外,都没有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女职工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有的厂方甚至不知女工享有“四期”特殊保护的规定。
6.这些企业没有成立工会组织,工人与厂方缺乏沟通协调的渠道,工人有意卫无处反映。主要原因:一是厂方对中团工会有误解,怕工会带领工人闹工潮,对企业建立工会组织持不欢迎、不接受的态度;二是有的管理部门和企业中方管理干部不敢理直气壮地要求厂方建立工会,怕把外商吓跑;三是“三资“企业的临时工多,流动性大,许多人出来的目的是为了赚钱,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约有20%-30%的工人转厂或自谋出路或回家务农。
7.安全生产隐患令人担扰。企业存在着“三合一”、 “四合一"的情况,没有按照安全生产规定办事,厂方消防意识淡薄,如“鲜兴”楼下是厂房,楼上住着400多人,一旦失火,职工的生命安全将受到极大的威胁; “美星”厂一层楼五、六百平方米住若几百号人,却只有两个小灭火筒,且放在不显眼处,许多职工还不知道如何操作使用。
三、主要原因
1.外方利用我们的漏洞占空子。外商投资办厂前,都要详细了解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我们的湍洞制定自己的经营策略。如利用我们工人见识少,不懂自己应享有的劳动权益等弱点,以及国内廉价劳动力供大于求,农村人来城市能找到一份工作比较容易沸足,厂方制订比较苛刻的厂规,随意加班加点,给工人低薪,克扣工资,随意打骂工人,工人稍有怨言即可炒尤鱼,不担心招不到工入。又如,利用我市最低工资保护线定得太低的漏洞,企业不与经济效益和物价上涨相联系,不按比同行业国有企业人均工资高20%规定执行,尽管企业订单不断,生意日益红火,效益逐步提高,而工人的工资仍然在最低工资保护线上徘徊,这样做使自已既不违反珠海市的规定,又能获得最大的利润。
2.外商不依法办事,随意性强。这些企业基本上都没有制订符合工人和厂方共同利益的厂规,有的厂规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如公开规定八小时工作制。又如“美星”对工人实行封闭式管理,管理层的人来自台湾或雇请的,随意性大,工人难以与上沟通,权益很难得以保障。
3.重引进,轻管理。个别领导和部门在引进外资和技术上指导思想有偏差,不看质,只看昼,不严格把关,怕吓跑外方,导致主管部门不敢依法管理,一切凭主观意识来办事。
4.管理部门相互协调不够,监督执法不力。珠海市现有几家职能部门,基本上是各自为政,互不通气,如外商投资企业统计数与有关部门的统计数互相矛盾,又如有的企业办了执照后,卖了车、空调等后就不知去向;有的则是无资金,无场地,无人员的“三无“公司,还有一些纯粹是皮包公司,全市真正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的只有1000多家“三资“企业,其余那么多企业不知是咋回事。企业主管变动大,有的也不明确,监督检查不力,也是难以管理的原因。
四、几点建议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正确认识办“三资“企业的意义和目的,既要使”三资”企业有助于我市经济的发展,又不能允许外方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存在,你投资我欢迎,尽力创造条件,但也得告知外方在中国必须遵法、守法。
2.重视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快工会组建工作。要大力宣传中国工会组织的性质、特点和作用,打消外商的顾虑,理解和支持组建工会,在与外商谈判签合同时要同时提出组建工作,并写进有关合同中,使之落实到实处,党政要高度重视工会组建丁作,使我市工会在外资企业中发挥作用。
3.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依法进行劳动监察。“三资“企业管理是综合性较强的管理工作,需要外经、劳动、工会、工商、公安等部门齐抓共管,统一协调。要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建立必要的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情况,主管部门收了管理费就要提供必要的服务,罔行管理的义务。对侵犯职工劳动权益严重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强劳动监察力篮,捏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4.大力宣传法规,落实责任,切实保扫职工的合法权益。要通过新闻媒介大力宣传《规定》等有关法规,使之家喻户晓,提商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水平,表扬做得好的企业,批评做得差的企业。加强对企业监督管理。
5.总结推广“裕元”的经验。该厂自去年罢工以后,吸取教训,认真整改,对照《规定》检查落实,使劳动用工、工资报酬、劳动时间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改观,劳动关系稳定,建议在全市推广学习他们的经验,进一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执笔叶文国)